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鲤(1531年—1615年),仲化龙江河南开封府归德州(今商丘)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丑进士,属东林党,官至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文端

沈鲤

大明少保兼太子太保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籍贯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归德州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仲化,号龙江
谥号 文端
出生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三月二十四日
逝世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
配偶 元配张氏、继室周氏,俱累赠夫人
亲属 祖父 沈瀚;(子)沈埭、沈埈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出身
经历
  • 大理寺观政
  • 授翰林院庶吉士
  • 丁卯三月授本院检讨
  • 壬申八月升编修
  • 癸酉六月升左赞善兼检讨
  • 甲戌六月回籍调理
  • 丙子十一月丁忧
  • 辛巳十二月复除原官
  • 壬午七月主考应天乡试,本月升侍读学士掌翰林院事
  • 九月改侍读学士,加四品服色
  • 癸未二月升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
  • 五月改吏部右侍郎兼官照旧
  • 十月升本部左侍郎兼官照旧
  • 甲申十月升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
  • 丁亥二月加太子少保
  • 戊子八月驰驿回籍调理,病痊起用
  • 甲午起南礼部尚书、太子少保,本年准回籍,
  • 辛丑起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兼太子少保[1]

生平 编辑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考中乙丑科进士,改庶吉士,进编修,升侍讲学士吏部右侍郎左侍郎,期间屏绝私交,好推毂贤士,却不会告知他们[2]。时权相张居正约沈鲤于家宅同写奏折,沈鲤却以“国政绝于私门,非体也!”加以推辞。万历十二年(1584年)冬拜礼部尚书,这离他任六部官才不过两年,然因他素负物望,因而时论也不认为他升官太骤。沈鲤鲠亮刚介,在典制学政事上多有建白,京师久旱,鲤备陈恤民实政以崇俭戒奢为本,且请减织造。不久京师地震,又请谨天若戒,恤民穷。畿辅大侵,请上下交修,词甚切。帝以四方灾,敕廷臣修省,鲤因请大损供亿营建,振救小民,以上明神宗无一不嘉纳他的意见。然而由于沈鲤为官大公无私,秉正不挠,因而得罪了不少权贵,权贵们多次向神宗离间,帝渐不能无疑,累加诘责,且夺其俸,沈鲤渐有去志,首辅申时行请旨于万历十六年(1588年)将其放归。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四月起复南京礼部尚书、太子少保,同年十月屡疏辞疾,准在籍调理。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九月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朱赓同入阁参与机务,万历三十年(1602年)七月行取入京,又以大学士同知经筵日讲、提调、纂修玉牒及东宫讲筵侍班。由于他为官鲠亮,誉满朝野,为首辅沈一贯[3]。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由于支持礼部尚书郭正域查明伪楚王案的主张,引来沈一贯恨意。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七月与首辅沈一贯同被罢归。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卒,年八十五[4]。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九月赠太保,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六月赐祭葬。

家族 编辑

其先吴之昆山人,五世祖沈福二隶尺籍开封府,徙归德,遂为归德人。曾祖沈忠,旌表孝子,赠礼部主事。祖父沈瀚,嘉靖进士,建宁府知府,累赠礼部尚书兼学士。父沈杜,号柏溪,奉祀生员,封检讨,累赠礼部尚书兼学士。母宋氏,累赠夫人,生沈鲤、沈鳞,侧室马氏生沈鮥、沈鲁。

从兄沈光(庠生)、沈煊、沈灿(庠生)、沈照(知县)、沈烈(贡士)。从弟沈点、沈黯,俱庠生。

轶事 编辑

《万历野获编》记沈鲤补官入都,住于凶宅之事[5]。又记载沈鲤惧内,子嗣艰难,夫人六十几还调药治经期,以望诞子。生一女善妒,沈鲤临终相见继子一面而不可得。死后家业为群从亲戚所分殆尽。

延伸阅读 编辑

[]

 明史卷二百一十七》,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履历便览》:沈鲤,龙江,诗四房,辛卯三月二十四日生。具庆,归德卫籍昆山人,乡试四十三名,会试五十九名,二甲三名。改翰林院庶吉士,丁卯三月授本院检讨,壬申八月升编修,癸酉六月升左赞善兼检讨,甲戌六月回籍调理。丙子十一月丁忧,辛巳十二月复除原官,壬午七月主考乡试应天,本月升侍讲学士,掌翰林院事,九月改侍读学士,赐四品服色,癸未二月升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五月改吏部右侍郎,兼官照旧,十月升本部左侍郎,兼官照旧,甲申十月升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丁亥二月加太子少保,戊子八月驰驿回籍调理,病痊起用,甲午起南礼部尚书、太子少保,本年准回籍,辛丑起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兼太子太保。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17):“沈鲤,字仲化,归德人。祖瀚,建宁知府。鲤,嘉靖中举乡试。师尚诏作乱,陷归德,已而西去。鲤策贼必再至,急白守臣,捕杀城中通贼者,严为守具。贼还逼,见有备去。奸人倡言屠城,将驱掠居民,鲤请谕止之,众始定。四十四年成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大学士高拱,其座主又乡人也,旅见外,未尝以私谒。”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17):“七月始入朝,时年七十有一矣。一贯以士心夙附鲤,深忌之,贻书李三才曰:“归德公来必夺吾位,将何以备之?”归德,鲤邑名,欲风鲤辞召命也。三才答书,言鲤忠实无他肠,劝一贯同心。一贯由此幷憾三才。鲤既至,即具陈道中所见矿税之害。他日复与赓疏论。皆弗纳。楚假王被讦事起,礼部侍郎郭正域请行勘,鲤是之。及奸人所撰续忧危竑议发,一贯辈张皇其事,令其党钱梦皋诬奏正域鲤门生,协造妖言,幷罗织鲤奸赃数事。帝察其诬,不问。而一贯辈使逻卒日夜操兵围守其邸。已而事解,复谮鲤诅咒。鲤尝置小屏阁中,列书谨天戒、恤民穷、开言路、发章奏、用大僚、补庶官、起废弃、举考选、释冤狱、撤税使十事,而上书“天启圣聪,拨乱反治”八字。每入阁,辄焚香拜祝之,谗者遂指为诅咒。帝取入视之,曰:“此岂诅咒耶?”谗者曰:“彼诅咒语,固不宣诸口。”赖帝知鲤深,不之信。先是,阁臣奏揭不轻进,进则无不答者。是时中外扞格,奏揭繁,多寝不下。鲤以失职,累引疾求退。奖谕有加,卒不能行其所请。三十二年叙皮林功,加太子太保。寻以秩满,加少保,改文渊阁。”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217):“鲤既积忤一贯,一贯将去,虑鲤在,贻己后忧,欲与俱去,密倾之。帝亦嫌鲤方鲠,因鲤乞休,遽命与一贯同致仕。赓疏乞留鲤,不报。既抵家,疏谢,犹极陈怠政之弊,以明作进规。年八十,遣官存问,赉银币。鲤奏谢,复陈时政要务。又五年卒,年八十五。赠太师,谥文端。”
  5. ^ 《万历野获编·补遗四》:京师最多凶宅,归德沈宗伯为史官时,从里居补官入都,僦居亦敞洁,与先寓密迩,告先人云:连夕内室燃烛不明,加至十数炬亦然,不知何故。先人劝其他迁,未举。一日拆坑,则一少妇尸在焉,宛然如生。宗伯大惊,立移他所。此等枉死伏骼,京中往往有之。

相关条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官衔
前任:
陈经邦
明朝礼部尚书
1584年-1588年
继任:
朱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