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智(1954年8月),吉林伊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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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吉林省东辽县县长,县委书记;吉林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副主任。后升任吉林省政协秘书长。2012年2月,补选为政协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1]。2018年1月退休。2019年1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3][4]。2019年3月,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

2019年8月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尔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072万余元,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尔智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尔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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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吉林年鉴》编辑部. 吉林年鉴 2013 总第27卷 JILIN YEARBOOK. 2013.09: 426. 
  2. ^ 中纪委再打虎_王尔智. 搜狐. [2019-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3. ^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网. [2019-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4. ^ 中国最高检依法对王尔智决定逮捕. 中新网. [2019-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8). 
  5. ^ 吉林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涉嫌受贿 被提起公诉. 网易. 2019-03-18 [2019-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3). 
  6. ^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受贿案一审宣判. 中国法院网. [2019-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