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正则(?—?)[1]公衡南兰陵郡兰陵县人,南北朝南梁宗室。

萧正则的父亲临川王萧宏是梁武帝萧衍六弟,最初因为是王子被封乐山侯,经过多次升迁,任太子洗马、舍人。他经常在家私自拘留百姓,让他们养马,又偷偷私铸钱币。大通二年(528年),因匿藏劫盗而获罪,削爵迁徙至郁林。梁武帝特敕他至广州,命令地方官府每日给予他酒肉,南方官衙中人仍然以王侯之礼对待他[2]

萧正则对他的父辈产生了怨恨,与西江督护靳山顾串通,引诱并招来一些亡命之徒,即将袭击番禺。还未到预定的造反之期而事件被揭发,于是他们便鸣鼓聚集起来准备将攻广州州城。广州刺史元景仲命令长史元孝深征讨。萧正则兵败,逃入厕所,被村民抓获,绑起来送往官府。朝廷下诏将萧正则在南海斩首。有司请将他从宗族的名册中除去他的属籍,将他的妻子关押。朝廷再下诏同意把他从宗族的名册中去除,对他的妻子儿女则宽大处理[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梁书·武帝纪下》:〔中大通三年〕冬十月己酉,行幸同泰寺,高祖升法座,为四部众说《大般若涅盘经》义,迄于乙卯。前乐山县侯萧正则有罪流徙,至是招诱亡命,欲寇广州,在所讨平之。
  2. ^ 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一梁宗室上》:正则字公衡,天监初,以王子封乐山侯。累迁太子洗马、舍人。恒于第内私械百姓令养马,又盗铸钱。大通二年,坐匿劫盗,削爵徙郁林。帝敕广州日给酒肉,南中官司犹处以侯礼。
  3. ^ 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四十一梁宗室上 》:正则滋怨诸父,与西江督护靳山顾通室,招诱亡命,将袭番禺。未及期而事发,遂鸣鼓会将攻州城。刺史元景仲命长史元孝深讨之。正则败,逃于厕,村人缚送之,诏斩于南海。有司请绝属籍,收妻子。诏听绝属籍,妻子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