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為御史的一種,簡稱侍御,中國古代官制。

唐憲宗元和元年殿中侍御史、內供奉鄭敦禮在杭州雲泉山風水寺的題名,圖中央「侍御史」三字仍清晰可辨。

秦朝初置,漢代沿用,隸屬於御史大夫之下,可彈劾非法。

漢宣帝時又有治書侍御史一職,掌五曹,即令曹、印曹、供曹、尉馬曹、乘曹。東漢時侍御史還會被朝廷派到地方鎮壓民變。[1]三國時,曹魏於殿中省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

改殿中侍御史為殿內侍御史。

唐代侍御史歸屬臺院,共四員[2],又改殿內侍御史為殿中侍御史,歸屬殿院,用來糾察早朝禮儀。

唐宋兩朝,御史臺所屬機構有臺院殿院察院鼎三而立,分別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任職[3]。自魏晉迄於元朝,均置侍御史。

明代以後此職遂廢。

注釋 編輯

  1. ^ 書名: 《高敏先生八十華誕紀念文集》作者: 鄭州大學歷史學院編 當前第:142頁
  2. ^ 舊唐書·職官三》:「侍御史四員。掌糾舉百僚,推鞫獄訟......凡事非(御史)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彈奏者,則具其事為狀,大夫、中丞押奏。」
  3. ^ 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七》:「唐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謂之臺院,殿中侍御史謂之殿院,監察御史謂之察院。」

參見 編輯

參考書目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