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秀(1959年)为前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委,现任东吴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2008年5月20日起,担任刘兆玄内阁中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一职。大巨蛋弊案遭监察院纠正2009年9月9日因刘兆玄内阁总辞而卸任。

陈清秀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9年(64—65岁)
台湾
国籍 中华民国
学历
经历
著作

学历 编辑

  • 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70年法学士)
  • 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毕业(73年法学硕士)
  • 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博士班毕业(80年法学博士)

经历 编辑

现任 编辑

  • 东吴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
  • 法务部行政罚法咨询小组委员

法学专长 编辑

  • 税法
  • 行政法
  • 财经法
  • 行政救济
  • 主要著作:
  • 一、税务诉讼之诉讼标的,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博士论文(1991年)。
  • 二、税法总论(1997年初版,2018年第十版)。
  • 三、行政诉讼法(1999年,第一版、2001年,第二版、2018年,第八版)。
  • 四、行政法(翁岳生教授主编),合著(2006年第3版)。
  • 五、行政诉讼理论实务(1994年出版)。
  • 六、税法之基本原理(1993)。
  • 七、中小企业租税法规调适(1997),合著,中华民国中小企业协会委托研究
  • 八、税务代理与纳税人权利(与葛克昌教授合著,2001年)。
  • 九、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可行性之研究(2005年),财政部税制委员会委托研究,葛克昌教授主持。
  • 十、现代税法原理与国际税法(2010年) 元照出版
  • 十一、行政罚法 (廖义男 主编) 合著 2017年 元照出版
  • 翻译著作:
  • 一、现代租税法之课题(中译文,村井正教授原著)(1987年出版)
  • 二、日本著作权法令暨判决之研究(1996),主编,内政部著作权委员会委托研究。
  • 文章:
  • 一、实质所得者课税原则,中原财经法学 第 1 期 11-30 页(1995年)。
  • 二、行政诉讼之诉讼标的,全国律师 9 月号 11 页(1998年)。
  • 三、新行政诉讼法在税捐救济上的运用,财税研究 第 31 卷 6 期 19-31 页(1999年)。
  • 四、行政程序法在税法上的运用,月旦法学杂志 第 72 期 38-50 页(2001年)。
  • 五、地方制度法问题之探讨,收于公务员法与地方制度法,
  • 台湾行政法学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台湾行政法学会出版,第 301-346 页
  • 六、委托经营法制及实务问题之探讨,当代公法新论 (中)
  • 翁岳生教授七秩诞辰祝寿论文集 第 633-656 页(2002年)。
  • 七、SARS传染病之疫情防治法制相关问题,台湾本土法学杂志 第 49 期 43-51 页。
  • 八、既成道路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月旦法学杂志 第 112 期 57-70 页(2004年)
  • 九、北市里长延选案的法理辩证,廿一世纪宪政风云35-78页,法学丛书-学术论文集系列,元照(2004年)。
  • 十、谁来负担健保费?─从北市健保费释宪案谈起143-182页,
  • 廿一世纪宪政风云,法学丛书-学术论文集系列,元照(2004年)。
  • 十一、健保补助款争议的法理辨正,台湾本土法学第77期135-145页(2005年)。
  • 十二、税务行政争讼之审理范围,月旦法学杂志 第 136 期 186-220 页(2006年)。
  • 十三、国家赔偿实务之研讨(2006年发表中)
  • 十四、纳税者权利保障之法理(2006年发表中)
  • 十五、行政罚法之研讨(2006年发表于台北市政府法规会网站)

事迹 编辑

执业律师期间 编辑

一、曾经在1998年协助立法院推动诉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全盘修正(自2000年7月1日施行)。

二、曾经在1999年协助立法院推动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自2001年1月1日施行)。

三、于1999年参加司法院主办“全国司法改革会议”。

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 编辑

一、于2001年推动制定“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以主动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于2001年起台北市政府推动“行政法规影响评估制度”(参考日本、美国及德国之作法),以提升自治法规之立法品质。

三、于2005/2006年在台北市政府推动执行“行政法规执法效能访问辅导计划”,以提升各机关依法行政之品质。

四、于2005年参与完成“纳税者权利保障法”草案。

五、于2006年台北市政府法规会推动完成“台北市人权保障自治条例”草案。

六、自2000年至2006年协助台北市政府订定自治法规450种以上。

七、自2000年至2006年协助台北市政府各机关提供1万7千多件以上法令解释及咨询意见(负责监督、指导工作)。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时期 编辑

  • 三、任内公布公务人员核心价值:“廉政专业效能关怀”。
  • 四、任内公布各级人事主管服务守则,并推行公务伦理。
  • 2008年9月12日推行“公务人员拼经济,请您出点子”活动计划,最高奖金五千元。
  • 2009年1月5日苹果日报报导:陈清秀认为人事局不应该只规划公务员的福利,也应该增加首长福利。故计划2009年起每两个月办一次部会首长联谊,时间从半天到两天一夜不等。
  • 2009年1月14日于年终记者会表示:正研议将各机关是否举办“闻声救苦”活动一事纳入人事考核,以鼓励各机关倾听民意。

外部链接 编辑

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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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9年10月─2006年12月25日
叶庆元
前任:
周弘宪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吴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