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名世(16世纪—1621年),今我绍兴府山阴县[1]明朝军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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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名世是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的武进士,曾任云南都司;苗族首领阿克用象阵与军队攻陷武定府一州三县,他击败对方收复土地。嫉妒他的人无法贿赂他,因此诬陷他冒领功劳使其入狱,后为朝廷督师而特别释放他。天启元年(1621年)张名世统率三千名浙兵与清军浑河作战,他说:“我从囚犯得起用,若为上将不能报国,生存还有意义?”最终战死,朝廷追赠中军都督,荫封一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赐谥号烈愍,在忠义祠奉祀[1]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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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子张万祉,任游击,在浑河战死,追赠都督,加袭正千户[2]
  • 女儿张氏,精通文武,父亲兄长战死后吞金自杀[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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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张名世,字今我,万历乙未中武榜。 历官云南都司,苗长阿克拥兵结象阵,陷武定府一州三县。名世击之,尽复其地。忌者思重赂不得,因以冒功诬狱,督师特疏之出。天启元年统浙兵三千,与大兵战于浑河,名世曰:“吾起累囚,为上将不能报国,何用生为?”遂战死,赠中军都督,荫一子。乾隆四十年赐谥烈愍,入祀忠义祠。 事见《明史》及辑览《胜朝殉节诸臣录》
  2. ^ 2.0 2.1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名世仲子万祉任游击从死,赠都督,加袭正千户;名世女亦通经书谙韬略,以父兄战殁吞金死。 《三江志》,名世旧府志均入忠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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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