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

事件

王莽改制是指新朝王莽儒家的政治理念托古改制,推行的一系列的社會改革。

王莽仿照《周禮》的制度推行新政,屢次改變幣制、更改官制與官名、以王田制為名恢復井田制,把煮鹽冶鐵釀酒、幣制及山林川澤收歸國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廢止奴隸制,建立五均賒貸貸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權力平衡物價,防止商人剝削,增加國庫收入。刑罰、禮儀及田宅車服等儀式不停回復到西周時代的周禮模式。

由於政策多迂通不合實情處,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而且朝廷朝令夕改,使到百姓官吏不知所從,不斷引起各貴族和平民的不滿。天鳳四年(17年),全國發生蝗災旱災,饑荒四起,各地農民紛起,形成赤眉綠林大規模的反抗,導致新朝只建立了十五年便告滅亡。

背景 編輯

西漢漢宣帝去世後,其政治與社會結構變動劇烈,使西漢走向滅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1]

  1. 元、成、哀、平等幾位皇帝或怠於政事、或軟弱無能,政權先後由宦官石顯與外戚(擔任大司馬大將軍)王氏、傅氏等集團掌控。
  2. 地方豪強與商賈再度興起,控制地方吏治與經濟,並且與中央官員密切結合。他們一方面壟斷富利,一方面兼併大量土地,以致大量百姓轉為佃農、流民或奴婢。
  3. 儒家集團的政治力量超過崇尚務實的法家,最終獨佔朝政,而法家勢力衰退瓦解。最後是儒家提倡改制運動,他們加入陰陽家五行學說,推演天變災異的現象,形成讖緯學說。並且認為王朝德衰,應該禪國讓位
  4. 漢帝孤立無援,地方劉姓諸侯國削弱,中央功臣列侯耗盡,又無能臣幹將扭轉局勢,其政權最終被外戚王莽奪取。

漢成帝繼位後,怠忽政事,喜好女色[註 1],最後死在「溫柔鄉」中。在漢成帝怠忽職守期間,國事由皇太后王政君的哥哥大司馬王鳳管理,他們開啟王氏集團執政的開端。王鳳的能力頗強,執政後廣收人才,儒法兩家人才與之合流,一致擁戴聽命,而王家兄弟分別位居要津,奠定王家不可動搖的政治勢力。西漢陽朔三年(前22年)王鳳去世,其兄弟如王音王商王根先後以大司馬一職掌握朝政。形成「王鳳專權,五侯當朝」的局面。此時王家因長期安逸而浮華奢持,但王鳳之侄王莽節儉樸實,酷好儒術,禮賢下士,漸得王鳳與皇太后王政君的重視,於西漢永始元年(前16年)受封為新都侯[註 2],並於西漢綏和元年(前8年)擔任大司馬一職[1]

然而隔年漢成帝去世,其侄劉欣繼位,即漢哀帝。漢哀帝祖母傅太皇太后擅權謀且強勢,其與丁太后、外戚傅喜丁明把持朝政。傅太皇太后與王莽不合,王莽退位而隱居新野,王氏外戚衰退。漢哀帝本身幼體弱多病,政事又被傅太皇太后把持,所以轉而寵幸董賢同性戀)。漢哀帝還封董賢為大司馬,並想讓帝位。這些都激起普遍反感,當時地方百姓備受地方豪強、地主欺壓,國家已是一片末世之象,民間「再受命」說法四起。此時王氏勢力尚在,王莽本人更受儒生懷念與人民的擁戴。西漢元壽二年(前1年)漢哀帝去世,王莽奉王太皇太后王政君之命,重返朝廷擔任大司馬[1]

返回政局的王莽積極推行篡位之路,他擁立年僅九歲的漢平帝作傀儡,並且陸續受封安漢公宰衡[註 3]等崇高之職。他以王舜王邑為心腹,甄豐甄邯孫建為將領,平晏劉歆為參謀。打擊何武公孫祿等反對他的大臣與傅、丁、衛(漢平帝母家)等外戚勢力。王莽又積極施行善政,攏絡人民。民間有災害即捐錢賑災,擴充太學以徵求各地人才,甚至操弄讖緯、杜撰古史以獲取禪位的合法性。到了西漢元始五年(5年),朝中一片都是王莽勢力,王莽受封「九錫」,漢平帝十分不滿。同年,漢平帝猝死[註 4]王莽迎立宗室劉嬰即位,即孺子嬰[3]。最後藉由眾大臣以讖緯之事推舉,王莽得以對內稱「假皇帝」,對外稱「攝皇帝」。新始建國元年(9年)[4]王莽建國「新」[5],即新朝,西漢滅亡[1]

王莽儒家學派巨子,且以新聖自居,所以積極改制西漢末年亂象,意圖回復到儒家歌頌的夏商周三代盛世。改制的內容上從典章制度、法律與教育,下到人民習俗、經濟制度等,十分全面[6]

改制內容 編輯

官制改革 編輯

王莽推動的官制改革包括三部分:其一是廢王號,恢復五等爵位;其二改中央官名,分置四輔、三公、九卿、六監;其三是改地名及地方官名。[7]

西漢居攝三年(8年),「攝皇帝」王莽奏請太皇太后(莽姑母王政君)實行五等爵制,恢復公、侯、伯、子、男等爵位。[8]始建國元年(9年),王莽以古稱「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為由,認為漢之諸侯及四夷稱王有違古制,規定諸侯為王者改稱為公,四夷僭號稱王者改稱為侯。始建國四年(12年),王莽蒞明堂,大封諸侯。他規定諸侯之員額為一千八百。公一國有衆萬戶,土方百里;侯、伯一國有衆五千戶,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則有衆二千五百戶,土方五十里。已受封地者計有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共七百九十六人。[9]

始建國元年(9年)正月朔,王莽封以王舜為太師,封安新公;平晏為太傅,就新公;劉歆為國師,嘉新公;哀章為國將,美新公:是為「四輔」,位居上公。又以甄邯為大司馬,承新公;王尋為大司徒,章新公;王邑為大司空,隆新公:是為「三公」。又以甄豐為更始將軍,廣新公;王興為衛將軍,奉新公;孫建為立國將軍,成新公;王盛為前將軍,崇新公:是為「四將」。共十一公。新置大司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更名大司農為羲和,後更名為納言,大理為作士,太常為秩宗,大鴻臚為典樂,少府為共工,水衡都尉為予虞,與三孤卿共稱「九卿」,分屬於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每一大夫置元士三人,共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央各官署。又更名光祿勳為司中,太僕為太御,衛尉為太衛,執金吾為奮武,中尉為軍正,另新置大贅官,掌乘輿服御物,後又掌兵秩,位皆上卿,號為「六監」。[9]

郡太守為大尹,都尉為太尉,縣令長為宰,御史為執法,公車司馬為王路四門。又更名長樂宮為常樂室,未央宮為壽成室,前殿為王路堂,長安曰常安。[9]

天鳳元年(14年)四月,分西都常安城旁為「六鄉」,置帥各一人。分常安臨近的三輔地區為「六尉郡」,[9]即京尉郡(渭城、安陵以西,北至栒邑、義渠十縣)、師尉郡(高陵以北十縣)、翊尉郡(新豐以東,至湖十縣)、光尉郡(霸陵、杜陵,東至藍田,西至武功、郁夷十縣)、扶尉郡(茂陵、槐里以西,至汧十縣)及列尉郡(長陵、池陽以北,至雲陽、祋祤十縣);[10]另分東都為「六州」;分臨近地區為「六隊郡」,即河東河內弘農河南潁川南陽。六尉郡、六隊郡皆置大夫,其職如太守屬正,職如都尉[9]

土地制度與奴婢制度改革 編輯

西漢末年的貧富不均非常嚴重。「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沒有土地的農民為豪民耕作,收穫十取其五。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食犬豬之食。[11]所以官方賦稅雖輕,一般農民的生活卻很苦。[12]

始建國元年(9年)四月,王莽決定參照古代井田制,將天下田改稱「王田」,禁止買賣。男丁未滿八人,而田超過一井者,分餘田給九族鄰里鄉黨。原本無田或田地不足者,由官方分配。同時,他還下令改奴婢為「私屬」,禁止買賣。[9]

經濟制度改革 編輯

始建國二年(10年),初設「六筦」之令,對酒、鹽、鐵、鑄錢、名山大澤、五均賒貸等六類與民生物資或經濟活動進行管制。[9]其中酒、鹽、鐵、鑄錢、名山大澤在西漢武帝時代即已管制,五均是武帝平準事業的擴大,而官方貸現金給百姓,則是王莽的獨創。[13]

五均是絲、綿、布、帛、五穀等五種民生必需品的價格管制。[14]王莽在長安及五都設立五均官,更名長安東、西市令及洛陽邯鄲臨菑成都市長為「五均同市師」。長安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餘四都各用東、西、南、北為稱,皆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15]

賒貸事業,西漢已有。官家常貸給百姓種子、糧食、牛隻等,而且常免其還債;然而貸現金給百姓,只有民間才有;私人錢莊往往放高利貸以剝削有急需的百姓。王莽推動的「貸現金予百姓」政策,凡因祭祀葬喪而貸者,不計利息;因作生意而貸者,扣除本錢,僅以淨利的十分之一計息,相較於當時通行的二成利息,實優厚許多。[16]

幣制改革 編輯

王莽自西漢末年起,先後進行四次幣制改革。第一次改革始於西漢居攝二年(7年)新發行大泉五十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三種貨幣,與五銖共同流通。與此同時頒布禁挾黃金令。

第二次改革為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發行小泉直一,與大泉五十共同流通,禁五銖。王莽採取派諫大夫五十人分赴郡國鑄錢的方式,以圖使新貨幣占領市場,更好地取代五銖。但五銖未能禁絕,人民對新貨幣接受程度不高。

第三次改革在始建國二年(10年),是幣制改革中引起爭議最大的一次,推出五物(金、銀、龜、貝、銅)六名(錢貨、金貨、銀貨、龜貨、貝貨、布貨)二十八品的複雜貨幣系統。因為造成市場混亂,反對聲浪巨大,這次改革堅持五年便停止。

第四次改革開始於天鳳元年(14年),鑄造貨泉貨布,在「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的情況下,又廢除小錢,並在6年後徹底廢除大錢。這最後一次改革直接影響到東漢初年的幣制,貨泉貨布在東漢初年仍在鑄造。

其他 編輯

宗廟陵園與祭祀 編輯

新朝建立後,始建國元年(9年),王莽依五等爵封古帝王與先賢後裔及王氏親族,並且派遣騎都尉等分別營建黃帝園位於上都橋畤虞帝園於零陵九疑胡王園於淮陽敬王園於臨淄愍王園於城陽伯王(莽高祖)園於濟南東平陵孺王(莽曾祖)園於魏郡元城,令使者四時致祭。[9]

同時,王莽對原漢朝祖宗園寢廟也加以保護。師法堯的祖廟名而稱漢高廟(漢高帝廟)為「文祖廟」,連同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宣皇帝孝元皇帝孝成皇帝孝平皇帝等帝廟共七廟均親自參拜,並令勿侵擾諸劉氏宗親。[9]

始建國二年(10年)十一月,立國將軍孫建鑒於原漢朝劉氏在各地作亂,建議漢高皇帝為新朝賓客,理該享食明堂。成帝是王莽的姑表兄弟,平帝是女壻,皆不宜入廟。元帝與當今皇太后(莽姑王政君)可視為一體,禮應入廟。並奏請漢室諸廟在京師者皆廢;諸劉為諸侯者,以封戶多少編入五等爵位;其為吏者皆罷官。王莽同意,並指示嘉新公劉歆、明德侯劉龔、率禮侯劉嘉等三十二人順從天命,諸劉與此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不用罷官,並賜姓王。唯劉歆以女配莽子,故不賜姓。並改定安太后(莽長女)稱號為「黃皇室主」,令其與漢室關係斷絕。[9]常安的漢祖宗諸廟自此廢。

始建國五年(13年)二月,文母皇太后(王政君)崩,葬於渭陵,與元帝同陵而異穴。立廟於長安,新朝世世獻祭,並刻意貶低元帝在廟中的位階。莽為太后服喪三年。[9]

地皇元年(20年),一些術士皆言有利於營造,王莽又見四方盜賊多,想要建立萬世久安的基業,於是下詔書指示營建宗廟於長安城南,地廣百頃。九月甲申,莽立於車駕上而行視,親自舉杵搗三下。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持節,侍中杜林等數十人掌將作監。莽博徵天下工匠師傅,以計算營造尺度;各地官吏百姓義務贊助錢穀協助者,駱驛不絕於道路。拆毀城西上林苑內的建章、承光、包陽、大臺、儲元諸宮,以及平樂、當路、陽祿諸館,取其材瓦,以建九廟。當月,大雨六十餘日。下令眾民獻米六百斛可為「郎」,郎吏增俸賜爵至「附城」。九廟分別是黃帝太初祖廟、帝虞始祖昭廟、陳胡王統祖穆廟、齊敬王世祖昭廟、濟北愍王王祖穆廟、濟南伯王(莽高祖)尊禰昭廟、元城孺王(莽曾祖)尊禰穆廟、陽平頃王(莽祖)戚禰昭廟、新都顯王(莽父)戚禰穆廟。各殿皆有兩層。太初祖廟東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其餘各廟尺寸減半。使用銅箔覆蓋斗拱,並飾以金銀雕刻的紋路,窮極百工之巧。各廟建於高地,其旁低下處則補強,粍費數百萬錢,差役死亡達萬數人。[17]

地皇二年(21年)正月,莽妻死,謚孝睦皇后,葬渭陵長壽園西,令永侍王政君,陵墓稱為億年陵。閏月丙辰,大赦天下,原本因莽妻亡的全國性大服喪及親人亡的私人服喪皆免除。[17]

地皇三年(22年)正月,九廟蓋成,納神主牌。莽謁見,乗六馬大駕,皆飾以五彩毛製成的龍紋衣,並著三尺長角。華蓋車及大軍在前。賜建廟之司徒大司空各千萬錢,侍中中常侍以下皆有封賞。厚封大匠仇延為附城。[17]

學術教育與舉士 編輯

西漢元始四年(4年),王莽奏起明堂辟雍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他還奏立樂經,並增加博士員額,每經各設博士五人。徵天下通六藝之一敎授十一人以上;有通曉《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籀篇大篆文字之意者,皆以公家馬車載送。一時間,「天下異能之士」上千人獲得徵召。[8]

明堂建立後,元始五年(5年)正月,大祭明堂,徵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一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為助祭。祭禮完畢,封漢宣帝曾孫劉信等三十六人為列侯,餘皆賜爵,之賞各有數。同年,劉歆陳崇等十二人均以「治明堂,宣敎化」,封為列侯[8]

天鳳三年(16年)陰曆七月戊子有日食,大赦天下。又令公卿大夫諸侯二千石依「光祿四行」各推舉一人。大司馬陳茂日食免職,武建伯嚴尤繼任為大司馬。十月戊辰,在通往朝廷路上的朱鳥門鳴叫,晝夜不絕,崔發等以「虞帝闢四門,通四聦」之典故奏請招四方之士。王莽於是令羣臣道賀,所舉四行從朱鳥門進入以討論政事與經義。[9]

音樂與儀仗 編輯

西漢居攝三年(8年),平帝駕崩屆滿三年,王莽代下詔書指示:停止奏樂之事止於季冬。來年正月郊祀之際即當演奏八音,屆時王公卿士與所管儒生應當用心陳述音樂的要義。[8]

天鳳四年(17年)八月,王莽親自前往南郊,令人以五色藥石及銅鑄造威斗。其形狀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準備用來鎮壓衆兵。旣成,令司命背負,王莽外出則置於前方,入室則置於座位旁邊。鑄斗之日,天氣寒冷,百官人馬有凍死者。[17]

天鳳六年(19年)初獻新樂於明堂、太廟。羣臣戴上鹿皮帽。有人聽到音樂聲,認為「清厲而哀」,不是興國之聲。[17]

地皇二年(21年),有人說黃帝時建華蓋以登仙,莽乃令人造九重華蓋,高八丈一尺,裝飾華麗,架於機關四輪車上,以六馬駝運,力士三百人著黃衣及頭巾,車上人擊鼓,拉引者皆高呼「登僊」(登仙)。莽出門時,令其行於前方。百官皆竊言「此似喪車,而非仙物。」[17]

度量衡與曆法 編輯

 
製作於始建國元年(9年)的新莽〈嘉量〉,國立故宮博物院藏。

西漢居攝三年(8年),王莽奏請太后(王政君),稱得「銅符帛圖」,並藉此「請共事神祇宗廟,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稱假皇帝。」該奏中請以居攝三年為初始元年,並將計時用的銅壼漏刻由漢制每日一百度改為一百二十度,均獲得同意。[8]

始建國元年(9年)做新嘉量以統一容積

天鳳元年(14年),令天下小學將戊子日替代甲子日作為六十日之首。冠禮以戊子日作為吉日,婚禮以戊寅日開始的十天作為忌日。結果百姓多不順從。」[9]

天鳳六年(19年)春,王莽見盜賊多,乃令太史推算三萬六千年的曆法,每六年更改年號一次,頒布天下;又將寧始將軍改回更始將軍的舊稱號。企圖以符命欺騙迷惑百姓,銷解盜賊。衆人皆嘲笑他。隔年改元「地皇」,即遵從此一規定。[17]

律令 編輯

西漢元始五年(5年),王莽奏請建立市無二賈、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飢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之制度,犯者處以象刑(穿著異色服裝以作羞辱)。該年稍後又增法五十條,犯者流放至西海。遭流放者以千萬計,人民開始抱怨。[8]

地皇元年(20年)正月乙未,大赦天下。王莽下令軍隊出兵行軍時,若有敢奔跑喧嘩而犯法者,立即處以斬首之刑,而不須等待到秋、冬行刑季節;並規定實施到年底為止。於是春、夏之際在都市裡斬人,百姓震驚恐懼,在道路以目示意而不敢言談。[17]

地皇二年(21年),人民違犯鑄錢禁令,同伍的鄰居都要連坐,押入官府作為奴婢。男子坐在囚車,兒童與婦女步行,以鐵鎖拴著頸部,傳送至掌管鑄錢的鍾官,人數多達十萬。到達者重新分配夫婦,愁苦而死者十之六七。[17]

行政區劃 編輯

西漢元始五年(5年),受人首領良願等所獻地為西海郡。同年,王莽奏請將原設的十三州依據古籍《堯典》所載改為十二州,州名亦採古名。[8]

始建國三年(11年),「是時諸將在邊,須大衆集,吏士放縱,而內郡愁於徵發,民棄城郭流亡為盜賊,并州平州尤甚。」可見此時的州中有并州平州[9]

人名 編輯

由於公羊傳中曾提出「二名非禮也」,所以王莽時期下令取名要全部用單字。這一措施導致東漢時期許多人都用單字取名,在後漢書三國志里記載的歷史人物中98%和99%的人都是單字名。[18]

失敗原因 編輯

王莽當政時,便不斷有大臣進行勸誡,從中可以看出當時高級官員對王莽改制失敗原因的分析評價。比如地皇二年(21年),「南郡秦豐衆且萬人。平原女子遲昭平能說經博以八投,(服虔曰:「博奕經,以八箭投之。」)亦聚數千人在河阻中。莽召問羣臣禽賊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屍,命在漏刻。」故左將軍公孫祿徵來與議,祿曰:「太史令宗宣典星歷,候氣變,以凶為吉,亂天文,誤朝廷。太傅平化侯飾虛偽以媮名位,『賊夫人之子』。(師古曰:「論語稱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言羔未知政道,而使宰邑,所以為賊害也。故祿引此而言。」)國師嘉信公顛倒五經,毀師法,令學士疑惑。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井田,使民棄土業。犧和魯匡六筦,以窮工商。說符侯崔發阿諛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冝誅此數子以慰天下!」又言:「匈奴不可攻,當與和親。臣恐新室憂不在匈奴,而在封域之中也。」莽怒,使虎賁扶祿出。然頗采其言,左遷魯匡五原卒正,以百姓怨非故。六筦非匡所獨造,莽厭衆意而出之。(師古曰:「厭,滿也,音一豔反。」)」[17]

綜觀王莽的一系列新政,其主要問題乃只求名目復古,要求恢復周禮,徒增行政困難。如實行王田制乃根據周代的「井田制」,但井田制的崩壞乃因為人丁增加,耕地不足以養活各人丁,再實行井田制自不可能成功。又如幣制改革不但令貨幣種類繁多,更嚴重的問題是,這些貨幣有的是古時貝幣等,皆是因為使用不便才被淘汰,再恢復使用自當引起混亂。

錢穆國史大綱》評論王莽的政治,「完全是一種書生的政治」;而黃仁宇在《中國大歷史》裡也語帶諷刺的評論王莽:「他盡信中國古典,真的以為金字塔可以倒砌。」

除了不符世情外,王莽改革失敗還有其他原因:

  • 缺乏改革的技術能力,而行政官員大多近乎腐敗貪污
  • 改制前後缺乏周詳計畫,以致法令繁複,朝令夕改,如:多次幣制改革,令貨幣種類繁多,導致通貨膨脹;又以嚴刑強制執行,使人民反感;
  • 諸多措施,如行王田制、禁賣買私屬、行六筦,嚴重損害既得利益者,後者自然鳴鼓而攻之。

呂思勉曰:「新室政治可分數端:一曰均貧富,二曰興教化,三曰改官制,四曰修庶政,五曰興學術。凡莽之所懷抱者,多未能行,或行之而無其效,雖滋紛擾,究未足以召大亂,其召亂者,皆其均貧富之政,欲求利民,而轉以害之之故也。」[19]「莽之病,在於偏重立法,而不計法所以行。」[20]「舉事規模過大,遂致流於奢侈而不自知,亦為莽之一失。」[21]

相關條目 編輯

  • 王政復古:日本幕末時期,薩摩藩等雄藩的廢除幕府主張,以皇權回復古時由天皇掌握為號召。這是日本一個重要的托古改制事件。

注釋 編輯

  1. ^ 漢成帝喜好女色,先後寵愛許皇后班婕妤趙飛燕趙昭儀等趙氏姐妹。其中趙氏姐妹為避免其他妃嬪生下皇子,與其爭奪權力,就殘害殺死諸皇子,史稱燕啄皇孫[1]
  2. ^ 封國位於南陽新野之都鄉(今河南新野南)[1]
  3. ^ 宰衡出自商朝伊尹任職的阿衡,與周朝周公任職的大宰,意旨王莽是漢朝的輔政之臣,地位等同伊尹和周公[1]
  4. ^ 關於漢平帝的死因,一說被王莽毒殺,另一說是病死[1][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鄒紀萬(1993年):《中國通史·秦漢史》第一章〈大一統帝國的政治變遷〉,第六節〈西漢中衰與政權結構的變動(元帝~王莽篡漢)〉,第72頁-第84頁。
  2. ^ 韓復智(1996年):《劍橋中國史─秦漢篇》第2章〈前漢政治史的模式〉,第5節〈改造和衰落(公元前49—公元6年)〉
  3. ^ 《資治通鑑·卷第三十六》:「泉陵侯劉慶上書言:「周成王幼少,稱孺子,周公居攝。今帝富於春秋,宜令安漢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慶言。」」
  4. ^ 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新王莽始建國年間 西元9年1月15日(星期二). [2014-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7). 
  5. ^ 《漢書·王莽傳上》:「初始元年十一月戊辰,莽至高廟拜受金匱神嬗,御王冠,謁太后,還坐未央宮前殿,下書曰:「予以不德,託於皇初祖考黃帝之後,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屬。皇天上帝隆顯大佑,成命統序,符契圖文,金匱策書,神明詔告,屬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漢氏高皇帝之靈,承天命,傳國金策之書,予甚祗畏,敢不欽受!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號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變犧牲,殊徽幟,異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為建國元年正月之朔,以雞鳴為時。服色配德上黃,犧牲應正用白,使節之旄旛皆純黃,其署曰『新使五威節』,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此處王莽採五德終始說,依五行相生來解釋,以漢朝為火德,新朝為土德劉邦赤帝王莽黃帝虞帝之後。」
  6. ^ 鄒紀萬(1993年):《中國通史·秦漢史》第一章〈大一統帝國的政治變遷〉,第七節〈王莽託古改制的迷夢〉,第85頁-第93頁。
  7. ^ 陳致平,《中華通史》,第二冊,黎明文化事業,1975年3月,第218-219頁
  8. ^ 8.0 8.1 8.2 8.3 8.4 8.5 8.6 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上
  9. ^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9.13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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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上
  12. ^ 陳致平,《中華通史》,第二冊,黎明文化事業,1975年3月,第220頁
  13. ^ 張壽仁,《狡詐權臣:王莽》,INK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2009年2月第,101頁
  14. ^ 張壽仁,《狡詐權臣:王莽》,INK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2009年2月第,1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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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張壽仁,《狡詐權臣:王莽》,INK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2009年2月第,104-106頁
  17. ^ 17.00 17.01 17.02 17.03 17.04 17.05 17.06 17.07 17.08 17.09 漢書·卷九十九下·王莽傳下
  18. ^ 中国新闻网. 中國新聞網. 1970-01-01 [2023-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4) (中文). 
  19. ^ 呂思勉,秦漢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02頁。
  20. ^ 呂思勉,秦漢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1頁。
  21. ^ 呂思勉,秦漢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