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反(1895年5月1日-1962年1月31日),字正卿,出生于马关条约签订的1895年(明治28年)南投县名间郷弓鞋村(今三仑村)。曾就读于皮子寮公学校(今名岗国小),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师范部(今台北教育大学),之后任职于彰化二八水公学校田中央分校(今田中国小)教师与代理校长,并在青果业,运输业,米谷业,取得重大成就。战后受国民政府抺黑及控告侵占公物,1952年5月22日遭台中地院判处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并于1952年6月2日拍卖所有陈反名下动产,1953年8月15日由高等法院发回更审宣判无罪(资料来源:民声日报) [1]。相关事绩亦收录于二二八事件档案汇编之台湾省台中市参加暴乱份子名册中[2]

陈反
家庭照摘录
出生陈反
(1895-05-01)1895年5月1日(明治28年)
日治台湾台中州南投郡名间庄
逝世1962年1月31日(1962岁—01—31)(66岁)
台湾台中市
职业二八水公学校田中分校教员

台湾青果株式会社监查役
朝日自动车合资会社常任监查役
台中州共荣自动车株式会社专务
台中市协议会议员
彰化县米谷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
台湾省米谷商业联合会理事长
台中青果运销合作社理事主席
台湾省青果运销合作社理事主席
员林汽车客运公司董事长
彰化陈家祖庙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国民大会华南区商业团体代表
经济部对日贸易指导委员会商务代表
台湾省警民协会理事长

彰化市建筑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
语言国语台语日语
国籍 大日本帝国(1895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62年)
汉语名称
繁体字 陳反
简化字 陈反

生平

1895年5月1日出生于南投县名间郷弓鞋村。
1908年皮仔寮公学校(名岗国小)毕业,
1910年就读于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师范部(台北教育大学)
1912年因病肄业,1913年任职于彰化二八水公学校田中央分校(田中国小)。
1916年投入青果业,并将青果输往日本,并担任中部台湾青果输出同业组合评代议员、台果容器购买利用贩卖组合常务理事、台果输送利用组合理事、东华名产株式会社专务取缔役、台湾青果株式会社监查役等职务。
1926年由于香蕉交易制度的改变而退出香蕉界。
1930年担任朝日自动车合资会社之常任监查役(经营台中-彰化间公车业务)
1931年7月兼任台中州共荣自动车株式会社(丰原客运)专务
1934年所营之运输行业因国营巴士计划遭收购而中断。[3]
1934年获官选为第8届台中市协议会议员。并于彰化市开设朝日精米所,经营精米业生意。历任台湾白米纳入组合理事、彰化市米谷纳入组合理事、组合长。
1947年(战后)出任国大代表(华南区商业团体代表)[4] ,员林汽车客运公司董事长[5], 台湾省米谷商业联合会理事长, 台中青果运销合作社理事主席, 彰化市警民协会.理事长 ; 台湾省青果运销合作社暨联合社理事主席,对日请求返还战灾保险金处理委员会 常务委员/副主任委员 [6] ,彰化县米谷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 [7], 彰化陈家祖庙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彰化西门陈家祖庙/威惠圣王庙/玉铃祖庙)[8] ,彰化市建筑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
1962年1月31日因高血压病逝于彰化市西兴里家中,享寿67岁 [9]。身后归葬故里南投县名间郷弓鞋村墓园。


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