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7年1月

180.131.165.4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8.70.15.12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9.218.113.2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70.20.7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请问您有告知到底是违规了什么事情吗?若没有请告知,而不是同一集团多用户和管理员进行编辑战,还直接威胁这是破坏--1.170.20.73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02:52 (UTC)
以上留言被我移动,因为原处于处理栏误导读者。--Nbfreeh 2016年12月31日 (六) 03:52 (UTC)

雾岛圣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Wikijjj000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Techyan 还挺偏心的,就发一个回退不过三地警告给我这边,另外一个集团的账号和管理员可是一个都没收到呢,合计都4了,所以只要不是IP或账号累计超过就可以无限次数回退了对吧?真好用--1.170.20.73留言2016年12月31日 (六) 03:13 (UTC)
以上留言被我移动过,因原在处理栏误导读者。--Nbfreeh 2016年12月31日 (六) 03:49 (UTC)

No1loves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 [[余若海支那香港独立运动]] 
  • 在青政宣誓风波后,No1lovesu活跃编辑“支那”内容,加入大量亲北京内容立场的、删去大量非亲北京立场的内容。11月3日,代表政府的余若海在司法复核中引用引用中文维基百科中对于支那的解释,尝试以此证明支那一词常用于港独份子。然而,相关的资料乃宣誓事件发生后才由No1lovesu加入维基百科,而且当中所指的所谓港独份子正是涉案的两名青年新政议员,因此客观上属于干犯循环论证的谬误。但有份参与其中,自演出此事的No1lovesu不但不避嫌疑,先在个人页面写一大堆既偏颇不客观,语调亦不友善有讨战之嫌的东西,继而亲自到相关条目,以不同理由或借口去河蟹他自己有份制造出来的新闻,不许他人记述,并违反维基百科:回退不过三原则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我到Wikipedia_talk:香港维基人布告板提出问题,No1lovesu不但继续作出情绪化的谩骂,以把自己一方的观点说成唯一道理的语气去取代讨论,更被他针对及人身攻击,并把别人记述下他不喜欢的观点此事声称作“破坏”。
  • 发现人:Tvb10data留言2017年1月1日 (日) 19:06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维基不以政治立场限制用户编辑。另,阁下提到的3rr请不吝指出。--天天 (留言) 2017年1月1日 (日) 21:01 (UTC)
@DreamLiner:“3rr”指的应该是这些编辑纪录。--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2日 (一) 02:30 (UTC)

Mapayna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Benny acher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鸟鸟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蛋糕君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13.28.57.4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4.60.2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601:601:C400:D07D:F5F0:EDAB:9A45:CA3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1.9.167.10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21.124.74.3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Lnnocentiu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607:FB90:AD6:BCEA:B8EA:44E3:DC1C:419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73.209.5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21.206.2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MancyL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93.169.246.17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7.220.149.22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Irc78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Zhxy 51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Iron Daruma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Xiang032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Cbls191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60.246.194.1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12.217.5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25.227.223.13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2.234.151.6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61.251.16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61.251.16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8) (9)(10) ,疑似真人傀儡集体行动

180.217.132.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Jefflin00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Jennifer kiyosh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58.152.188.1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0.27.69.4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可乐来一杯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13.210.57.1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Hertzwu8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25.230.147.7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N-C1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61.228.7.7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6.49.8.21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Boombasticnc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Leon10310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45.64.240.4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A209306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Isaacyu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223.141.56.20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Boombasticnc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飞贼燕子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补充:3RR 小莲庄处士 2017年1月11日 (三) 16:04 (UTC)

  1. 距离最后一次回退已过去20小时。
  2. 编辑战貌似没有蔓延至其他条目的趋势。
  3. 涉及两位以上的用户。
  4. 没有一笔编辑属于WP:VAND方针定义的明显破坏。

我选择了全保护条目半年。

然而,上文提到的两位用户中,一位过了3RR的红线、在10天前还曾收到User:Techyan给的编辑战警告,另一位甚至有过多次编辑战封禁的记录,这使我强烈地怀疑上述的四条理由中的第二条是否真的成立,也怀疑此条目在解除保护之后是否编辑战行为真能停下。所以我在这里再(!)警告两位用户(也许是最后一次),请讨论,不要反复回退。而且我可以有把握地说,若您们再在类似条目进行类似的反复回退行为,我很有可能会采取封禁而不是保护,来阻止编辑战的扩散和持续。敬希垂注。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2日 (四) 13:53 (UTC)

  • (※)注意:12月此条目正在全保护,怎么有可能去回退。另在下只恢复了其删掉的部分内容,余则未动。--飞贼燕子留言2017年1月11日 (三) 14:18 (UTC)
    • (:)回应:我举报时,可靠的、第三方来源内容被你全部撤消。现在是其他用户加回后,你没删除,对此,我表示欢迎。但你所加内容不可靠。新华社那文,你打开可见是转自于凯风网。在英文维基编辑们把凯风网列为不可靠来-[10]

      “facts.org.cn appears to be an unedited news-aggregator run by a political organisation. There are no named editors in the English version, and the site lacks an "About" page despite the site's producers being broadly familiar with English language expectations (cf: "FAQ"). As an unedited aggregation, do not use. Original copies (ie: unaggregated material) may in itself be reliable, if found at the original source of the material, and if reliably published itself. Don't use facts.org.cn—not because it is critical, but because it is unedited and thus can't have a reputation of fact-checking.”

      你所加另一来源也不符合第三方来源要求。12月时管理员提醒你“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小莲庄处士 2017年1月11日 (三) 15:17 (UTC)
  • (:)回应:早已补回。另外,你删了就体现不出当局认定了。--飞贼燕子留言2017年1月11日 (三) 15:24 (UTC)
无数可靠第三方来源显示中国政府没有如此认定,你的不可靠来源信息会误导人。小莲庄处士 2017年1月11日 (三) 16:00 (UTC)

MancyL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83.178.162.9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0.244.209.4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1.228.13.2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58.199.193.12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5.136.226.9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amip200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10.30.151.2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1.228.13.2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意见在多个政府条目加入虚构组织名、尚未成案的法条、加上这个恶搞的政党新条目,风格搭配IP范围应是WP:110.29傀儡,而此IP隔一天持续破坏中,110.29一向会在几天内重复用同个动态IP,应封禁。

175.136.226.9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Cliffhou1997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No1loves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本人多次挂上解决问题的模版,在编辑摘要说明原因,却马上被他连续移除,他自己则同时不断随心所欲添加资料,完全不甩维基百科规则,文章几乎都是同属性的言论,跟宣传传单几乎毫无两样,很明显是在利用维基百科进行他的宣传,鼓动反对条目,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宣传工具或者广告场所。因此,维基百科不是:说服他人或拥护某方的场所。”

根据他过去在其他条目的编辑纪录可以看出其带有特定倾向在维基百科进行不合理的编辑[20][21]他的回退次数已经累计4次,违反3RR[22]
2017年1月14日 (六) 07:59‎ No1lovesu(讨论 贡献)‎ . . (42,366字节)---回退四
2017年1月14日 (六) 07:24‎ No1lovesu(讨论 贡献)‎ . . (42,366字节)
2017年1月14日 (六) 07:20‎ No1lovesu(讨论 贡献)‎ . . (42,244字节)---回退三
2017年1月14日 (六) 07:08‎ No1lovesu(讨论 贡献)‎ . . (42,244字节)---回退二
2017年1月14日 (六) 03:01‎ No1lovesu(讨论 贡献)‎ . . (42,244字节)
2017年1月14日 (六) 02:17‎ No1lovesu(讨论 贡献)‎ . . (42,265字节)---回退一
2017年1月13日 (五) 02:08‎ Caec14.tw(讨论 贡献)‎ . . (42,265字节)[23]
请管理员处理。

Mavinci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75.145.88.10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Wikipediamaster00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Photoy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Lkkpm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Barter8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注意,第一,阁下的所谓指控毫无道理,这点在已经在相关页面讨论过,根本没有“报复”的需要;第二,这是因为本人在管理员于2017年1月15日08:54发出提醒前正在进行上述的编辑(发于2017年1月15日 08:58),后来更新页面得到消息提醒,得知被警告后已立即马上作出回复道歉(发于2017年1月15日 08:59][33]。另外,以下是Barter84被提醒警告的时间:2017年1月15日 (日) 08:55,而这个是Barter84说“你以为别人都是没有判断力的呆子吗”;“还愿意看你打字已经很给面子了”的时间:2017年1月15日 (日) 11:39,在这段时当的期间内,相信Barter84已经一早收到提醒警告的了。--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0:47 (UTC)
(:)回应,No1lovesu对本人人身攻击的地方还很多,连无赖这样严重的字眼都骂得出来。No1lovesu在这里说有作出回复道歉,其实并没有道歉,管理员可以查明。--Barter84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1:13 (UTC)
(※)注意,Barter84被始至终都没有停止过对本人作出贴标签,扣帽子以及人身攻击的行为,甚至多次诬蔑本人在作政治宣传,在完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暗示本人有“维基百科:利益冲突之嫌”,又多次诬蔑本人在维基百科外制造‘事端’(有关反驳可见上面的连结);另外,那句话算不算得上是道歉,也与阁下无关,本人的道歉对象不是您。--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1:22 (UTC)
(:)回应,No1lovesu对本人的人身攻击,从字眼上判断可说非常明确,No1lovesu个人要“自行定义”别人为人身攻击,用不精确的言词来这里指控并定义为人身攻击让管理员误会,以“乱枪打鸟”的方式来提报看能不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以抒发个人不满情绪,管理员当然知道你的用意。--Barter84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2:01 (UTC)
(:)回应,楼上对本人标签化污名化,以及其‘对人不对事,对资料背景不对资料内容’的例子在相关页面里几乎都是,大家会自行判断,不需要阁下在此代管理员判断以及无根据地猜测管理员的想法,正如阁下不应该对本人作出各种不实指控一样,说到“抒发个人不满情绪”,本人真不如阁下,麻烦阁下回看一下自己的说话内容[34]。-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2:14 (UTC)

Xingchengtech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1.173.209.4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55.14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55.14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Leon10310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CA

@Baycrest:您主张Leon103102增改的内容是不正确的,请问您有没有提供可靠的来源证明原先的内容是正确的?--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3:15 (UTC)

@MNXANL@N509FZ@Dicky0615回Techyan,你的意思是如果条目内容本来就没有可靠来源,其他人就可以加入过时、不准确、误导信息,而不会被封禁,是否这样?—Baycrest (作客) 2017年1月15日 (日) 15:23 (UTC)
@Baycrest:下次ping的时候麻烦把我带上,要不然我没留意到,真是不好意思。回应您的问题,原来条目没有来源不意味着其他人就可以随便滥改内容。但是,如果原来有来源的话,也方便管理员或者其他用户复查该用户是否属于滥改。--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6:48 (UTC)
认同有来源比没有来源好,但是大家也知道中文维基没有来源的内容比有来源的内容为多,作为管理员会经常遇到同样问题。鉴于该用户没有新的破坏,之前所做的破坏影响范围小,也悉数被回退,我撤回申请吧。—Baycrest (作客) 2017年1月16日 (一) 15:50 (UTC)

138.19.129.13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1.13.83.7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73.209.16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9.85.85.13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23.16.160.13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K091318880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ingchenj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请问一下,你有听取双方的证词吗?你只听他的一面之词,就把我定义成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获回退,这公平吗???我的文章又何时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获回退??上面店家的都是真实有名的受害者,“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和“宾汉公司”的罪证的我也写得很清楚.沙盒也有用,我写了3个月的东西,不能让你这样侮辱chenjo(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6:25 (UTC)

117.152.32.12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2.86.145.21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疑问-您好,(1)我不需要“拉候选人给自己背书”。照您这么说,提问的每个人都是想拉候选人背书了?好奇怪,为什么您一直要给其他人做事的动机扣帽子呢?在下要投票,不能问问题?之前我问Techyan的题目,也是一模一样的。(2)您的多重标准,也太多元了吧!说人是“毒药”,还不是攻击?很文明吗?这是“陈述事实”吗?客观事实是,有很多反对票在24小时涌出,至于为什么,您的言词可以提供社群公评。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7年1月15日 (日) 03:47 (UTC)

查证当事人的近期的编辑记录,我发现当事人再一次提出了大量无证据的指控,所以我对此封禁没有任何反对意见。然而我本人则允许其他任何用户进行人身攻击,这应当不考虑在封禁理由之内。--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3:58 (UTC)

(!)意见@Gzdavidwong票房毒药是媒体常用词,指的是名气很大、演技也得到公认的,但主演的电影在票房上基本都是赔本或者惨淡的演员,User:Galaxyharrylion在此处引申为比喻吸引反对票的人,并无不妥。见水房:人气超高,但却成票房毒药的十位明星给投资人提个醒:这六个人是票房毒药,其中不乏大牌明星如尼古拉斯·凯奇周润发黄晓明赵薇大S刘亦菲约翰尼·德普刘德华等等,如果“票房毒药”是人身攻击,那么这些明星为何不起诉这些主流媒体和媒体人?因此封禁Galaxyharrylion,难以理解。而且即使退一步说这“是人身攻击”,但事先警告过没有?管理员在被封禁人未被警告的情况下就实施封禁,而且还封禁长达两周,不能令人信服,只会让人觉得管理员是被某邪教团体利用了,或者怀疑管理员的公正立场。还望管理员三思。——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7年1月16日 (一) 04:54 (UTC)
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双重标准?提报别人就用严的标准,对自己人就用宽的标准。参见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4年9月#Sameboat
路加福音》第6章第31节:“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5:43 (UTC)
拉倒吧,去年5月我就说了个打一“嘴巴”差点被封一个月(还没收到任何警告就突然袭击),咋没人宽待我?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愿核食不上岛,东风卷进太平洋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5:47 (UTC)
阁下那次不到4小时就被管理员DreamLiner解封了[38]。--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5:59 (UTC)
@Mewaqua:你就省省吧。至少Galaxy没有骂人家“贱”、“下品”。“票房毒药”是媒体常用词汇,除非你认为媒体经常人身攻击。我又不信基督,你跟我说什么“福音”有什么用?跟你没有关系的事情,最好少插嘴。不过这么多年前的事情都拿来说事儿,我总算对之前一直针对我的某特定语气的ip是谁有些眉目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7年1月16日 (一) 05:54 (UTC)
(※)注意--在下抗议,Galaxyharrylion连续两次删除了在下对于解封表达的意见 [39][40]。在下是被攻击的当事人,对于封禁解封案申诉,当然有表达的权益。写在Galaxyharrylion的留言页,以便能够衔接上面的讨论。但却被Galaxyharrylion删除。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7年1月16日 (一) 09:43 (UTC)
(!)意见--
  1. Galaxyharrylion说我对他做出不实指控,我在投票页面已经说明了“Galaxyharrylion是在倒数25小时投下反对票,24小时内是8张而非9张反对票”,这不算是什么指控,而只是对事实描述(24.25小时)的一个错误,被提醒写错后Wetrace就马上修正。这算什么“不实指控”或“撒谎”?
  2. “票房毒药”是在贬低用户,当然是人身攻击、至少也是严重的不文明(WP:文明)、公然侮辱。公众人物忍受媒体,但本人不是公众人物,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贬低与公然侮辱?
  3. 对于Techyan管理员迅速解封,理由之一是“该用户在近期未作出明显人身攻击的行为”...在下万分疑惑。
    1. Antigng管理员才在VIP举报页面提及“查证当事人的近期的编辑记录,我发现当事人再一次提出了大量无证据的指控---Techyan管理员处理前没看到吗?“无证据的指控”涉及贬损用户信誉人格,难道还不是人身攻击吗?
    2. 再说了,什么是Techyan所说的“明显人身攻击”、“不明显人身攻击”?就算是“不明显人身攻击”,就不是人身攻击吗?
    3. 在下请求Techyan为“该用户在近期未作出明显人身攻击的行为”举反证
  4. 原管理员封禁理由是“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多次攻击其他用户,违犯文明,未见改善,故加长封禁。”---就算“假设不构成人身攻击”,也明显违犯文明方针。但Techyan管理员却完全没处理这块。
@GzdavidwongTechyanAntigngMewaqua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7年1月16日 (一) 09:43 (UTC)

统一回复如下。

  • 我语文不好,但是我也知道遇到不会的成语词组去Google一下。一个词组的字面意思有不一定是它的本意。所以,请各位再看看票房毒药是什么意思。
  • 我语文不好,但是我也知道毒药是个名词。第一次见用名词形容别人的。
  • 递交VIP的理由是票房毒药的使用不当——基于上述两条,票房毒药的使用没有不当之处。
  • Galaxy删除Wetrace到他用户讨论页的留言,不合适,甚至可以说不太道德。但是现有方针允许用户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上自己不爱看的留言。当然,删除留言不意味着可以拒绝沟通或者篡改留言。
  • 你们怎么吵A君的RFA,我不管。反正我投的是中立。
  • “无证据的指控”跟文明不发生关系。在给出的diff中,Galaxy的无证据指控不涉及具体用户而只是涉及具体行为。当然,我不支持无证据指控。
  • 不明显的人身攻击不涉及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这一方针。但是适用于维基礼仪、文明等其他方针指引。但是,考虑到给不明显的人身攻击,即不文明等的行为定性比较困难,为保险起见,仍需要更多的警告提醒。
  • 我没有必要举反证。难道还需要我把Galaxy从上次被封禁以来到现在的编辑一条一条列出来说“这条不是人身攻击”“这条很文明”“这条稍微差点,应该警告”不成?
  • 我说了,如果Galaxy还这样不文明的话,我会封禁他。见我接受Galaxy封禁申诉时的理据。
  • 对于MancyLin,在他上一次封禁刚结束不久,就直接说“还是你存心就是要搞破坏”。这是很明显的人身攻击。因此不涉及双重标准。

如果我有没回复到的方面,还请指出。我可能漏掉了一些上面的内容 --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0:38 (UTC)

对于Techyan在回复中提到的““还是你存心就是要搞破坏”。这是很明显的人身攻击。”的判断实在不敢认同。论程度,批评他人“存心就是要搞破坏”,是真的严重到需要封禁吗?到本页面提报别人“破坏”的用户,有哪位不是认为被提报者是“存心搞破坏”?--Mewaqua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0:57 (UTC)

“‘无证据的指控’跟文明不发生关系。”,这观点是不正确的。WP:AGF:“当未以编辑差异形式提出确切证据的情况下,避免指责他人出于恶意。这样的指责通常是没有意义的,可能被视作是在激怒别人,从而使得争论更加严重。若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表明其他编辑者的行为确实出于恶意或在骚扰,而一再声称(他人)意向具有恶意可能会被理解为人身攻击。”,所以无证据的指控和文明其实是有关系的。另外可以参考en:WP:NPA:"Accusations about personal behavior that lack evidence. Serious accusations require serious evidence. Evidence often takes the form of diffs and links presented on wiki."。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多次强调用户组的用户“往自己兜里装银子,另外,也是长期破坏大陆维基和维基条目的主要力量”就属于这一点。何况当事人第一次还是第二次封禁就是和“Bluedeck操作者问题”相关的,当事人也想必知道不能够这样做。--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6:12 (UTC)

至于“票房毒药”、“标题杀人”、“先撩者贱”云云,我都不认为这属于明显的WP:PA,也离封禁的标准差很远。但是我认为尽管对使用这些词语不会被认为是PA,但是也没有迫切的理由必须要使用这样容易引起他人不愉快的词汇。陈述/反驳一个观点,只需要“我认为您的观点正确/不正确,理由1、2、3、4”便可以了,何须如此定性呢?我们实际上可以有更高的追求,虽然用上述三个词没有不对,但是肯定不是最好啊。--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6:27 (UTC)
(!)意见:@Techyan:您好,这两天赶工作,迟至今天来回应:
  1. Antigng在上面的评论,在下觉得已经回答了您一些问题。例如:“一再声称(他人)意向具有恶意可能会被理解为人身攻击。”,所以无证据的指控和文明其实是有关系的。”
  2. 此外,Galaxyhrrylion曾经被不限期封禁,获格外机会解封,曾多次被封禁、多次承诺改正,对于文明、人身攻击等界线,应当更谨慎对待。但近期发言,改善了多少呢?
  3. “票房毒药”,在说用户是“毒药”。如果我们说某人是“维基的毒药”算不算人身攻击、不文明?“票房毒药”用意在贬损用户的信誉与人格、公然嘲讽贬损,这样的表现算文明吗?
    1. Galaxyhrrylion辩称“票房毒药是媒体常用词,指的是名气很大、演技也得到公认的,但主演的电影在票房上基本都是赔本或者惨淡的演员...”,但是,在这次攻击的脉络中,对Wetrace可没有任何“肯定”啊!?
  4. 关于您说的“在给出的diff中,Galaxy的无证据指控不涉及具体用户而只是涉及具体行为。当然,我不支持无证据指控。”---在下提醒,Galaxyhrrylion仍屡屡说乌拉跨克如何如何...,直接以“断言”贬损用户,在社会中都涉及“诽谤”了,竟还不属于人身攻击?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7年1月18日 (三) 13:30 (UTC)

@Wetrace:只对这个封禁案进行讨论。现在他被封的我没留意,也不了解始末,所以不做评论。依次回复如下。

  1. 对。但是提VIP的理据不是这点。
  2. 没改善多少。但是提VIP的理据不是这点。
    • 的确从长期的角度来看,Galaxy一直够不上“文明”这个方针。但是这次显然不至于。
  3. 票房毒药:在电影产业中,票房炸弹或票房毒药是在戏院上映时亏损巨大的电影(相对于之前成本、制作与营销力度的炒作而言)。
    • 所以这贬损人了?我不想纠结语文问题。但是票房毒药四个字加在一起是另一个词,表示与两个一组拆开所不同的含义。

--Techyan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3:37 (UTC)

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 最近一次提删裁示结果,无共识:相对多数用户支持保留,先予以保留。请注意是保留
  2. 有前例DYK后又提删之二DYK提删案例,管理(行政)员之裁处:条目登上DYK,依据WP:SK予以快速保留--Kegns♖ 2012年8月30日 (四) 23:33 (UTC)、上首页了,快速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5月23日 (四) 18:23 (UTC)。社群要一直浪费时间与资源吗?
  3. 此条目DYK通过,是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更别说是提删模板,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哪来违反方针,哪来没有推荐资格?方针是他反对者定的,要删条目,要废DYK是他裁定的,自大。虽然有投票不能代表...说,毕竟最近一次提删的是多数票保留,与现在的DYK是多数票过关,怎在这些人中犹如粪土,投票是神圣的,过关也经裁定,这些反对的自以为是的践踏,管理员应视之为扰乱处理,没规没矩,维基都乱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6:20 (UTC)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 最近一次提删裁示结果,无共识:相对多数用户支持保留,先予以保留。请注意是保留
  2. 有前例DYK后又提删之二DYK提删案例,管理(行政)员之裁处:条目登上DYK,依据WP:SK予以快速保留--Kegns♖ 2012年8月30日 (四) 23:33 (UTC)、上首页了,快速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5月23日 (四) 18:23 (UTC)。社群要一直浪费时间与资源吗?
  3. 此条目DYK通过,是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更别说是提删模板,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哪来违反方针,哪来没有推荐资格?方针是他反对者定的,要删条目,要废DYK是他裁定的,自大。虽然有投票不能代表...说,毕竟最近一次提删的是多数票保留,与现在的DYK是多数票过关,怎在这些人中犹如粪土,投票是神圣的,过关也经裁定,这些反对的自以为是的践踏,管理员应视之为扰乱处理,没规没矩,维基都乱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5:21 (UTC)

Lianxx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用户名 = Lianxx
  • 受影响的条目 = 珍珠奶茶
  • 说明 = 只是写什么人受伤害和写什么地方的受害后就没了,然侯他人要修改都不行,不管是小部分的修饰或是要移动到他处都不行,都会被他诬指为破坏维基百科的阴谋者。

180.206.13.11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Lianxx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珍珠奶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编辑摘要有严重的挑衅意涵,亦包含编辑战等行为,并非仅在该条目出现此现象,以过往编辑纪录的编辑摘要而言如:
    • 台巴子中叙述 (维基化 台巴子又来原创研究,无耻,涂脂抹粉)‎ (已移除编辑摘要)(撤销和平奋斗救地球(讨论)的版本42381575)、
    • 林毅夫中描述(→‎历任元首回应: 夜郎国的总统还是标注清楚为好,是夜郎国的总统,不是维基百科的元首)、
    • 连江县中描述(有关台巴子窃据的马祖,有连江县(中华民国)条目,无聊人士勿来破坏 维基化)。

面对编辑争议没有进一步的沟通,指称无来源或者来源不可靠时,其对于可靠来源的认知似乎也有问题,编辑摘要曾有此纪录

  • 连江县(标签:参考文献语法错误或被移除,加入不可见字元,增加不可靠来源)。

可能只是抱持反WP:SOAPWP:FORUM的精神做出编辑。

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 H2244932你应连结所指何事,此为已经通过DYK条目是不能提删与再投DYK票你我对话,不然管理员哪知问题何在?我是跟你讲理,你二次不对的动作,你还诓我是"多次"进行"人身攻击"?
  2. 因H2244932之投票动作,使机器人再出错误,已有管理员于DYK做处置,而H2244932在我爱国旗嘉年华条目之提删模板,也有他人移除。另Jarodalien也擅权裁撤管理员、机器人对此条目之DYK过关设定,无法无天,若再恶意更犯,请予处份。
  3. H2244932刚又提出的提删,闹剧一场,请删除(○)快速保留条目,如果Jarodalien和H2244932还资意对前次提删后裁定"保留"之此条目反复提删,对已通过DYK条目再投出反对票与编辑,甚至擅权裁撤管理员、机器人对此条目之DYK过关设定,应以扰乱、破坏编辑予以封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9:50 (UTC)
请看互助客栈Jarodalien的解释。这次就算了吧!--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1月18日 (三) 08:26 (UTC)

61.94.234.10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5.82.151.1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1.228.4.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27.159.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3.246.218.5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1.9.139.8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Photoy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erolf66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简直莫名其妙,哪条规定说资料不能移除?反倒是你自行滥翻WP:ELPEREN,又企图以违反WP:ELPEREN罗织我,问题才更大。英维的这些论述都是英维的维基人讨论出来的,岂能翻译过来直接套用? 分明是针对本人的这一则回应而来,我已经无法再对你的编辑善意推定了。 --KRF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14:21 (UTC)
已多次移除两则可靠来源,魏麒原. 林永颂律师:同性婚姻修法或立法,须经充分沟通与多数人同意. 国度复兴报. 2016-11-23 [2017-01-19]. 庄尧亭. 柯志明、林永颂《有话好说》论述“反同婚” 7大疑问一次看清楚. 基督教今日报. 2016-11-25 [2017-01-19]. ,以及附盖来自三则可靠来源当中的参考文献,公视主持人坦言“我很恐同” 公开征求反同来宾. 自由时报. 2016-11-18 [2016-12-14]. 公视主持人陈信聪 脸书PO百字文坦承“我其实很恐同”. 三立新闻网. 2016-11-18 [2016-12-14]. 坦诚对同志有负面情绪 节目主持人:我其实很恐同. 联合报. 2016-11-19 [2016-12-14]. 
不想再对Photoyi白费唇舌。请管理员参照陈信聪自 2017年1月17日 (二) 以后的编辑记录以及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Talk:陈信聪 --KRF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15:20 (UTC)

114.44.182.15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4.39.144.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Yidjjfjdj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江典璋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3.52.103.7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GQ237780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3.52.98.18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8.232.177.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Buddhaist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80.217.217.2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20.208.52.1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0.27.72.22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5.145.49.5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92.97.225.18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38.19.52.24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Heirenhaogep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3.1.70.13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盛哥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avingdrag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7.247.193.7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7.52.42.15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7.52.106.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Leon10310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3.6.245.4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6.104.38.22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Celebritiesdataentr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36.226.224.6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吴政宪484021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解禁后[52],又再次戏剧做出破坏的行为,像演员的角色官方设定的是“主要角色”或“其他角色”,并非“客串角色”,他却时常把演员的演出的“主要角色”或“其他角色”无故放在“客串角色”段落[53][54],先前第一次封禁前就时常做这种事,现在又再犯,还有这一笔[55],他又不知道演员跟电视台高层相处得怎么样,怎能确定不想再跟演员合作?
  • 发现人:Naturenice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15:14 (UTC)
  • 处理:纯破坏,无限期封禁。--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15:17 (UTC)

俊利交通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源帅元美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ooldodo47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Lucy melbourn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9.53.114.13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1.0.154.15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62.245.17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73.208.21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注册名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Tears097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雾岛圣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金牌雄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61.239.231.7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Zazaf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7.246.43.10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9.236.174.7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Tears097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3568zh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63.204.1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补充:可以请有在线上的管理员赶快处理吗?他还是不断地破坏,我去他的讨论页警告他,他还辱骂我--Naturenice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5:26 (UTC)

Tears097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回应他与IP“1.163.204.16”为同一人,不只这部,他也在很多部韩剧破坏[61],然后去警告他,他还辱骂别人[62],我觉得他应该永久封禁,否则他解禁后,一定会持续在韩剧里破坏,因为他已经有好几次的纪录了。--Naturenice留言2017年1月29日 (日) 09:54 (UTC)

金牌雄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扰乱和人身攻击本人,断章取义并曲解本人发言

参见近期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的讨论。金牌雄鹰阁下近期多次对我展开人身攻击:试图用“步广雅范后尘”来威胁本人;并将我的主张诉诸动机为“是为了权力欲望才在维基百科编辑的”;扭曲我在多处的发言,并以错误的事实作为攻击我的论据(前述链接有给出)。请管理员处理。

补充:

持续性的“不列出证据就对他人提出严重指控”和“曲解他人留言”形同扰乱,不是“正常沟通”。

——Mewaqua

Dragoon17cc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批评他人的作品为“垃圾”,质疑其他编者的语文能力,违反WP:CIVIL(该方针指出,不文明的行为包括,“粗鲁与冒犯”、“嘲弄贡献者的语文水平”、“对某人的过失予以恶意之猜测及指控”,此用户均有违反),且屡犯不改(已持续两年多!)。既然下面的6+因为违反CIVIL而封禁一星期,私以为此用户也应有同样处置,以防止其无礼行为继续破坏维基百科。
  • 发现人:#胡萝卜 NhMcTsOg 2017年1月30日 (一) 08:08 (UTC)
  • 处理:  封禁一周,不遵守文明方针,扰乱DYKC投票(重复投票),以前已有涉及人身攻击记录。--Nbfreeh 2017年1月30日 (一) 08:28 (UTC)

Photoy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对本人进行骚扰。
  1. 1月17日,我拿掉在陈信聪条目里的Category:反同性恋人士分类。 记录
  2. 同日,Photoyi将之撤销,并添加诸多足以引导读者认为“陈信聪是反同人士”的内容。
  3. 同日,在陈信聪的讨论页进行讨论,由于无共识,至互助客栈讨论。 条目探讨连结,该讨论自17日起至19日止,在该讨论中,我、克劳棣、星耀晨曦、Aotfs2013等人都无法接受Photoyi提出的论述。而这期间,Photoyi仍持续地编辑条目陈信聪,从这一则开始这一则,此外、在Photoyi的讨论页上亦有讨论内容,在讨论中、Photoyi引用英维内容论述,而我以“这里是中维”反驳。
  4. 1月20日,发生编辑战,从这一则开始,至这一则结束
  5. 同日,由于编辑战,我被Photoyi提报破坏,而Photoyi则被Lnnocentius提报,记录见此,双方遭封禁48小时,期间申诉未果。在申诉内容中,Photoyi明确地表示自己翻译英文维基百科上的WP:ELPEREN是针对本人在先前讨论中指出他错误引用英维内容的反驳。
  6. 1月23日,Photoyi透过翻译创建维基百科:外部链接/常年网站最原始的版本见此,此外、他也翻译了Template:前例并放在前项条目里使用。
  7. 同日,我提删Wikipedia:外部链接/常年网站连结见此,理由是“论述应经中维使用者讨论并自行产生,而非自英维翻译并在没有历史脉络的状况下直接套用。”,并没有针对性,不过Cwek在提删Template:前例的时候,倒是替我直接指出Photoyi的针对性,Cwek写道“可能基于维护自己的观点而胡乱引进。”(Cwek在常年网站的删除投票中也如此表述)
  8. 1月29日,常年网站存废讨论关闭,被Lanwi1保留。
另一方面,在我的沙盒里,
  1. 2016年12月13日,我建立了筑地鱼河岸三代目的草稿,连结见此
  2. 2017年1月20日,草稿的内容见此
  3. 同日、陈信聪的编辑战之后( 14:05 ),封禁之前,Photoyi十分凑巧地也建立了条目筑地鱼河岸三代目(15:03),之后我与Photoyi皆遭封禁。
  4. 1月23日,解封后,我发现“筑地鱼河岸三代目”已经被建立,是故将自己草稿页的内容剪贴到条目中,并修改部分字句。
  5. 1月24日,我打算翻译英文的条目,便将内容复制至我的沙盒,连结见此
  6. 1月30日,Photoyi也十分凑巧地建立条目性征化,内容明显是取自英文维基百科的同一个条目,不过内容贫乏,光是第一句“性征化/性欲化是指某些制造会使角色和事物,或者行为意识到性欲。”就狗屁不通,完全不合中文语法,此外、其余内容更是寥寥无几。 连结见此
  7. 1月31日,我建立了条目性化,并将沙盒内容剪贴过去,在进行跨语言链接时发现英维Sexualization以连结至性征化,故将之消除并重新连结至性化
  8. 同日,Photoyi提删性化存废讨论见此
以下呼叫几位与事件相关的维基人:参与陈信聪讨论的@克勞棣星耀晨曦Aotfs2013:、与编辑战和封禁相关的@LnnocentiusTechyanLakokat:、提删前例的@Cwek:与保留常年网站的@Lanwi1:。
我得出的结论是,由于Photoyi在陈信聪条目的编辑遭我撤销,在发生编辑战后对我怀恨在心,因此将我放在沙盒的草稿取走、创建条目。当然、这些内容没有版权,我当然也不会说Photoyi抄我,如果只发生一次(筑地鱼河岸三代目),我可以视为单纯的巧合,但发生第二次(性化/性征化),我就无法认为这是巧合了。各位从Photoyi的贡献记录便可知,他近来的编辑具高度针对性,集中在筑地鱼河岸三代目Wikipedia:外部链接/常年网站陈信聪性征化,多数是针对我而来的,我认为这已经违反维基百科:文明并触犯Wikipedia:骚扰

83.128.215.18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9.77.186.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71.49.46.12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15.67.4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7.242.130.3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5.195.148.2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3.179.57.19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