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雨田(1915年—2003年),男,遼寧新民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早年參加運動,後被捕,經中共地下黨營救獲釋。1936年,擔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下山西省工作委員會委員,後調任中央黨校二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遼西省委秘書長、省委副書記,後升任中共長春市委書記兼市長。1956年,擔任任國家城市建設總局副總局長、廣西自治區副主席[1]。後因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被免職。1978年,擔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傅雨田同志逝世. 新華網. [2012-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4-07-09). 
  2. ^ 欢庆时的怀念——记傅雨田同志关心新闻出版事业. 江西新聞網. [2012-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3). 
政府職務
前任:
申力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春市市長
1952年6月-1954年9月
繼任:
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