外交政策(英语:Foreign policy,或称对外政策)是指主权国家所正式采取的对外交往方针,并以维护其国家利益为宗旨[1] ;主导外交政策的部门则称作外交部。近年来,由于全球化自由贸易的程度日益深化,国家亦有需要跟其他政治实体互动。上述的互动持续被评价和监察,以祈把多边国际合作的利益最大化。因着国家利益极为显著的重要性,外交政策均由政府通过高层决策过程制定。要满足国家利益可以通过跟其他国家和平合作,又或通过剥削。一般来说,制定外交政策是由政府首脑外交部长负责。一些国家的立法机关对外交政策有显著的监督权力。

历史 编辑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形容人类为社交动物。所以,友谊联系自古以来都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一如人类把各式事务组织化一样,人类之间的关系亦被组织化地处理。故此,外交政策可以追溯至原始时期。对外关系在人类生活中出现的源起,以及对制定外交政策以处理这些关系的需求,就跟人类群居生活的历史一样悠久。圣经荷马史诗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所记的历史,以及大量其他古代文献,都记载着与外国人打交道的经验。中国印度的古文献亦有着墨于思考如何管理人与人的关系。

后文艺复兴中世纪时 编辑

中世纪时期的欧洲,政治哲学家如尼可洛·马基维利让·博丹胡果·格老秀斯托马斯·霍布斯、Samuel von Pufendorf、大卫·休谟让-雅克·卢梭等,提出有需要设定规则,以规范当时正在兴起的主权国族国家之间的互动。18至19世纪期间,伊曼努埃尔·康德杰里米·边沁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Rank及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等人的政治理论亦有触及欧洲国家之间的关系。不过,在那个阶段,国际关系仍然是个附属于一般政治理论的概念,而非一个个别的研究主题。在那个年代,对外关系不是普罗大众的事。

20世纪 编辑

单单在20世纪就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国际关系亦因而为大众所关注,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及研究领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1960年代期间,世界各国的学者发表大量研究和理论,其中以美国学者尤甚。这些研究集中于国际关系而非外交政策。逐渐地,多个理论围绕着国际关系、国际组织体系以及国际政治等主题发展。主权国家处理国际关系的起步点是外交政策,不过对外交政策理论的需要,却只得到极少的关注。这是因为在当时,各国政府仍然认为外交政策是不适合公开让群众知道的,并予以官方保密,有别于今天各国相对开放的态度。这种秘密性是制定外交政策的框架所必需的。二次大战所造成的灾难,严重危害整体人类的生存,令世人明白到国际关系的重要。故此,即使外交政策仍然是秘密地制定,学者开始把国际关系置于政治科学的学术结构框架底下研究。学术机构陆续就相关议题设立研究生课程。相关研究亦得到支持和鼓励,逐渐地,国际关系成为世界各国大学的学术课程。

围绕外交政策写作的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作者将国际政治和外交政策视为同一个研究范畴,他们认为外交政策是国际政治的源头,而非国际政治的实质。他们的研究视外交政策为国际政治的附属品而非主体。而第二类作者则完全聚焦于外交政策的制定。第二类作者的著作虽然是向为外交政策拟定基础理论迈进,但至今仍然未有实质的尝试。不过亦有意见认为汉斯·摩根索对外交政策的主要要素的研究已经涵盖了这个主题的大部分。

国际关系理论 编辑

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集中在国际关系层面,对国与国之间的整体沟通有所贡献。

参考文献 编辑

  1. ^ Foreign polic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published January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