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国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財政事務的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部長 藍佛安
副部長(3) 廖 岷朱忠明 王東偉
紀檢監察組長 楊國中
黨組成員 劉 偉(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
部長助理 宋其超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部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100000000013186G在維基數據編輯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財政部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駐財政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郵政編碼 100820
對外官網 www.mof.gov.cn
影像資料


財政部南樓

沿革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的前身是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批准財政部在全國各省級行政區、計劃單列市派駐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作為財政部派出機構。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隸屬關係。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由國務院管理調整為由財政部管理,作為基金投資運營機構,不再明確行政級別。」[1][2][3]

2019年4月23日,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中央編辦關於財政部派出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9〕33號),財政部召開各地監管局更名設立大會,財政部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更名為財政部各地監管局[4]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關於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工作的通知》(聯組辦〔2019〕2號),原由財政部主管的中國國債協會等2家行業協會(商會)與財政部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5][6]

職責 編輯

根據《財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財政部承擔下列職能[7]

  1. 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 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執行。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等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議、協定。
  3. 負責管理中央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中央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中央預決算公開。
  4. 負責組織起草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參加涉外稅收談判,簽訂涉外稅收協議、協定草案。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組織制定免稅行業政策和有關管理制度。擬訂關稅談判方案,參加有關關稅談判,提出征收特別關稅的建議。承擔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具體工作。
  5. 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6. 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中央國庫業務,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市場開放談判工作。
  7. 擬訂和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國債和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計劃。統一管理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8. 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國務院授權,集中統一履行中央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制定全國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國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9. 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中央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管理。
  10. 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11. 負責辦理和監督中央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中央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12. 承擔國務院交辦的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多雙邊財經對話,開展財經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按規定管理多邊開發機構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代表我國政府參加有關國際財經組織。
  13. 負責管理全國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14. 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15.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編輯

根據《財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央編辦關於財政部派出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9〕33號),財政部設置下列機構[8][4]

內設機構 編輯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設在財政部。財政部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列入財政部黨組辦事機構序列。

財政部管理的事業單位 編輯

直屬事業單位 編輯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直屬企業單位 編輯

主管社會團體 編輯

派出機構 編輯

財政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 編輯

根據有關規定,財政部對下列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名單截至2021年1月1日 (2021-01-01)[9][10]

中央金融企業 編輯

資產財務關係單列的中央文化企業 編輯

行政、商業類中央企業 編輯

歷任領導 編輯

歷任部長 編輯

姓名 肖像 籍貫 在任時間 時任總理 最高職務
李先念   湖北紅安 1954年9月29日-1970年6月22日 周恩來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殷承禎 湖北崇陽 1967年7月-1970年6月(財政部軍管會主任)
1970年6月-1975年1月17日(財政部革命委員會主任)
財政部革命委員會主任
張勁夫 安徽肥東 1975年1月17日-1979年8月17日 周恩來 華國鋒 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國務委員
吳波 安徽涇縣 1979年8月17日-1980年8月6日 華國鋒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丙乾 河北蠡縣 1980年8月6日-1992年9月3日 趙紫陽 李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國務委員
劉仲藜 浙江寧波 1992年9月4日-1998年3月18日 李鵬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主任
項懷誠 江蘇蘇州 1998年3月18日-2003年3月17日 朱鎔基
金人慶   江蘇蘇州 2003年3月17日-2007年8月30日 溫家寶
謝旭人   浙江寧波 2007年8月30日-2013年3月16日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
樓繼偉   浙江義烏 2013年3月16日-2016年11月7日 李克強
肖捷   遼寧開原 2016年11月7日-2018年3月19日 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
劉昆   廣東饒平 2018年3月19日-2023年10月24日 李克強李強
藍佛安   廣東惠東 2023年10月24日至今 李強

其他領導 編輯

參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6月9日). 
  2.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3.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4. ^ 4.0 4.1 林民. 财政部贵州监管局正式揭牌. 貴州日報. 貴陽. [2019-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中文(中國大陸)). 
  5.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6) (中文(簡體)). 
  6. ^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2) (中文(簡體)). 
  7.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本部职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北京. [2018-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5) (中文(中國大陸)). 
  8. ^ 國務院辦公廳. 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北京. [2018-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4) (中文(中國大陸)). 
  9.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名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22-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26). 
  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央金融企业名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22-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7). 

外部連結 編輯

國務院組成部門
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國務院財政部門
1954年9月27日至今
現任
前任: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國務院國家基本建設基金管理機構
1994年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國務院國債發行計劃編制部門
1998年7月4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
國務院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對外談判與磋商部門

1998年7月4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國務院社會審計指導管理部門
1998年7月4日至今
前任: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國務院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部門
1998年7月4日至今
前任: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彩票監督管理部門
1999年12月22日至今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主管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國務院稅務部門
1954年9月27日至1988年5月
繼任:
國家稅務局
國務院稅政調查研究部門
1954年9月27日至1998年7月4日
繼任:
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務院稅法起草和法制解釋部門
1954年9月27日至1998年7月4日
國務院國有企業所得稅征管部門
1954年9月27日至1998年7月4日
繼任:
國家稅務總局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1954年9月27日至1988年8月13日
繼任: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國務院農業綜合開發專案管理部門
1954年9月27日至2018年3月17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執法部門
1954年9月27日至2018年3月17日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職能設立 國務院世界銀行貸款轉貸業務部門
1980年5月15日至1998年7月4日
繼任:
國家開發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