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岛岛尾考古遗址

臺灣新石器時代考古遺址

亮岛岛尾遗址群,为中华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遗址,包含岛尾I至IV四处,位于连江县北竿乡桥仔村。[1]2011年由杨绥生发现贝冢遗留,后经学者调查后发现了亮岛岛尾I、II考古遗址。2012年又于岛尾I、II遗址附近发现III、IV两遗址。[2]因亮岛岛尾I~IV遗址分布位置接近,故将此四处遗址合称为“亮岛岛尾遗址群”。[2]2013年连江县政府依《文化资产保存法》指定为县定考古遗址。2021年6月21日公告指定为中华民国第11处国定考古遗址。[1]

亮岛岛尾遗址贝冢

发现与调查简史 编辑

2011年7月15日,因庆祝中华民国国军亮岛登岛六十周年,时任连江县杨绥生于百胜港附近的边坡断面上发现疑似有贝冢遗留。9月8日陈仲玉等考古人员登岛进行调查,并于擎天路近岛尾处发现贝冢陶片及人骨遗留,并登录为“岛尾遗址”。[3]

2011年9、12月陈仲玉等两度登岛进行调查及试掘,并于12月于岛尾遗址东北方新发现“亮岛岛尾II遗址”,原“亮岛岛尾遗址”更名为“亮岛岛尾I遗址”。[4]

2012年7、11月陈仲玉等两度登岛进行第二期调查及试掘研究,并于擎天路通往“亮岛岛尾I遗址”道路旁发现“亮岛岛尾III遗址”、擎天路尽头之壕沟中发现“亮岛岛尾IV遗址”。[2]

2015年8月,陈仲玉等再次登岛进行岛尾I、II遗址试掘。[4]

年代 编辑

亮岛岛尾遗址群之年代,经考古学者挑选贝壳木炭及人骨样本,送至国立台湾大学碳十四定年验室及美国Beta实验室进行碳十四年代的测定。这些来自文化层的样本,经过分析可以推断,岛尾I遗址最早有先民活动的时期主要在距今8330~8030年前(西元前6380-6080年),而后约在距今7700至7400年前(西元前5750-5450年)为第二次占居时期。而由岛尾II遗址贝冢所出土的贝壳样本来看,此岛尾II遗址人群主要的活动时段约在距今5700~5300年前(西元前3750-3350年)。[4]

文化内涵 编辑

亮岛岛尾遗址群目前仅针对岛尾I、II遗址进行试掘,其中出土的史前遗物主要包含了陶、石、骨、贝等四种类别。

陶器方面,岛尾I、II遗址出土的陶片以夹中砂陶为主。器型方面,相对岛尾II遗址而言,岛尾I遗址因出土较多的特殊部位,故仅能推测其器型可能较为复杂。

此外,两遗址在陶器的纹饰方面,多以压印纹为主。石器方面,主要材质以花岗岩为主,另有部分自外岛携入的砂岩、变质砂岩、灰泥岩、石英安山岩等。器型方面则以打制石器为主,包含岛尾II遗址所出土的相当数量的水滴型尖状器-蚝蛎啄。骨质方面则主要出土有尖状器、凿型器等。

整体而言,依照所出土的遗留及年代来看,陈仲玉认为可将本遗址之史前文化体系命名为“亮岛文化”,且可能为东亚地区少见的海洋性岛屿文化之一。[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公告指定「亮島島尾考古遺址」為國定考古遺址. 行政院公报 (文化部). 2021-06-21, 第027卷 (第116期) [2023-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1). 
  2. ^ 2.0 2.1 2.2 陈, 仲玉. 馬祖亮島島尾遺址群發掘及「亮島人」修復計畫. 连江县政府. 2012-07. 
  3. ^ 陈, 仲玉. 馬祖亮島島尾I遺址試掘報告. 连江县政府. 2012-01. 
  4. ^ 4.0 4.1 4.2 4.3 陈, 仲玉. 馬祖亮島島尾遺址群第三次發掘報告. 连江县政府.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