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鵬飛(1889年—1948年),字經天,號擎天廣西桂林太史港人,中國近代法學家,中國行政法學先驅。

白鵬飛
教授
經天
擎天
性別
墓地普陀山北麓
國籍 大清(1889-1912)
 中華民國(1912-1928)
 中華民國(1928-1948)
職業法學學者
學歷
    • 日本帝國大學 法學碩士
    • 日本帝國大學 政治碩士
    • 日本帝國大學 經濟碩士
    • 日本帝國大學 獸醫碩士
    • 日本帝國大學 統計碩士

生平 編輯

白鵬飛畢業於日本帝國大學,留學11年遍修專業,獲法學、政治、經濟、獸醫、統計五碩士學位,師承日本行政法學家美濃部達吉[1]。1924年畢業回國後,先後任無錫國學專科學校教師、江蘇民眾教育館教授、暨南大學校長。一次學生集會上,白鵬飛發表支持學生反對軍閥的講話,被特務學生掏出手槍威脅和毆打,憤而辭去校長,前往北平。先後任朝陽大學民國大學北京法政大學輔仁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平大學等高校教授。後又出任北平大學法商學院院長、廣西大學校長、廣西政府顧問、國民政府中央監察員等職[2]九一八事變後,積極支持師生抗日救亡運動,並營救了被捕學生張友漁韓幽桐等人[3]。北平淪陷後,拒絕日偽誘逼,秘密回到廣西。1938年,應廣西省政府主席黃旭初邀請,接任廣西大學校長[4]。因堅持聘用李達郭沫若夏征農等教授,被國民政府免職。皖南事變後,公開宣讀《上蔣介石書》,要求蔣下「罪已詔」,險遭殺害。因陳布雷舉薦,國民政府任命其為廣西軍風紀巡察團委員,整頓廣西吏治軍紀[5],其間法辦桂平縣縣長梁國海和荔浦縣縣長吳耀,一時民心大快,被民眾稱為「白青天大人」[6]。白鵬飛抗日戰爭結束後前往台灣考察,回到桂林,於1948年6月28日逝世,葬於今桂林市七星區普陀山北麓。

著作 編輯

著作有《法學通論》、《刑政法總論》、《勞動法大綱》、《比較勞動法大綱》、《行政法大綱》等[2]

參考來源 編輯

  1. ^ 郭沬若; 小野忍; 丸山昇. 郭沬若自傳: 抗日戰回想錄. 平凡社. : 237. 
  2. ^ 2.0 2.1 潘茨宣. 首创中国行政法学的白鹏飞. 法學創新網. 2020-01-31 [2023-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8) (簡體中文). 
  3. ^ 北京女杰. 北京出版社. 1987: 91. ISBN 978-7-200-00051-1. 
  4. ^ 韋俊雄. 广西大学校志. 廣西科學技朮出版社. 1998: 13. 
  5. ^ 名人传记, Issues 1-12. 黃河文藝出版社. 1992: 425–431. 
  6. ^ 文史資料選輯, Volume 101. 中華書局. 1985: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