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省級地方行政機關和自治機關。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主席 張雨浦回族
副主席(7) 陳春平買彥州 王 立 劉 軍 冼國義 馬宗保 徐 耀
秘書長 馬金元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組織上級機構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 省級人民政府
行政級別 正省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下級機構
辦公廳 1
組成部門 24
直屬特設機構 1
直屬機構 9
部門管理機構 4
聯絡方式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實際地址 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街361號
 郵政編碼 750000
 電話號碼 +86 (0)951 5017832
對外官網 www.nx.gov.cn

沿革 編輯

1958年10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甘肅省銀川專區相應撤銷,寧夏各縣改由自治區直屬。寧夏為中國的五大省級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職權 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

  1.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8.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9.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10.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編輯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除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外,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置組成部門24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9個,部門管理機構4個[2]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置下列機構:

組成部門 編輯

(自然資源廳掛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衛生健康委員會掛中醫藥管理局牌子;科學技術廳掛外國專家局牌子;文化和旅遊廳掛文物局牌子;工業和信息化廳掛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中小企業發展局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廳掛知識產權局牌子。)

直屬特設機構 編輯

直屬機構 編輯

(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金融工作局牌子;國防動員辦公室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部門管理機構 編輯

直屬事業單位 編輯

直屬高等學校

歷任領導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0). 
  2. ^ 寧夏回族自治區編辦.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銀川. [2019-0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07)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