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庄子 (嘉義縣)

後庄子,原寫為後庄仔,是臺灣嘉義縣鹿草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西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竹山村北部、豊稠村南半葉的西端。[1][2][3][4]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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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治初期,後庄子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後庄仔庄」,隸屬於白鬚公潭堡。該庄昔日西及北與新庄為鄰,東與海豐庄為鄰,南邊為竹仔腳庄龜佛山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鹽水港廳[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日,該庄編入「東後藔區」,隸屬於鹽水港廳。[6]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4月1日,鹽水港廳內轄區調整,該庄改隸屬於「頂潭區」。[7]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頂潭區改隸屬於嘉義廳[8]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雅化為「後庄子」大字,隸屬於臺南州東石郡鹿草庄[9]

戰後鹿草庄改制為鹿草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鹿草鄉改隸屬嘉義縣[10]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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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道嘉36線牛挑灣鹿草的道路,橫貫本地區中部。[1][2][4][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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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臺灣堡圖.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2.0 2.1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4. ^ 4.0 4.1 嘉義縣鹿草鄉行政區域圖. 內政部. 2005年9月. 
  5.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6. ^ 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街庄長管轄區域.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3-31: 0013–0018. 
  7. ^ 明治三九年民總第九六二號鹽水港廳廳令第三號鹽水港廳街庄長管轄區域改正ノ件. 明治三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6-02-14: 0277–0304. 
  8.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9.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10. ^ 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11. ^ 嘉義縣朴子市行政區域圖.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