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元(1610年3月25日—1691年),伯起翼明福建漳州府平和县侯山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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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京元年少聪明,六岁时客居母家,舅父戏弄他命其破题,他回答:“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客人都叹服,崇祯六年(1633年)己卯科福建乡试举人,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先在礼部观政,十一年(1638年)获授江西新昌知县[2],革除当地常规与宿弊,审案料事如神,为陈监生被诬陷昭雪,又有邻人构讼,得知李京元将赴郡,会经过其居舍,于是自毁房屋等待停舆,他问:“毁于何时?”对方回答:“数日了。”他说:“昨夜刚下雨,为何瓦床不是湿透?”斥责那人诬陷。之后他复起为庆远推官隆武年间陞户部浙江司郎中,辞官回乡,康熙三十年(1691年)在家去世,享年八十二岁[1][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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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能香,贡元、雷州通判;祖父李存恺,增广生;父李志尹,庠生[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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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康熙《平和县志·卷九·人物志》:李京元,字伯起,号翼皇【明】,世居侯山,有夙慧,甫六岁客母家舅氏以人少,则慕句戏命破题,则应声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坐客叹服;崇祯丁丑成进士授江西新昌令,至则革除常规、釐剔宿弊,审断如神,有陈监生家累巨万,或因佣耕者病死,诬生之佃并以及生,京元察而免之,又有邻舍构讼者,闻京元将赴郡道出舍旁,乃自毁屋以待停舆,问曰:“毁于何时?”曰:“数日矣。”京元曰:“昨夜新雨,瓦床不湿,何耶?”立责其诬,其发奸摘伏类如此,后复起授庆远推官,年八十有二卒于家。
  2. ^ 2.0 2.1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李京元,曾祖能香贡元雷州府判,祖存恺〔增生〕,父志尹〔庠生〕,翼明,易四房,庚戌三月初一日生,平和县人,癸酉四十名,会一百七十五名,三甲一百四十名,礼部观政,戊寅授江西新昌知县。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隆武)时户部司官:……李京元,字伯起,平和人。崇祯十年进士。授新昌知县,雪陈监生之诬。历庆远推官、浙江司郎中。归卒,年八十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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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平和县志》·卷九·人物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
  • 《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三代履历》
官衔
前任:
胡维岳
明朝江西新昌县知县
1638年-1640年
继任:
吴景亶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江某
明朝庆远府推官
崇祯年间
继任:
苏希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