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东方企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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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这篇文章的中立性严重质疑。文中批评了东方日报的政治立场,甚至以大量篇幅描写该报针对泛民主派的争议,但是在苹果日报条目中却不见该报针对亲建制派的争议。(例如苹果日报曾经以“左毒发作”等人身攻击字眼批评曾德成)另外本条目以几个例子来突显东方日报之争议,显得偏帮苹果日报。本人认为根本不需要如此大的篇幅,以3、4个例子来说明针对泛民主派的争议,而本人质疑这和编辑本文之维基用户User:Universehk立场支持香港泛民主派不无关系。Rstitan (留言)

这篇文章的中立性似乎有问题,例如:“东方报业集团虽然拥有全香港最大数量的读者群,但他们的新闻内容毫无公信力。”是否需要修改呢? User:Shawnyip

我加了“被指”二字。该篇文章虽然中立性有问题,但我觉得并无偏离事实。有没有人可帮忙改得更好?--Hello World! 07:20 2004年12月17日 (UTC)
是有证据的。大家看看中间的旧版本就会发现。不过这些旧版本经常都在匿名用户的编辑战中慢慢被消磨掉。建议大家重温一下本条目的编辑,然后再重新把烟没了的内容补回。--218.188.0.150 06:26 2005年11月17日 (UTC)

建议清理条目 编辑

  1. “主要读者群为低收入、低学历、低消费力人士及长者”,这句有任何根据吗?恐有偏颇……
  2. 条目内大量的争议,除了请补充来源以外,若无走到司法判决定谳,建议以较中性的叙述改写之。
  3. 这是香港地区的报纸?其他地区的维基人恐难以下笔,请香港的维基人看著办吧?
-P1ayer (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18:10 (UTC)回复

“主要读者群为低收入、低学历、低消费力人士及长者”没记错是08年由浸会大学做的调查中得出的数据。—赫曼 (留言) 2009年3月8日 (日) 19:02 (UTC)回复

应该要重写吗? 编辑

这篇条目中很多的所谓“争议”都没有可靠的资料来源,只能算是个人意见,大家认为这篇条目可以重写吗?--Gordon仔~(留讯息) 2009年3月5日 (四) 10:54 (UTC)回复

如果大家有看今天的新闻,就知道现在维基百科被东方报业集团控告诽谤,而本条目亦可能会随时成为证物之一。也许重写也是必要的。—汤米‧提思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12:25 (UTC)回复

尝试一次 218.80.192.236 (留言) 2011年2月23日 (三) 07:55 (UTC)回复

东方报业集团入禀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 编辑

根据是日《明报》报道,东方报业集团现正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包括维基媒体基金会在内的四间媒体机构,涉嫌于今年1月刊登含诽谤内容的文章,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并要求媒体赔偿。这篇报道提及到,Wikimedia Foundation Inc(维基媒体基金会)被指于今年1月16日,在维基百科刊登诽谤原诉人的文章。(入禀编号﹕HCA594-7/09)(报道来源:〈东方控两报两网页公司诽谤〉,《明报》,2009年3月5日)

今次应该是大中华地区内首个入禀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案例了。 —Hargau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06:27 (UTC)回复

相关编辑历史是否需要oversight?—Ben.MQ 2009年3月5日 (四) 09:14 (UTC)回复
有必要检查一下相关条目,移除没有参考资料的负面信息。—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3月5日 (四) 11:20 (UTC)回复
另外问一下,基金会不是在美国么?在香港起诉有用么?—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3月5日 (四) 13:35 (UTC)回复
是否需要先删除相关条目牵涉诽谤的版本内容,后等待监督员把之隐藏(或曰永久删除)?—J.Wong 2009年3月5日 (四) 14:06 (UTC)回复
那样算不算销毁证据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3月5日 (四) 15:11 (UTC)回复
放在美国伺服器的资料,香港特区的法律没有任何权力要求删除吧?抓住这点应该就够了。—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15:31 (UTC)回复
问题是,什么叫“含诽谤内容的文章”(我没看过无从判断),登在哪条目哪讨论?“诽谤”在哪里?作为原告人的东方报业集团要说清楚,假若内容属实无误,难道人家诉诸法律,我们就跟随?我希望大家不要一听“律师信”就手软脚软,道理不一定在人家处。此外,若真的要上法庭的话,我们是不是要合资找律师???—Iflwlou [ M {  2009年3月5日 (四) 16:57 (UTC)回复
我们要作的就是把没有来源的负面内容删除就好了,最多用oversight隐藏。有来源的负面内容则没有必要处理,最多检查一下所述内容和来源上的描述是否一致就可以。这正好可以帮助我们提高相应条目的水准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6日 (五) 01:57 (UTC)回复
问题是负面内容的来源之机构也被控告。最有趣的是有关的内容似乎是事实。—不知所 2009年3月6日 (五) 03:06 (UTC)回复
别急别急。--百楽兎 2009年3月6日 (五) 05:40 (UTC)回复
同意书生的意见,把那些本来就违反方针的没有参考资料的负面信息加上参考资料或删除即可,没有必要再多做什么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3月6日 (五) 11:14 (UTC)回复
大中华地区内首个入禀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案例?我记得之前某杨姓香港商人也曾经就关于他自己的条目的负面内容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Gordon仔~(留讯息) 2009年3月6日 (五) 13:26 (UTC)回复
这些应可作参考来源[1][2][3]。—Iflwlou [ M {  2009年3月6日 (五) 13:34 (UTC)回复
已将本次事件写入相关条目。—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3月6日 (五) 15:16 (UTC)回复
据我所知,杨氏只是到了发出律师信的阶段便再未有进一步行动,可是今次事件却是到了“入禀”的地步,理论上比起上一次更为严重了。不过,香港法院会否受理的诉讼便是另一回事了,毕竟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总部和伺服器均位于美国,相信香港法院应该没有权处理。 -- Kevinhksouth (Talk) 2009年3月6日 (五) 15:25 (UTC)回复

运用洗钱过的犯罪所得开了好几家合法公司”此句是关键,似为该报所指的诽谤内容。〈声明:此引用非针对仕何人之言论且无任何诋毁他人之意〉—不知所 2009年3月6日 (五) 15:31 (UTC)回复

东方报业集团太多钱,没地方花,控告前不想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做错-- 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9年3月14日 (六) 15:38 (UTC)回复

东方日报限 编辑

在20009年7月21日东方日报督印有限公司告一名他的读者所写的网志诽谤东方日报,批评东方日报97后反英及亲共的政治立场改变了!

强烈谴责东方报业集团诬告“香港网络大典”! 编辑

我只可以说,这是一个言论自由的打压。为何写事实就是诽谤?

可惜法援署不接受诽谤,否则贫穷弱势不再受欺负!

香港就是如此荒谬,大财团一直都在欺负我们这些小市民,他们有财、有权、有势,好像东方报业集团这种大财团,赚尽不少市民买报纸的钱及广告费,但这些钱却是用来打一些无稽的官司,大搞霸权主义,打压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究竟这是甚么的传媒!--汤米‧提思 (留言) 2010年9月26日 (日) 12:22 (UTC)回复

谩骂式专栏 编辑

谩骂式专栏同何俊仁事件有关?在此征求各位意见,没人反对的话我先行移除。Ivantalk (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13:16 (UTC)回复

东方控明报诽谤案 CACV139/2010 编辑

明報觀點[4]
東方日報觀點[5]

98.112.33.186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06:30 (UTC)回复

内容不稳 编辑

东方报业在香港确实有很多争议, 但现在争议一栏写得相当不够稳打稳扎. 例如:

  • 抨击民主派: 东方日报对民主派的取向非常飘忽, 但说到打压民主派, 就必须有较坚实的证据. 原文编者认为, 东方日报没有把“陈方安生当选议员的新闻”当成头条, 就等同抨击民主派, 这种推论明显带有猜测成份, 并不稳当, 甚至像该编者的原创研究. 维基百科不是发表“猜测”的地方.
  • 抨击同业对手: 东方日报揶揄苹果和明报, 不报道黎智英有出席 71 游行, 这些只是日常运作, 不一定等同打击对手, 正如他们大篇幅报道贩毒案时, 你不能说东方日报高调打击毒贩. 相反, 多年前, 星岛日报(胡仙年代)澳纽版多年前刊登马惜珍潜逃台湾的往事后, 东方日报高调征集“胡文虎胡文豹兄弟做汉奸”的材料, 还开辟“龙卷风”专栏写了多天黑材料, 另外又因不满 TVB 明珠台新闻提到马惜珍, 连续多星期将 TVB 电视时间表打乱, 最终迫使 TVB 道歉. 这些都是比较具体而实在的证据.
  • 关于“填补空白”的手法: 我留意到之前的编者以大量猜测, 填补空白. 小篇幅报道六四新闻, 背后动机当然很多, 但维基百科不会对那些动机作任何猜测.

--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8日 (五) 07:01 (UTC)回复

user:Wing1990hk 似乎不满我对东方日报一文的修改, 将上述所有猜测内容重新恢复, 却没有看见他在讨论页作任何回应. 在此提醒一下维基编者, 东方报业曾多次控告网上媒体、论坛诽谤, 我们撰写他的文章时, 应该坚持最高的维基标准. 对于没证据的东西, 宁可不用; 对于马惜珍贩毒潜逃的内容, 要坚持撰写; 对于东方日报前总编辑入狱的案件, 也不怕详加说明, 但必须符合 NPOV 和 no original research 的原则. --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1年10月29日 (六) 05:12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东方报业集团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7日 (二) 09: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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