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麟杰杀人案

黄麟杰杀人案是指前医疗财团法人辜公亮基金会和信治癌中心医院血液肿瘤科主治医师黄麟杰在中国杀人的案件。黄麟杰毕业于台北医学大学[1]。于2009年认识大陆秦姓女子,发生婚外情。2011年两人相约在大连一所旅馆,黄以麻醉剂迷昏该女子,再用毛巾塞其口,导致对方窒息而死[2]

黄麟杰
国籍 中华民国
刑事指控杀人罪
刑事处罚11年
定罪杀人罪

黄在杀人后潜逃回台湾,在2013被判刑11年定谳已入狱[3][4]

经过 编辑

黄麟杰在98年11月30日开立医嘱处方笺,取得了包括“导眠静Dormicum(midazolam )”、“Ativan”、“Vena”[5]等药物。他又在98年12月23日开立另一份处方笺,取得了更多的咪达唑仑和Ativan。

在98年12月25日前的某一天,黄麟杰前往台北市北投区复兴冈附近的军品店,购买了童军绳、手铐和眼罩。然后在98年12月25日上午,他带著这些物品,以及事先准备好的针筒、保险套和咪达唑仑,搭乘长荣航空飞往大陆地区的上海市。

抵达上海后,黄麟杰与他的女性朋友顾雪莹(真实姓名为顾子洋)一起在喜来登饭店住了两天。在98年12月27日上午,他打电话给秦亚楠,告诉她他即将登机,然后他搭乘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班机前往大连市。

抵达大连市后,黄麟杰将他带来的咪达唑仑混入他购买的百家得冰锐朗姆预调酒中,并将装有咪达唑仑的针筒放在桌上。然后他假装这是香槟酒,邀请秦亚楠一起喝。

然后他向秦亚楠假称这种药物有兴奋作用,可以助兴,并以此欺骗秦亚楠饮用了少许掺有咪达唑仑的酒类饮料。当黄麟杰看到秦亚楠饮用含有咪达唑仑的酒类饮料后,他发现药效并未立即发作,于是他向秦亚楠提议再以注射方式施打咪达唑仑一次。秦亚楠因已误信咪达唑仑是助兴药物,因此再次表示同意,于是黄麟杰在秦亚楠的左手臂上以针筒施打咪达唑仑一次。

当咪达唑仑的药效发作后,黄麟杰先是爱抚秦亚楠,然后用他买来的童军绳将秦亚楠的手脚分别绑在床头的两边。此时,黄麟杰看到前一次施打咪达唑仑的药效已稍微减退,于是他再次用针筒对秦亚楠的左臀部施打咪达唑仑一次。之后,他与秦亚楠发生了性行为,并在秦亚楠药效未退去前将她解绑。

当咪达唑仑的药效退去,秦亚楠清醒后,黄麟杰要求秦亚楠再进行一次性行为。秦亚楠勉强同意,黄麟杰于是开始爱抚并以舌舔秦亚楠全身约10至20分钟。然而,由于黄麟杰无法勃起,他们最终没有进行性行为。秦亚楠于当日下午5时许起身进入浴室淋浴。

在秦亚楠淋浴的时候,她放在桌上的手机因为接到她母亲的简讯而震动。黄麟杰趁机查看了秦亚楠的手机,从中得知秦亚楠的男朋友姜睿已经回到他们共同住的房子,并正在寻找秦亚楠。这使黄麟杰非常愤怒,他确认了秦亚楠确实和她的男朋友姜睿住在一起,并且欺骗了他。

当秦亚楠沐浴完毕后,黄麟杰质问她简讯的内容,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并开始拉扯、扭打。秦亚楠试图离开并大声呼喊救命,但黄麟杰为了避免惊扰其他房客或服务员,他再次用强暴的方式对秦亚楠施打咪达唑仑。他先是用一块擦手小方巾塞住秦亚楠的嘴巴,使她无法呼喊。然后他将秦亚楠压制在床上,并再次用针筒对秦亚楠注射咪达唑仑。

当咪达唑仑的药效发作后,秦亚楠已无力反抗,而瘫软在床上。黄麟杰为了避免秦亚楠的家人急于寻找或联络她,他在下午5时40分左右,用秦亚楠的手机发送了一条简讯给秦亚楠的母亲,假装是秦亚楠发的,内容是:“赵丹来大连我们去溜达溜达晚上一起回丹东去住几天不用担心我”。他希望这样可以拖延秦亚楠家人发现秦亚楠的时间。

然后,他利用秦亚楠未清醒的时候,脱去秦亚楠的下身紧身裤,并将她拖到床下。他再次将小方巾塞入秦亚楠的口中,并用童军绳紧紧地缠绕固定在她的嘴巴上,以防止小方巾掉出。他用眼罩盖住秦亚楠的脸,并用手铐将秦亚楠的双手反铐在背后,双脚也被手铐铐住。他用童军绳将秦亚楠的右脚膝盖下方绕过身体下方固定在床脚,以此方式私自拘禁秦亚楠,剥夺她的行动自由。

由于秦亚楠的口部被塞入毛巾,导致她的呼吸道受阻,且因为双手双脚都被绑住,无法挣脱。结果,秦亚楠在当日下午6时21分至晚间12时之间窒息死亡。

判决 编辑

黄麟杰被判刑后不能再当医生。但他不认同,他认为杀人是一时的错,但不影响医师的专业,所以上诉[6]

2017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驳回诉讼。[7]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