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登雲 (明朝)

陳登雲(1550年—1597年),字從龍,號南濱,直隸順德府唐山縣(今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登雲

大明文林郎河南道監察御史
籍貫 直隸順德府唐山縣民籍
字號 字從龍,號南濱
出生 嘉靖庚戌七月
逝世 萬曆丁酉六月
親屬 (子)陳誥、(孫)陳繩武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順天府鄉試第六十名,萬曆五年(1577年)聯捷丁丑科會試第八十名,登三甲第二百零八名進士[1][2]。六年除河南鄢陵縣知縣,十一年征授河南道監察御史,初按遼左,次按山西,後按河南,直言敢諫,風裁峻厲。移疾歸,不久卒。《明史》有傳[3][4]

家族 編輯

曾祖陳仲良;祖父陳敖;父陳志大。前母李氏;施氏[5]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二百三十三》:陳登雲,字從龍,唐山人。萬歷五年進士。除鄢陵知縣。政最,征授御史。出按遼東,疏陳安攘十策,又請速首功之賞。改巡山西。還朝,會廷臣方爭建儲。登雲謂議不早決,由貴妃家陰沮之。十六年六月,遂因災異抗疏,劾妃父鄭承憲,言:「承憲懷禍藏奸,窺覬儲貳。日與貂璫往來,綢繆杯酌,且廣結山人、術士、緇黃之流。曩陛下重懲科場冒籍,承憲妻每揚言事由己發,用以恐喝勛貴,簧鼓朝紳。不但惠安遭其虐焰,即中宮與太后家亦謹避其鋒矣。陛下享國久長,自由敬德所致,而承憲每對人言,以為不立東宮之效。幹撓盛典,蓄隱邪謀,他日何所不至。茍不震奮乾剛,斷以大義,雖日避殿撤樂、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天變未可弭也。」疏入,貴妃、承憲皆怒,同列亦為登雲危,帝竟留中不下。
    久之,疏論吏部尚書陸光祖,又論貶四川提學副使馮時可,論罷應天巡撫李淶、順天巡撫王致祥,又論禮部侍郎韓世能、尚書羅萬化、南京太僕卿徐用檢。朝右皆憚之。時方考選科道,登雲因疏言:「近歲言官,壬午以前怵於威,則摧剛為柔;壬午以後昵於情,則化直為佞。其間豈無剛直之人,而弗勝齟齬,多不能安其身。二十年來,以剛直擢京卿者,百止一二耳。背公植黨,逐嗜乞憐,如所謂『七豺』、『八狗』者,言路顧居其半。夫臺諫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賤辱至此,安望其抗顏直繩,為國家鋤大奸、殲巨蠹哉!與其誤用而斥之,不若慎於始進。」因條數事以獻。
    出按河南。歲大饑,人相食。副使崔應麟見民啖澤中雁矢,囊示登雲,登雲即進之於朝。帝立遣寺丞鐘化民賫帑金振之。登雲巡方者三,風裁峻厲。以久次當擢京卿,累寢不下,遂移疾歸。尋卒。
  4.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河南道監察御史南濱陳君墓誌(余繼登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延伸閱讀 編輯

[]

 國朝獻徵錄·卷之六十五
 明史卷二百三十三》,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