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杲(1420年—?),字廷辉,直隶徽州府休宁县(今安徽休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顺甲申进士。
汪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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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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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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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徽州府休宁县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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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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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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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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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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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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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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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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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府乡试第九十七名。天顺八年(1464年)甲申科进士。授户部主事,因输送物料,运船失火,贬官云南曲靖军民府[1]。
- ^ 钦定四库全书《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七·人物志》:汪杲,字廷辉,休宁人。天顺进士,授户部主事,董输物料于京师。至江淮舟焚。僚属欲以私余足其数,杲以为欺罔弗许。上章自劾,迁曲靖军民府,守罗雄,土官相雠杀,杲单骑驰谕,即解甲降。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天顺八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