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地方政府
英国没有单一体系的地方政府。英国是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所组成的宪政国家,每个构成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地方制度。
组织 编辑
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 编辑
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都各别地承袭了自己的立法机关和政府组织-苏格兰议会和苏格兰执委会、威尔士国民代表大会和威尔士议会,以及北爱尔兰议会和北爱尔兰执委会(二机构已中止)。这些组织是国家的一部分,而不是英国政府的地方、下属单位。
它们各自采取单一管理区的模式,意谓著单一层级的地方政府。有32个苏格兰选举区、22个威尔士郡或镇、以及26个北爱尔兰区。
本文以下略去苏格兰的现况,请看苏格兰地方政府。
英格兰 编辑
英格兰的模式比较复杂。不像其他三个地方,英格兰有它自己不间断的统治实体,更甚于整个联合王国政府。它细分成9个区域:其中一个大伦敦,有一个被选的议会和市长,其余的有相对次一级的角色,如非选举区议会和区办事处(Regional Development Agencies)。
除了大伦敦之外,英格兰还有两种不同的地方政府在采用。某些地区有郡议会负责整个郡的职务,区域则由(次一级的)议会负责其他服务,这些议会由分别的选举产生。某些区域有一级的地方组织,被授予单一管理区的称号。
郡的议会被称为“某郡议会”,而区的议会视这个区域的地位称为“区议会”、“镇议会”或“市议会”。“单一政区”可以被称为郡议会、都会区议会、镇议会、市议会、区议会,或就是“议会”。这些称呼并不改变这些区域的角色或权限。
郡议会和郡议员 编辑
议会拥有历史上行政、立法不分割的传统,被界定归于议会本身,通常由议会的委员会或次委员会行使。
职能及权力 编辑
选举 编辑
英格兰及威尔士 编辑
苏格兰及北爱尔兰 编辑
民政教区及社区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 http://www.eadt.co.uk/content/eadt/news/story.aspx?brand=EADOnline&category=News&tBrand=EADOnline&tCategory=znews&itemid=IPED08%20Feb%202006%2009%3A09%3A09%3A16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http://news.bbc.co.uk/1/hi/uk_politics/4694410.st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http://www.shropshirestar.com/show_article.php?aID=42090[失效链接]
参看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 Improvement & Development Agency for Local Government
- Local Government Association for England and Wales
- Convention of Scottish Local Authorities
- Local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nit
- Local government corruption report from BBC Radio 4 File on Four.
- Local government news aggregator
- City Mayors sit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The Local Channe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Glossary of local government terms.
- Centre for C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