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子振(1253年—1348年),字海粟,自号瀛洲洲客、怪怪道人,元代攸州(今湖南攸县)人。[1]

自幼勤奋好学,“于书无所不读”。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侍御史程钜夫奉旨到江南求贤,并向朝廷推荐了赵孟𫖯等二十名士,子振因而入京,授官集贤待制。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因写诗赞美桑哥,不料桑哥战败,冯子振受牵连,被遣送回乡。[2]元贞元年(1295年)再次入京,官复原职。大德十一年(1307年)又被免职。延祐元年(1314年)官承事郎。晚年归乡著述。冯子振是著名文学家,其诗、词、曲、赋、文皆负名声。其中又以散曲《鹦鹉曲》最负盛名。杨朝英辑《太平乐府》,将冯子振《鹦鹉曲》列为开篇第一。贯云石评冯曲“豪辣灏烂,不断古今,心事天与”。亦工书法,以行草见长。[3]至正八年(1348年)卒,谥文简。著有《居庸赋》、《十八公赋》、《华清古乐府》、《海粟诗集》等。

注释 编辑

  1. ^ 冯子振的籍贯有五种说法,有攸州说、东海说、宁乡说、湘乡说、双峰说。其中攸州之说源于《元史》卷一百九十,而流传最广,几成定论。今人则考证为湘乡人,此二说争执不下。《光绪湖南通志》卷一六四《人物五》载“冯子振,号海粟,攸州人,一云湘乡人” ;隋树森编《全元散曲》载其为“湘乡人,一说为攸州人”。
  2. ^ 《元史纪事本末》卷七载:“二十九年五月,中书省臣言:妄人冯子振为诗誉桑哥,及桑哥败,即告词臣撰碑引谕失当,国史院编修陈孚发其奸状。帝曰:词臣何罪?必以桑哥为罪,则在廷诸臣谁不誉之?朕亦尝誉之矣。”
  3. ^ 元史·儒学传》载:“海粟冯公,以博学英词名于时,下笔一挥万言,少亦不下数千言,真一世之雄……遗墨之出,争以重货购之,或刻之金石,或藏诸名山,往往有之,则为人之宝爱可知”。

参考书目 编辑

  • 易小斌,《冯子振籍贯与生平新证》,《北方论丛》第5 期,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