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省

河北省,簡稱「」,曾是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1928年,由直隸省改名,原是為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亦是華北六省之一。

河北省
 中華民國
1928年6月25日-1949年1月31日

河北省在中華民國的位置
首府保定縣(1912-1914)
天津縣(1914-1928)
北平市(1928-1930)
天津市(1930-1935)
清苑縣(1935-1937)
河南省洛陽縣(1937-1940)
陝西省西安縣(1940-1943)
陝西省西安市(1943-1945)
北平市(1945-1946)
清苑縣(1946-1947)
北平市(1947-1949)
面積 
• 
140,253平方公里(54,152平方英里)
人口 
• 
28719000
歷史 
• 成立
1928年6月25日
• 廢除
1949年1月31日
前身
繼承
直隸省
河北省
平原省
今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

歷史沿革 編輯

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統一後,當時國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屬直隸省,後因直隸省名不符實,於1928年改為河北省今名。7月,河北省政府在天津成立。

1937年七七事變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河北省所在的華北地區逐步淪陷於日軍之手。河北省政府被迫遷至外省。期間,中國共產黨在華北開闢多個抗日根據地。最主要、與河北省相關的根據地是晉察冀抗日根據地晉冀魯豫抗日根據地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後,國共雙方開始第二次國共內戰。隨著戰局變化,中國共產黨政權控制的解放區逐步擴大。1947年11月12日,石家莊戰役結束,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石門市(今石家莊市主城區),晉察冀邊區晉冀魯豫邊區連成一片。1948年2月5日,末任河北省主席楚溪春北平市就任時,河北省名義上的一百三十餘個轄縣已僅餘20餘縣,多是鐵路沿線之縣[參1]:21

1949年1月下旬,北平和平解放。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河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宣布消亡[參1]:23。至此,中華民國政府對河北省管轄結束。

管轄範圍 編輯

 
亞新地學社1936年《袖珍中華全圖》的河北省地圖

民國元年直隸省順天府轄境大致相當於今日的河北省大部(除邱縣館陶縣武安市涉縣臨漳縣外),北京市天津市全部,河南省南樂縣清豐縣濮陽市長垣市山東省東明縣寧津縣慶雲縣遼寧省阜新市(不含彰武縣)、朝陽市建昌縣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不含克什克騰旗)及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各一部分,之後區域逐步縮小。

民國3年(1914),北部區域的37縣分別劃入京兆地方熱河特別區察哈爾特別區。民國17年(1928年),原直隸省口北道10縣劃屬察哈爾省,轄境縮小為今北京市大部(除市中心區及延慶區外)、天津市大部(除市中心區)、河北省大部(除南部邱縣、館陶縣、武安市、涉縣、臨漳縣及北部承德市張家口市),河南省南樂縣、清豐縣、濮陽市、長垣市,山東省東明縣、寧津縣、慶雲縣。

民國36年(1947年)河北省面積為14萬253平方公里。東濱渤海、北鄰遼寧省熱河省察哈爾省,西界山西省,南接河南省山東省

人口 編輯

以下依據中華民國實業部《中國經濟年鑑》(1934年出版)、內政部統計司編《民國十七年各省市戶口調査統計報告》(1931年出版)、主計處統計局編《中華民國統計提要》(1940年出版)、中華民國年鑑社編《中華民國年鑑》(1952年出版,頁19-21)所提供的人口數據:

調查年代 戶數 人口 男性 女性 每戶平均人口 性別比例
1912年 5,013,000 26,658,000 14,769,000 11,889,000 5.32 124.20
1928年 5,452,000 31,232,000 17,274,000 13,958,000 5.72 123.76
1936年 5,109,000 28,644,000 15,485,000 13,159,000 5.61 117.68
1947年 5,161,000 28,719,000 15,439,000 13,280,000 5.56 116.25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79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河北省的人數為7萬5089人,佔非臺灣省籍269萬4917人口當中的2.79%[參2]

行政區劃 編輯

省、縣之間的行政區 編輯

道制 編輯

民國元年(1912)時,直隸省有天津、大廣順(12月裁)、通永(12月裁)、口北、熱河(年底裁)等道。民國2年(1913)2月,根據《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擬新設保、易、定、深4道。內務部因這些道的名稱繁複,令直隸省重新擬定。後改道名為渤海、范陽、冀南、口北4道。3月1日內務部照准,旋任命觀察使;5月,將舊熱河道區域改劃為朝陽道(轄朝陽、阜新、建平、綏東4縣)、赤峰道(轄赤峰、開魯、林西、圍場4縣),承德等6縣不屬二道管轄,但二道實際上並未設立。民國3年(1914)5月,改觀察使為道尹。民國17年(1928),北伐軍進入北京後廢除各道。

津海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天津、河間、永平、承德、朝陽5府及遵化、赤峰2直隸州區域置渤海道。觀察使駐天津縣(今天津市城區),轄天津、青縣、滄縣、鹽山、慶雲、南皮、靜海、河間、獻縣、阜城、肅寧、任邱、交河、寧津、景縣、吳橋、故城、東光、盧龍、遷安、撫寧、昌黎、灤縣、樂亭、榆、遵化、豐潤、玉田28縣。民國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為繁要缺,一等。轄縣同前,並增領順天府屬文安、大城、新鎮、寧河4縣。民國17年(1928)廢道。
保定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保定、正定2府及易、定、深3直隸州區域置范陽道。觀察使駐清苑縣(今河北省保定市),轄清苑、滿城、安肅、定興、新城、唐縣、博野、望都、容城、完縣、蠡縣、雄縣、安國、安新、束鹿、高陽、正定、獲鹿、井陘、阜平、欒城、行唐、靈壽、平山、元氏、贊皇、晉縣、無極、藁城、新樂、易縣、淶水、淶源、定縣、曲陽、深澤、深縣、武強、饒陽、安平40縣。民國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為繁要缺,一等。駐地、轄縣同前。民國17年(1928)廢道。
大名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大名、廣平、順德3府及冀、趙2直隸州區域置冀南道。觀察使駐大名縣(今河北省大名縣),轄大名、南樂、清豐、東明、濮陽、長垣、邢臺、沙河、南和、平鄉、廣宗、鉅鹿、唐山、內邱、任縣、永年、曲周、肥鄉、雞澤、廣平、邯鄲、成安、威縣、清河、磁縣、冀縣、衡水、南宮、新河、棗強、武邑、趙縣、柏鄉、隆平、臨城、高邑、寧晉37縣。民國3年(1914)5月改道名。道尹為要缺,二等。駐地、轄縣同前。民國17年(1928)廢道。
口北道
民國2年(1913年)3月以原宣化府及張家口、獨石口、多倫諾爾3廳區域置。觀察使駐宣化縣(今河北省宣化縣),轄宣化、赤城、萬全、龍關、懷來、陽原、懷安、蔚縣、延慶、涿鹿、張北、獨石、多倫13縣。民國3年(1914)5月改觀察使為道尹,為簡缺,三等。駐地、轄縣同前;7月6日,張北、獨石、多倫3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興和道。民國17年(1928)廢道。

行政督察區 編輯

民國21年(1932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各省行政督察專員暫行條例》、《行政督察專署條例》,令各省劃定行政督察區,但河北省並未立即實行。隨著日本先後佔領熱河省全境、河北省東北部及察哈爾省的北部,華北局勢日益危急。在這種形勢下,河北省政府無法直接管轄各縣。民國22年(1933年)「中日塘沽協定」簽訂以後,為更好地處理長城沿邊各縣的政務和對日交涉,河北省依照院頒《專員條例》,擬具河北省行政督察專員公署辦事細則呈准施行,於9月設立灤榆、薊密兩行政督察區。督察專員負有督察所轄各縣行政、通常涉外、協助地方救濟、督察清鄉及完成省政府暨廳飭辦事項等職責。民國24年(1935年)11月,因薊密區專員殷汝耕等在河北通縣成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宣佈獨立自治。12月,國民政府明令將上述二區專員撤銷。該省原設二行政督察區情形如下[參3]

民國22年(1933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灤榆區 灤縣 灤縣、昌黎、樂亭、豐潤、遷安、廬龍、撫寧、臨榆8縣
都山設治局
9
薊密區 薊縣 薊縣、遵化、玉田、三河、平谷、興隆、懷柔、密雲、順義、通縣10縣 10

民國25年(1936年)3月自民國26年(1937年)2月間,全省先後設立了堯山、南宮、大名、博野、滄縣、濮縣、天津、宛平、河間、獲鹿等10個行政區,各區設專員1人;並擬再增設清苑、涿縣、刑台、安次、武邑、景縣6個行政區。但因與《條例》不合,被行政院下令即行停止增設。民國26年(1937年)5月,冀察政務委員會呈准將清苑、安新等112縣劃為17個行政督察區,但所有冀東之香河、三河、薊縣、昌平、寶坻、順義、懷柔、平谷、盧龍、遷安、撫寧、昌黎、灤縣、樂亭、臨榆、遵化、興隆、豐潤、玉田、密雲暨都山設治局等21縣局,因「情形特殊」,而未曾劃區管轄。其17區設置情形如下[參4]

民國26年(1937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第一區 清苑縣 清苑、安新、徐水、滿城、唐縣、完縣、望都7縣 7
第二區 涿縣 涿縣、房山、良鄉、淶水、易縣、淶源、定興、容城、新城9縣 9
第三區 宛平縣 宛平、大興、通縣3縣 3
第四區 天津縣 天津、靜海、武清、寧河4縣 4
第五區 安次縣 安次、固安、永清、雄縣、霸縣、新鎮、文安7縣 7
第六區 河間縣 河間、高陽、任邱、大城、肅寧、饒陽、獻縣7縣 7
第七區 滄縣 滄縣、鹽山、慶雲、南皮、青縣5縣
新海設治局
6
第八區 景縣 景縣、故城、阜城、東光、寧津、吳橋、交河7縣 7
第九區 深縣 深縣、衡水、武邑、武強、束鹿5縣 5
第十區 博野縣 博野、蠡縣、安國、安平、無極、深澤、晉縣7縣 7
第十一區 定縣 定縣、曲陽、新樂、行唐、阜平、靈壽6縣 6
第十二區 獲鹿縣 獲鹿、井陘、正定、欒城、元氏、平山、贊皇、藁城8縣
石門警察局
9
第十三區 堯山縣 堯山、內丘、隆平、任縣、寧晉、趙縣、高邑、臨城、柏鄉9縣 9
第十四區 南宮縣 南宮、冀縣、棗強、新河、清河、鉅鹿、廣宗、威縣、平鄉9縣 9
第十五區 邢臺縣 邢臺、南和、沙縣、雞澤、永年、邯鄲6縣 6
第十六區 大名縣 大名、南樂、肥鄉、廣平、磁縣、成安、曲周7縣 7
第十七區 濮陽縣 濮陽、清豐、長垣、東明4縣

抗戰爆發後,民國27年(1938年)12月,全省劃為10個行政督察區[參5]。民國28年(1939年)又劃為17個行政督察區[參6]。民國30年(1941年)河北省政府在洛陽辦公時,曾奉命規劃全省行政建置,將全省劃為18個行政督察區[參7]。民國31年(1942年)、32年(1943年),行政院內政部兩次公布河北省為18個行政督察區,但實際均未實行[參8]

民國30年(1941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第一區 臨榆縣 臨榆、撫寧、昌黎、遷安、盧龍5縣
都山設治局
6
第二區 灤縣 灤縣、樂亭、豐潤、玉田、遵化、興隆6縣 6
第三區 三河縣 三河、香河、寶坻、薊縣、平谷、密雲6縣 6
第四區 通縣 通縣、大興、順義、懷柔、昌平、武清、安次7縣 7
第五區 天津縣 天津、寧河、靜海、青縣、大城、文安6縣 6
第六區 滄縣 滄縣、南皮、鹽山、東光、吳橋、慶雲、寧津7縣
新海設治局
8
第七區 新城縣 新城、永清、固安、容城、霸縣、新鎮、雄縣、任邱8縣 8
第八區 涿縣 涿縣、定興、易縣、淶水、淶源、宛平、房山、良鄉8縣 8
第九區 河間縣 獻縣、高陽、肅寧、河間、交河、景縣、阜城7縣 7
第十區 清苑縣 清苑、徐水、完縣、唐縣、滿城、望都、安新、蠡縣8縣 8
第十一區 定縣 定縣、新樂、曲陽、阜平、行唐、安國、深澤、博野8縣 8
第十二區 獲鹿縣 獲鹿、正定、井陘、平山、靈壽、無極、藁城、欒城8縣
石門警察局
9
第十三區 深縣 深縣、饒陽 、安平、束鹿、晉縣、武強、武邑、衡水8縣 8
第十四區 南宮縣 南宮、故城、棗強、冀縣、新河、清河、廣宗、威縣8縣 8
第十五區 高邑縣 高邑、趙縣、寧晉、柏鄉、臨城、元氏、贊皇7縣 7
第十六區 邢臺縣 邢臺、內丘、沙縣、堯山、隆平、任縣、南和、鉅鹿8縣 8
第十七區 永年縣 永年、邯鄲、磁縣、平鄉、雞澤、曲周、肥鄉7縣 7
第十八區 大名縣 大名、廣平、成安、南樂、清豐、濮陽、長垣、東明8縣 8

民國34年(1945年)11月,河北省政府遷回北平後,將原18個行政督察區調整為14個行政督察區。12月,析第十三、十四2區置第十五區。各區如下[參9]

民國34年(1945年)河北省行政督察區
區別 駐地 轄縣縣名 縣數 備注
第一區 臨榆縣秦皇島 臨榆、撫寧、昌黎、樂亭、灤縣、遷安、盧龍7縣
都山設治局
8
  • 1947年11月增領灤寧縣。
第二區 寧河縣塘沽鎮 寧河、天津、武清、寶坻、靜海、青縣、大城、安次8縣 8
第三區 滄縣 滄縣、南皮、鹽山、東光、吳橋、慶雲、寧津7縣
新海設治局
8
第四區 玉田縣 豐潤、玉田、遵化、興隆、薊縣、平谷、密雲7縣 7
  • 專署暫駐豐潤縣。
  • 1947年11月增領浭陽縣。
第五區 通縣 通縣、大興、宛平、良鄉、房山、懷柔、順義、昌平、三河、香河10縣 10
  • 專署暫駐北平市。
第六區 涿縣 涿縣、固安、永清、霸縣、新城、定興、易縣、淶水、淶源、新鎮10縣 10
第七區 河間縣 河間、獻縣、交河、阜城、景縣、肅寧、文安、任邱8縣 8
第八區 清苑縣 清苑、徐水、完縣、滿城、望都、雄縣、容城、安新、高陽、蠡縣10縣 10
第九區 定縣 定縣、新樂、唐縣、曲陽、行唐、阜平、無極、安國、博野9縣 9
第十區 深縣 深縣、饒陽、安平、束鹿、武邑、武強、衡水、晉縣、深澤9縣 9
第十一區 正定縣 正定、獲鹿、藁城、欒城、高邑、趙縣、柏鄉、靈壽、平山、元氏、井陘、贊皇12縣 12
  • 專署暫駐石門市。
第十二區 南宮縣 南宮、冀縣、棗強、清河、故城、新河、威縣、廣宗、寧晉、鉅鹿、平鄉11縣 11
第十三區 邢臺縣 邢臺、任縣、南和、沙河、雞澤、隆平、堯山、臨城、內丘9縣 9
第十四區 大名縣 大名、廣平、南樂、清豐、東明、長垣、濮陽7縣 7
  • 1948年專署改駐東明縣。
第十五區 磁縣 磁縣、永年、邯鄲、曲周、成安、肥鄉6縣 7

民國37年(1948年)5月,撤銷第十二、十三、十四和十五區,設置冀南行政區。

中共建政後,設置唐山、保定、石家莊、秦皇島4市及唐山天津通縣保定定縣石家莊衡水邢臺邯鄲10個專區取代原先的行政督察區。

縣級行政區 編輯

清代直隸省在宣統三年(1911年)時,分為11府、7直隸州、3直隸廳,下轄12州、1廳、108縣,另順天府轄5州、19縣。民國元年(1912年)時有155個州、廳、縣。民國2年(1913年)2月,根據《劃一現行各縣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府、州、廳均改為縣。民國3年(1914年)1月,北洋政府以清代熱河道區域的承德等14縣置熱河特別區;5月,內務部呈請將順天府附近的20縣劃出,成為獨立區域;6月,原屬口北道之張北、獨石、多倫3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

河北省建立後,縣市局多有變化。縣方面,民國17年(1928年)6月廢京兆地方,原轄20縣歸屬河北省。民國19年(1930年)8月增領興隆縣。民國25年(1936年)2月,應河北、河南2省政府的請求,為「便利行政並整理冀、豫兩省區域」,國民政府同意將河北省的長垣、濮陽、東明3縣劃歸河南省,將河南省的武安、涉縣2縣劃歸河北省[參10],但未執行。民國36年(1947年)11月增領灤寧、浭陽2縣;局方面,民國19年(1930年)12月增領都山設治局縣,民國26年(1937年)增領新海設治局;市方面,民國19年(1930年)6月北平特別市降為河北省轄市,11月北平市復為特別市,同月天津特別市降為河北省轄市。民國24年(1935年)7月天津市升格為直轄市。民國35年(1946年)4月增領唐山、石門2市。

民國38年(1949年)時,河北省劃分為11行政督察區、1行政區,下轄2市、132縣、2設治局。民國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年)10月停用[參11]。河北省各縣、市、局沿革情況如下:

河北省
行政督察區 專署駐地 代碼 縣等級 縣市局 駐地(2023年4月) 北洋時期 沿革
省政府直轄 15049 不適用 唐山市 唐山市城區 (津海道) 民國36年(1947年)6月析灤縣唐山鎮置。[參12]
15080 不適用 石門市 石家莊(今石家莊市城區) (保定道) 民國14年(1925年)8月,北京政府以石莊、休門兩村合併置石門市[參13],為自治性質,設市政公所,此後由公安局處理。民國28年(1939年)10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析獲鹿縣石家莊、休門兩鎮置市。[參14]民國36年(1947年)6月國民政府核准因之。[參15]
不適用 不適用 北平市 北京市城區 京兆地方 經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145次會議決定,國民政府於民國17年(1928年)6月28日將北京改名為北平,並成立北平特別市,直隸國民政府。[參16]同年10月,河北省政府遷此。民國19年(1930年)6月,根據新頒布的《市組織法》,省會所在地必須是省轄市。由此,北平特別市改稱為北平市,隸屬於河北省政府。同年10月,河北省會遷駐天津市。次月,北平市又成為院轄市,直隸於行政院。
不適用 不適用 天津市 天津市城區 (津海道) 民國12年(1923年)10月6日,北京政府以天津市為特別市。民國16年(1927年)11月3日,天津特別區市政局被改組為直隸津沽市政公署[參17]。民國17年(1928年)6月21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145次會議決定設立天津市特別市,以原天津警區及特別一、二、三區為市政府管轄區域.同年11月25日,因河北省政府由北平移駐天津,改組為普通市,隸屬於河北省。[參18]民國24年(1935年)6月4日,河北省政府遷治保定,天津市恢復為院轄市。[參19]
第一區 臨榆縣 15033 二等 盧龍縣 盧龍縣駐地盧龍鎮 津海道 清代為永平府附郭盧龍縣
15041 一等 臨榆縣 山海關西口(今秦皇島市山海關區 津海道
15045 二等 遷安縣 遷安市駐地遷安鎮 津海道
15046 一等 撫寧縣 秦皇島市撫寧區駐地撫寧鎮 津海道
15047 一等 昌黎縣 昌黎縣駐地昌黎鎮 津海道
15048 一等 灤縣 灤州市駐地灤河街道 津海道 清代為灤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50 二等 樂亭縣 樂亭縣駐地樂亭鎮 津海道
15133 不適用 都山設治局 大丈子(今青龍滿族自治縣駐地青龍鎮 (津海道) 民國22年(1933年)8月析遷安、撫寧兩縣所屬長城以北地區置。[參20]
未定 不適用 灤寧縣 倴城(今灤南縣駐地倴城鎮 (津海道) 民國36年(1947年)11月析灤縣南部置。[參21]
第二區 寧河縣 15007 三等 安次縣 安次(今廊坊市駐地安次區東南仇莊鄉光榮村) 京兆地方 清代為東安縣,因與湖南、四川、廣東3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漢置安次縣於此,故名[參22]。清屬順天府。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7 一等 武清縣 武清鎮(今天津市武清區西北城關鎮 京兆地方 清屬順天府。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8 二等 寶坻縣 寶坻鎮(今天津市寶坻區駐地寶平街道 京兆地方 清屬順天府。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21 二等 靜海縣 天津市靜海區駐地靜海鎮 津海道
15024 一等 天津縣 天津市津南區駐地鹹水沽鎮 津海道(駐地) 清代為天津府附郭天津縣。民國3年(1914年)至民國17年(1928年)10月間先後為直隸、河北省會。民國2年(1913年)2月為渤海道治,民國3年(1914年)起為津海道治。民國17年(1928年)6月,天津縣城區劃出為天津市區。為實現市縣分治,便於行政,民國24年(1935年)1月遷治鹹水沽[參23]
15025 三等 青縣 青縣駐地清州鎮 津海道
15059 三等 大城縣 大城縣駐地平舒鎮 津海道
15061 三等 寧河縣 天津市寧河區駐地以北寧河鎮 津海道
第三區 滄縣 15026 一等 滄縣 滄州市城區 津海道 清代為滄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27 二等 鹽山縣 鹽山縣駐地鹽山鎮 津海道
15028 二等 慶雲縣 山東省慶雲縣駐地慶雲鎮 津海道
15029 三等 南皮縣 南皮縣駐地南皮鎮 津海道
15030 二等 吳橋縣 吳橋縣東南鐵城鎮 津海道
15032 三等 東光縣 東光縣駐地東光鎮 津海道
15039 二等 寧津縣 山東省寧津縣駐地寧津鎮 津海道
15134 不適用 新海設治局 韓村(今黃驊市駐地驊西街道 (津海道) 民國26年(1937年)6月析滄縣、鹽山兩縣濱海地區置。[參24]
第四區 豐潤縣 15015 二等 薊縣 天津市薊州區駐地漁陽鎮 京兆地方 清代為薊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20 二等 密雲縣 北京市密雲區駐地密雲鎮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23 三等 平谷縣 北京市平谷區駐地濱河街道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42 一等 遵化縣 遵化市駐地遵化鎮 津海道 清代為遵化直隸州直轄地,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043 未定 興隆縣 興隆山(今興隆縣駐地興隆鎮 (津海道) 民國19年(1930年)12月析遵化縣屬第七、八兩區興隆山鎮地方置,[參25]因境內興隆山得名。
15044 一等 豐潤縣 唐山市豐潤區駐地豐潤鎮 津海道
15057 二等 玉田縣 玉田縣駐地玉田鎮 津海道
未定 不適用 浭陽縣 胥各莊(今唐山市豐南區駐地胥各莊街道 (津海道) 民國36年(1947年)11月析豐潤縣南部置。[參26]
第五區 通縣(暫駐北平市 15002 二等 大興縣 黃村(今北京市大興區駐地黃村鎮 京兆地方 清代為順天府附郭大興縣,治所即今北京市城區,民國3年(1914年)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民國24年(1935年)4月遷治黃村(今北京市大興區駐地黃村鎮[參27]
15003 二等 宛平縣 拱極城(今北京市豐臺區西南盧溝橋地區 京兆地方 清代為順天府附郭宛平縣,治所即今北京市城區,民國3年(1914年)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民國19年(1930年)初遷盧溝橋拱極城內清代西路廳舊署(今北京市豐臺區西南盧溝橋地區)。日偽時期遷駐長辛店(今北京市豐臺區西南盧溝橋地區),抗戰勝利後因之[參28]
15004 三等 良鄉縣 良鄉(今北京市房山區良鄉地區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08 三等 香河縣 香河縣駐地淑陽鎮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09 三等 三河縣 三河市駐地泃陽鎮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0 三等 懷柔縣 北京市懷柔區駐地懷柔鎮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1 三等 房山縣 北京市房山區駐地城關街道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4 一等 通縣 北京市通州區駐地北苑街道 京兆地方 清代為通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6 三等 昌平縣 北京市昌平區駐地昌平鎮 京兆地方 清代為昌平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9 三等 順義縣 北京市順義區駐地勝利街道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第六區 涿縣 15005 三等 固安縣 固安縣駐地固安鎮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06 三等 永清縣 永清縣駐地永清鎮 京兆地方 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2 二等 霸縣 霸州市駐地霸州鎮 京兆地方 清代為霸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13 二等 涿縣 涿州市駐地雙塔街道 京兆地方 清代為涿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3年(1914年)10月屬京兆地方,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
15053 三等 定興縣 定興縣駐地定興鎮 保定道
15054 二等 新城縣 高碑店市東南新城鎮 保定道
15060 三等 新鎮縣 文安縣西北新鎮鎮 津海道 清為保定縣,民國3年(1914年)6月,因與本省保定道同名,改名[參29]
15085 二等 易縣 易縣駐地易州鎮 保定道 清代為易州直隸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87 三等 淶水縣 淶水縣駐地淶水鎮 保定道
15088 三等 淶源縣 淶源縣駐地淶源鎮 保定道 清代為廣昌縣,因與江西省縣名重複,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縣內有淶山,淶水發源於此山,縣南半里又有淶源泉,故名[參30]
第七區 河間縣 15022 一等 河間縣 河間市駐地瀛州路街道 津海道 清代為河間府附郭河間縣
15034 一等 獻縣 獻縣駐地樂壽鎮 津海道
15035 三等 肅寧縣 肅寧縣駐地肅寧鎮 津海道
15036 二等 任邱縣 任丘市駐地新華路街道 津海道
15037 三等 阜城縣 阜城縣駐地阜城鎮 津海道
15038 二等 交河縣 泊頭市西交河鎮 津海道
15040 二等 景縣 景縣駐地景州鎮 津海道 清代為景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58 三等 文安縣 文安縣駐地文安鎮 津海道
第八區 清苑縣 15001 一等 清苑縣 保定市城區 保定道(駐地) 民國14年(1925年)6月至民國26年(1937年)9月,先後為直隸、河北省會,民國35年(1946年)7月復為河北省會。
15051 三等 徐水縣 保定市徐水區駐地安肅鎮 保定道 清代為安肅縣,因與甘肅省安肅道同名,民國3年(1914年)6月改名[參31],因縣內徐河得名。
15052 三等 滿城縣 保定市滿城區駐地滿城鎮 保定道
15062 二等 蠡縣 蠡縣駐地蠡吾鎮 保定道
15063 三等 雄縣 雄縣駐地雄州鎮 保定道
15065 三等 安新縣 安新縣西南安州鎮 保定道 清代為安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67 三等 高陽縣 高陽縣駐地錦華街道 保定道
15068 三等 望都縣 望都縣駐地望都鎮 保定道
15069 三等 容城縣 容城縣駐地容城鎮 保定道
15089 三等 完縣 順平縣駐地蒲陽鎮 保定道
第九區 定縣 15055 三等 唐縣 唐縣駐地仁厚鎮 保定道
15056 三等 博野縣 博野縣駐地博野鎮 保定道
15064 二等 安國縣 安國市駐地祁州路街道 保定道 清代為祁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為祁縣。民國3年(1914年)1月因與山西省縣名重複,改名。以漢代安國縣得名[參32]
15070 一等 定縣 定州市駐地南城區街道 保定道 清代為定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71 三等 阜平縣 阜平縣駐地阜平鎮 保定道
15073 三等 行唐縣 行唐縣駐地龍州鎮 保定道
15084 二等 新樂縣 鮮虞渡口(今新樂市駐地東北承安鎮) 保定道
15086 三等 無極縣 無極縣駐地無極鎮 保定道
15090 三等 曲陽縣 曲陽縣駐地恆州鎮 保定道
第十區 深縣 15066 一等 束鹿縣 辛集市東南新城鎮 保定道
15078 三等 晉縣 晉州市駐地晉州鎮 保定道 清代為晉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091 三等 深澤縣 深澤縣駐地深澤鎮 保定道
15092 三等 武強縣 武強縣西南街關鎮 保定道
15093 二等 饒陽縣 饒陽縣駐地饒陽鎮 保定道
15094 三等 安平縣 安平縣駐地安平鎮 保定道
15102 一等 深縣 深州市駐地深州鎮 保定道 清代為深州直隸州直轄地,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124 三等 衡水縣 衡水市桃城區 大名道
15128 三等 武邑縣 武邑縣駐地武邑鎮 大名道
第十一區 正定縣(暫駐石門市 15072 三等 欒城縣 石家莊市欒城區駐地欒城鎮 保定道
15074 三等 靈壽縣 靈壽縣駐地靈壽鎮 保定道
15075 二等 平山縣 平山縣駐地平山鎮 保定道
15076 三等 元氏縣 元氏縣駐地槐陽鎮 保定道
15077 三等 贊皇縣 贊皇縣駐地贊皇鎮 保定道
15079 一等 正定縣 正定縣駐地正定鎮 保定道 清代為正定府附郭縣。
15081 一等 獲鹿縣 石家莊市鹿泉區駐地獲鹿鎮 保定道
15082 三等 井陘縣 井陘縣駐地西天長鎮 保定道
15083 二等 藁城縣 石家莊市藁城區駐地廉州鎮 保定道
15122 三等 高邑縣 高邑縣駐地高邑鎮 大名道
15129 二等 趙縣 趙縣駐地趙州鎮 大名道 清代為趙州,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130 三等 柏鄉縣 柏鄉縣駐地柏鄉鎮 大名道
第十二區 南宮縣 15031 三等 故城縣 故城縣東北故城鎮 津海道
15106 三等 平鄉縣 平鄉縣西南平鄉鎮 大名道
15107 三等 廣宗縣 廣宗縣駐地廣宗鎮 大名道
15108 三等 鉅鹿縣 巨鹿縣駐地巨鹿鎮 大名道
15119 三等 威縣 威縣駐地洺州鎮 大名道
15120 三等 清河縣 清河縣西城關鄉 大名道
15123 二等 冀縣 衡水市冀州區駐地冀州鎮 大名道 清代為冀州直隸州直轄地,民國2年(1913年)3月改置縣。
15125 二等 南宮縣 南宮市駐地鳳崗街道 大名道
15126 三等 新河縣 新河縣駐地新河鎮 大名道
15127 二等 棗強縣 棗強縣駐地棗強鎮 大名道
15132 二等 寧晉縣 寧晉縣駐地鳳凰鎮 大名道
第十三區 邢臺縣 15103 一等 邢臺縣 邢臺市城區 大名道 清代為順德府附郭縣。
15104 三等 沙河縣 沙河市沙河城鎮 大名道
15105 三等 南和縣 邢臺市南和區駐地和陽鎮 大名道
15109 三等 堯山縣 隆堯縣西南堯山村 大名道 清代為唐山縣,民國17年(1928年)10月因與本省灤縣唐山鎮重名,改名[參33]
15110 三等 內邱縣 內丘縣駐地內丘鎮 大名道
15111 三等 任縣 邢臺市任澤區駐地任城鎮 大名道
15115 三等 雞澤縣 雞澤縣駐地雞澤鎮 大名道
15121 三等 隆平縣 隆堯縣駐地隆堯鎮 大名道
15131 三等 臨城縣 臨城縣駐地臨城鎮 大名道
第十四區 東明縣 15095 一等 大名縣 大名縣駐地大名鎮 大名道(駐地) 清代分別為大名府附郭大名縣元城縣。民國2年(1913年)1月合併,仍名大名縣,並析置魏縣[參34]。民國3年3月,內務部呈准,不設魏縣,將元城縣併入大名縣[參35],民國3年(1914年)11月1日,兩縣正式合併[參36]
15096 三等 南樂縣 河南省南樂縣駐地城關鎮 大名道
15097 三等 清豐縣 河南省清豐縣駐地城關鎮 大名道
15098 三等 東明縣 山東省東明縣駐地城關鎮 大名道
15099 一等 濮陽縣 河南省濮陽市城區 大名道 清代為開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為開縣。民國3年(1914年)1月因與四川、貴州兩省縣名重複,改名[參37]。漢置濮陽縣於此,故名。
15100 三等 長垣縣 河南省長垣市駐地蒲西街道 大名道
15116 三等 廣平縣 廣平縣駐地廣平鎮 大名道
第十五區 磁縣 15101 二等 永年縣 邯鄲市永年區東南廣府鎮 大名道 清代分別為廣平府附郭縣。
15112 一等 磁縣 磁縣駐地磁州鎮 大名道 清代為磁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
15113 二等 曲周縣 曲周縣駐地曲周鎮 大名道
15114 三等 肥鄉縣 邯鄲市肥鄉區駐地肥鄉鎮 大名道
15117 二等 邯鄲縣 邯鄲市城區 大名道
15118 三等 成安縣 成安縣駐地成安鎮 大名道
口北道 宣化縣 不適用 不適用 萬全縣 上堡(今萬全區萬全鎮 民國3年(1914年)6月遷張家口下堡(今河北省張家口市城區),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宣化縣 張家口市宣化區 清代分別為宣化府附郭縣,北京政府時期為直隸省口北道治所。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赤城縣 赤城縣駐地赤城鎮 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龍關縣 龍門衛(今赤城縣西南龍關鎮 原名龍門縣,因與廣東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縣境內有龍門關,為北方要塞。故名[參38]。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懷來縣 懷來衛(今懷來縣官廳水庫內) 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陽原縣 陽原縣駐地西城鎮 原名西寧縣,因與廣東、甘肅二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縣境在漢代為陽原縣地,故名[參39]。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懷安縣 懷安衛(今懷安縣東南懷安城鎮 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蔚縣 蔚縣駐地蔚州鎮 清代為蔚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延慶縣 北京市延慶區駐地儒林街道 清代為延慶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縣。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不適用 不適用 涿鹿縣 涿鹿縣駐地涿鹿鎮 清代為保安州,民國2年(1913年)2月改置保安縣。因與陝西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漢置涿鹿縣於此,民國初年縣西南尚有涿鹿城,故名[參40]。民國17年(1928年)6月屬河北省,9月改隸察哈爾省

行政區劃年表 編輯

河北省行政區劃年表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 民國紀元 其他 行政區劃變更
1912年 民國1年 127 12府
23州
4廳
1913年 民國2年 155 1 1府
1州
  • 廢保定府留清苑縣(?月)
  • 廢河間府留河間縣(?月)
  • 廢天津府留天津縣(?月)
  • 廢永平府留盧龍縣(?月)
  • 廢正定府留正定縣(?月)
  • 廢大名府留大名縣(?月)
  • 廢廣平府留永年縣(?月)
  • 廢順德府留邢臺縣(?月)
  • 廢宣化府留宣化縣(?月)
  • 合併大名、元城2縣為大名縣,並析置魏縣(1月)
  • 改灤州為灤縣(2月)
  • 改滄州為滄縣(2月)
  • 改薊州為薊縣(2月)
  • 改遵化直隸州為遵化縣(2月)
  • 改通州為通縣(2月)
  • 改昌平州為昌平縣(2月)
  • 改霸州為霸縣(2月)
  • 改涿州為涿縣(2月)
  • 改易州直隸州為易縣(2月)
  • 改景州為景縣(2月)
  • 改安州為安新縣(2月)
  • 改祁州為祁縣(2月)
  • 改定州為定縣(2月)
  • 改晉州為晉縣(2月)
  • 改深州直隸州為深縣(2月)
  • 改趙州為趙縣(2月)
  • 改冀州直隸州為冀縣(2月)
  • 改開州為開縣(2月)
  • 改蔚州為蔚縣(2月)
  • 改延慶州為延慶縣(2月)
  • 改保安州為保安縣(2月)
  • 改張家口廳為張北縣(2月)
  • 改獨石廳為獨石縣(2月)
  • 改多倫諾爾廳為多倫縣(2月)
  • 改承德府為承德縣(2月)
  • 改朝陽府為朝陽縣(2月)
  • 改赤峰直隸州為赤峰縣(2月)
  • 改圍場廳為圍場縣(2月)
  • 析置經棚設治局(9月)
1914年 民國3年 119
  • 東安縣改名安次縣(1月)
  • 廣昌縣改名淶源縣(1月)
  • 祁縣改名安國縣(1月)
  • 開縣改名濮陽縣(1月)
  • 西寧縣改名陽原縣(1月)
  • 保安縣改名涿鹿縣(1月)
  • 龍門縣改名龍關縣(1月)
  • 承德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灤平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平泉州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隆化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豐寧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凌源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朝陽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阜新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建平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綏東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赤峰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開魯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林西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圍場縣移屬熱河特別區(1月)
  • 經棚設治局移屬熱河特別區(5月)
  • 保定縣改名新鎮縣(6月)
  • 安肅縣改名徐水縣(6月)
  • 張北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6月)
  • 獨石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6月)
  • 多倫縣移屬察哈爾特別區(6月)
  • 改順天府為京兆地方(10月)
  • 安次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武清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寶坻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薊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密雲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平谷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大興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宛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良鄉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香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三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懷柔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房山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通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昌平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順義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固安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永清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霸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涿縣移屬京兆地方(10月)
  • 元城縣併入大名縣(11月)
1915年 民國4年 119
1916年 民國5年 119
1917年 民國6年 119
1918年 民國7年 119
1919年 民國8年 119
1920年 民國9年 119
1921年 民國10年 119
1922年 民國11年 119
1923年 民國12年 119
1924年 民國13年 119
1925年 民國14年 119
1926年 民國15年 119
1927年 民國16年 119
1928年 民國17年 129 1
  • 萬全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宣化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赤城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龍關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懷來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陽原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懷安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蔚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延慶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涿鹿縣移屬察哈爾省(6月)
  • 安次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武清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寶坻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薊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密雲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平谷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大興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宛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良鄉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香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三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懷柔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房山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通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昌平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順義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固安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永清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霸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涿縣歸屬河北省(10月)
  • 唐山縣改名堯山縣(10月)
  • 天津市改組為省轄市(11月)
1929年 民國18年 129 1
1930年 民國19年 130 1
  • 北平市改組為普通市(6月)
  • 北平市二度成為院轄市(11月)
  • 析遵化縣興隆山置興隆縣(12月)
1931年 民國20年 130 1
1932年 民國21年 130 1
1933年 民國22年 130 1 1
  • 析遷安、撫寧兩縣置都山設治局(8月)
1934年 民國23年 130 1 1
1935年 民國24年 130 1
  • 天津市恢復為院轄市(6月)
1936年 民國25年 130 1
1937年 民國26年 130 2
  • 析滄縣、鹽山兩縣置新海設治局(6月)
1938年 民國27年 130 2
1939年 民國28年 130 2
1940年 民國29年 130 2
1941年 民國30年 130 2
1942年 民國31年 130 2
1943年 民國32年 130 2
1944年 民國33年 130 2
1945年 民國34年 130 2
1946年 民國35年 130 2
1947年 民國36年 132 2 2
  • 析灤縣唐山縣置唐山市(6月)
  • 國民政府核准析獲鹿縣石家莊、休門兩鎮置石門市(6月)
  • 析灤縣置灤寧縣(11月)
  • 析豐潤縣置浭陽縣(11月)
1948年 民國37年 132 2 2
1949年 民國38年 132 2 2

政府體制 編輯

省會 編輯

初治保定縣(今河北省保定市),民國3年(1914年)遷駐天津縣(今天津市區)。民國17年(1928年)10月12日,河北省政府由天津市遷至北平市(今北京市)。民國19年(1930年)10月15日遷治天津市。因日軍進攻華北,民國24年(1935年)6月1日河北省政府遷駐清苑縣(今保定市)。抗戰期間成為流亡政府,曾遷往河南省洛陽縣及陝西省西安市。民國34年(1945年)抗戰結束後,於11月遷回北平市。次年7月14日遷至清苑縣。民國36年(1947年)11月10日又遷回北平市。

省行政機構 編輯

辛亥革命後,直隸省仍為清朝控有區域,行政區劃未變,行政長官為直隸總督。民國元年(1912)3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改直隸總督為直隸都督,民政由都督兼管,仍設布政使、提法使、勸業道等職官。民國2年(1913年)1月,根據《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設民政長,為直隸省行政長官,實行軍民分治。民國3年(1914年)5月,改民政長為巡按使,下設政務、財政等廳。民國5年(1916年)7月,改巡按使為省長。民國17年(1928)6月改置為河北省,7月4日省政府在天津正式成立。民國27年(1938年)6月2日,國民政府為求戰時統一,下令改組省政府。民國34年(1945年)6月26日,行政院決議改組河北省政府[參41]。民國38年(1949年)1月,傅作義接受中國共產黨的「和平」協議,讓解放軍開入北平,是謂北平和平解放。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河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宣布消亡[參1]:23

歷任河北省軍政長官、省政府主席 編輯

北洋政府時期軍政長官 編輯

姓名 就任日期 離任日期 備註
直隸省都督
張錫鑾 1912年3月15日 1912年9月8日 署理
馮國璋 1912年9月8日 1913年12月16日
趙秉鈞 1913年12月16日 1914年2月27日 署理
朱家寶 1914年2月27日 1914年6月30日 兼署
直隸省將軍
朱家寶 1914年6月30日 1916年7月6日
直隸省督軍
朱家寶 1916年7月6日 1916年9月16日
曹錕 1916年9月16日 1923年10月22日
楊以德 1922年4月12日 1923年10月22日 代理
王承斌 1923年10月22日 1924年11月11日 兼任
直隸省督辦
盧永祥 1924年12月3日 1924年12月11日
李景林 1924年12月11日 1925年1月17日 署理
1925年1月17日 1925年12月25日
李爽塏 1925年4月26日 1925年12月25日 署理
孫岳 1925年12月25日 1926年3月21日
褚玉璞 1926年3月21日 1927年8月11日 署理
1927年8月11日 1928年6月26日

北洋政府時期民政長官 編輯

姓名 就任日期 離任日期 備註
直隸省民政長
張錫鑾 1912年3月15日 1912年9月8日 兼任
馮國璋 1912年9月8日 1912年12月16日
1913年1月10日 1913年7月17日 暫時兼任
劉若曾 1913年7月17日 1914年2月19日 署理
趙秉鈞 1914年2月19日 1914年2月27日 兼署
朱家寶 1914年2月27日 1914年5月23日 兼任
直隸省巡按使
朱家寶 1914年5月23日 1916年7月6日 兼任
直隸省省長
朱家寶 1916年7月6日 1917年7月8日 兼任
曹錕 1917年7月8日 1918年1月30日 兼任
曹銳 1918年1月30日 1919年7月12日 署理
1919年7月12日 1922年6月18日
楊以德 1922年4月17日 1922年6月18日 代理
高凌霨 1922年6月18日 1922年6月24日
王承斌 1922年6月24日 1924年11月11日
李景林 1924年11月13日 1925年6月27日 兼署
楊以德 1924年12月3日 1925年6月27日 兼代
李景林 1925年6月27日 1925年12月25日 兼任
孫岳 1925年12月25日 1926年3月21日 兼任
褚玉璞 1926年3月21日 1927年8月11日 兼行
1927年8月11日 1928年3月20日 兼任
孫世偉 1928年3月20日 1928年6月26日

國民政府時期省政府主席 編輯

姓名 就任日期 離任日期 備註
河北省政府主席
商震 1928年6月26日 1929年8月10日
徐永昌 1929年8月10日 1930年9月27日
王樹常 1930年9月27日 1932年8月18日
于學忠 1932年8月18日 1935年6月6日
張厚琬 1935年6月6日 1935年6月25日 代理
商震 1935年6月25日 1935年12月12日
宋哲元 1935年12月12日 1936年11月27日
馮治安 1936年11月27日 1938年6月2日
鹿鍾麟 1938年6月2日 1940年2月3日
龐炳勳 1940年2月3日 1943年6月15日
馬法五 1943年6月15日 1945年9月4日 代理
孫連仲 1945年9月4日 1947年12月17日
楚溪春 1947年12月17日 1949年1月31日

參考文獻 編輯

引用 編輯

    參:

  1. ^ 1.0 1.1 1.2 李振軍. 《国民党河北省政府末任主席楚溪春与北平和平解放》. 檔案天地 (河北省石家莊市: 河北省檔案局). 2009, (2009年第3期): 21–23 [2020-11-30]. ISSN 1006-245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0) (簡體中文). 
  2. ^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編. 中華民國7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臺北市: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 1992
  3. ^ 內政部年鑑編纂委員會編:《內政年鑑》第一冊,第(B)223頁。
  4. ^ 鄭寶恆著:《民國時期政區沿革》,第669-670頁。
  5.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115號,民國28年1月4日,第11頁。
  6.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192號,民國28年9月30日,第6頁。
  7.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401號,民國30年10月1日,第29頁。
  8. ^ 傅林祥、鄭寶恒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第352-353頁。
  9. ^ 傅林祥、鄭寶恒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第353-354頁。
  10. ^ 《國民政府公報》第1983號,民國25年2月28日,第11頁。
  11. ^ 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
  12. ^ 國民政府公報》第2867號,民國36年7月3日,第6頁。
  13. ^ 《政府公報》第3381號,民國14年8月30日,第160冊,第1491頁。
  14. ^ 高健:《石家莊的建市經過》,《石家莊文史資料》第1輯,1983年,第20、23頁。又《石家莊市志》第1卷,中國社會出版社,1995年,45頁。
  15. ^ 《國民政府公報》第2867號,民國36年7月3日,第6頁。
  16. ^ 《國民政府公報》第71期,民國17年6月,第5頁。
  17. ^ 《政府公報》第4142號,民國16年11月4日,第187冊,第3553頁。
  18. ^ 《國民政府公報》第634號,民國19年11月28日,第3頁。
  19. ^ 《國民政府公報》第1760號,民國24年6月6日,第13頁。
  20. ^ 《國民政府公報》第1254號,民國22年10月6日,第9頁
  21. ^ 《河北省志》第2卷《建置志》,第313頁
  22. ^ 中華民國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23. ^ 《國民政府公報》第1691號,民國24年3月16日,第10頁》
  24. ^ 內政部方域司:《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第177頁
  25. ^ 《國民政府公報》第672號,民國20年1月15日,第17頁。按:內政部方域司:《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作民國20年(1931年)3月置。
  26. ^ 《國民政府公報》第2978號,民國36年11月13日,第13頁。
  27. ^ 《大興縣志》,北京出版社,2002年,第81頁
  28. ^ 《北京市豐臺區志》,北京出版社,2001年,第187頁
  29. ^ 吳承湜:《近六十年全國郡縣增建志要》附錄,第80頁
  30. ^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1. ^ 吳承湜:《近六十年全國郡縣增建志要》附錄,第79頁
  32. ^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3. ^ 《國民政府公報》第3號,民國17年10月28日,第4頁
  34. ^ 《政府公報》第263號,民國2年1月29日,第9冊,第577頁
  35. ^ 《政府公報》第666號,民國3年3月16日,第23冊,第579頁
  36. ^ 《政府公報》第960號,民國4年1月10日,第33冊,第231頁
  37. ^ 內務部職方司第一科:《全國行政區劃表》,民國7年,第8頁。
  38. ^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39. ^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40. ^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41. ^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45,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乙酉。

書籍 編輯

  • 鄭寶恒著:《民國時期政區沿革》(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ISBN 9787535126610
  • 傅林祥、鄭寶恒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ISBN 9787309056044
  • 國史館地理志編纂委員編:《中華民國史地理志(初稿)》(臺北:中華民國國史館,民國79年(1990))。ISBN 9579042020

地圖 編輯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測量署編:《中華民國分省地圖》(1970年版),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
  • 中國地圖出版社著:《河北省地圖》(2011年版),中國地圖出版社。ISBN 9787503158599
  • Google地圖

外部連結 編輯

參見 編輯

前任:
   直隸省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
1928年-1949年
繼任:
  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