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綍庭(1897年—1952年 处决),男,山东牟平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丁綍庭于1897年出生于山东登州府牟平县十区孤山乡上册村(今属乳山市大孤山镇)。1920年毕业于中国大学,后进入东北讲武堂[1],毕业后加入东北军。1929年任哈尔滨警官高等学校教务主任。1932年7月任陆军第十一军一一七旅旅长,1934年任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华北分会参议,不久后任冀察绥靖公署参议。[2]

1936年七七事变后,丁回到胶东半岛的原籍牟平县。时胶东半岛东部地方武装势力众多,丁綍庭通过整合地方武装力量建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别动总队第四十六支队以抵抗日军。1938年,丁綍庭率部袭击牟平县城,后又击溃当时从鲁南流窜到胶东的匪徒刘黑七部,迫使其逃回费县。1939年改编为山东省第七区保安第三旅。同年丁綍庭加入国民党。1940年丁綍庭参加抗八联军,在牟平一带地区主持反共,击毙八路军二百余人。1942年,丁綍庭部在大虎岚地区歼灭八路军,处决二十余人,俘五十余人。1947年,丁綍庭任烟台市长。在烟台陷落后潜逃至青岛,1951年在上海被捕。1952年在乳山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枪决。

参考材料 编辑

  1. ^ 车玉轩; 李容之. 魯東「丁部」抗日始末. 山东文献. 1988-03-20, 13 (4): 17. 
  2. ^ 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院. 丁 綍 庭(1897.11—1952.12). 威海党史党志网. [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