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說》是清朝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帝撰寫的一篇闡述針對喇嘛教(即藏傳佛教)政策的文章。該文刊刻於北京雍和宮內的石碑上。[1]

《喇嘛說》的滿文
雍和宮內的御碑亭,亭內立有《喇嘛說》四體石碑。

背景 編輯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帝在派軍隊擊退侵入後藏廓爾喀軍、大將福康安依照諭旨「酌定凱旋事宜」,隨後匯總頒布了《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之後,撰寫了《喇嘛說》一文。[1]

該文以滿文漢文蒙古文藏文四種文字,勒石立碑於北京雍和宮主殿「雍和宮」前院中央的「御碑亭」內。石碑南面為滿文,北面為漢文,東面為蒙古文,西面為藏文。此外,御製《喇嘛說》還載於《清實錄》、《乾隆御製文集》、《衛藏通志》等史書中。[1]

《喇嘛說》闡明了「興黃教即所以安眾蒙古」的根本宗旨,稱這是「所系非小」的「安藏輯藩,定國家清平之基於永久」的大方針。在《喇嘛說》中,乾隆帝首先介紹了藏傳佛教的命名、來源及發展過程,闡述了清朝皇帝保護喇嘛教的道理,總結了元朝的教訓,告誡後代對喇嘛教不可曲敬,避免重蹈元朝的覆轍。隨後,乾隆帝講述了他以王法制裁高層喇嘛的分裂國家活動的史實,重點說明活佛轉世制度的由來及弊端,指出喇嘛教轉世是荒謬的,「佛本無生,豈有轉世」,「如無轉世,數萬番僧無可皈依,不得不如此耳」,並提出改革辦法,即「金瓶掣籤」,雖「不能盡去其弊,較之從前人,或略公矣」。[1]

全文 編輯

藏文碑文 編輯

漢字碑文 編輯

喇嘛說:

佛法始自天竺,東流而至西番(即唐古特部,其地曰三藏),其番僧又相傳稱為喇嘛。喇嘛之字,《漢書》不載,元明史中,或訛書為喇馬,(陶宗儀《輟耕錄》載,元明稱帝師為刺「讀作拉下同」馬。毛奇齡《明武宗外紀》,又作剌麻,皆系隨意對音,故其字不同。)予細思其義,蓋西番語,謂上曰喇,謂無曰嘛,喇嘛者,謂無上,即漢語稱僧為上人之意耳。喇嘛又稱黃教,蓋自西番高僧帕克巴(舊作八思巴),始盛於元,沿及於明,封帝師國師者,皆有之。(元世祖初封帕克巴為國師,後復封為大寶法王,並尊之曰帝師。同時又有丹巴者,亦封帝師,其封國師者,不一而足。明洪武初,封國師、大國師不過四、五人,至永樂中,封法王、西天佛子者各二,此外封灌頂大國師者九,灌頂國師者十有八,及景泰成化間,益不可勝記。)我朝惟康熙年間,只封一章嘉國師,相襲至今。(我朝雖興黃教,而並無加崇帝師封號者,惟康熙四十五年,敕封章嘉呼圖克圖為灌頂國師,示寂後,雍正十二年,仍照前襲號為國師。其逹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之號,不過沿元明之舊,換其襲敕耳。)黃教之興,始於明,番僧宗喀巴,生於永樂十五年丁酉,至成化十四年戊戌示寂。其二大弟子曰逹賴,曰班禪喇嘛。逹賴喇嘛位居首,其名曰羅倫嘉穆錯,世以化身掌黃教。一世曰根敦珠巴,二世曰根敦嘉穆錯,三世曰索諾木嘉穆錯,即明時所稱活佛鎖南堅錯也,四世曰雲丹嘉穆錯,五世曰阿旺羅卜藏嘉穆錯。我朝崇德七年,逹賴喇嘛遣貢方物。八年,賜書逹賴喇嘛班禪呼圖克圖,蓋仍沿元明舊號。及定鼎後,始頒給敕印,命統領中外黃教焉。)蓋中外黃教總司以此二人,各部蒙古一心歸之,興黃教,即所以安眾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護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諂敬番僧也,(元朝尊重喇嘛,有妨政事之弊,至不可問。如帝師之命與詔敕並行正衙朝會百官班列而帝師亦專席於坐隅,其弟子之號,司空司徒、國公,佩金玉印章者,前後相望,怙勢恣睢,氣焰薰灼,為害四方,不可勝言。甚至強市民物,摔捶留守,與王妃爭道,拉歐隨車,皆釋不問,並有民毆西僧者截手,署之者斷舌之律。若我朝之興黃教,則大不然,蓋以蒙古奉佛,最信喇嘛,不可不保護之,以為懷柔之道而已。)其呼圖克圖之相襲,乃以僧家無子,授之徒,與子何異,故必覓一聰慧有福相者,俾為呼必勒罕(即漢語轉世化生人之義)。幼而習之,長成,乃稱呼圖克圖,此亦無可如何中之權巧方便耳,其來已久,不可殫述。孰意近世,其風日下,所生之呼必勒罕,率出一族,斯則與世襲爵祿何異,予意以為大不然。蓋佛本無生,豈有轉世?但使今無轉世之呼圖克圖,則數萬番僧,無所皈依,不得不如此耳。(從前逹賴喇嘛示寂後,轉生為呼必勒罕,一世在後藏沙卜多特地方,二世在後藏大那特多爾濟丹地方,三世在前藏對嚨地方,四世在蒙古阿勒坦汗家,五世在前藏崇寨地方,六世里塘地方,現在之七世逹賴喇嘛,在後藏托卜札勒拉里崗地方。其出世且非一地,何況一族乎。自前輩班禪額爾德尼示寂後,現在之逹賴喇嘛與班禪額爾德尼之呼必勒罕,及喀爾喀四部落供奉之哲布尊呼圖克圖,皆以兄弟叔侄姻婭遞相傳襲,似此掌教之大喇嘛呼必勒罕,皆出一家,親族幾與封爵世職無異。即蒙古內外各札薩克供奉之大呼必勒罕,近亦有各就王公家子弟內轉世化身者,即如錫哷圖呼圖克圖,即系喀爾喀親王固倫額駙拉旺多爾濟之叔;達克巴呼圖克圖,即系阿拉善親王羅卜藏多爾濟之子;諾尹綽爾濟呼圖克圖,即系四子部落郡王拉什燕丕勒之子;堪布諾們汗札木巴勒多爾濟之呼必勒罕,即系圖舍圖汗車登多爾濟之子,似此者難以枚舉。又從前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圓寂後,因圖舍圖汗福晉有娠,眾即指以為哲布尊丹已呼圖克圖之呼必勒罕,及彌月,竟生一女,更屬可笑,蒙古資為談柄,以致物議沸騰,不能誠心皈信。甚至紅帽喇嘛沙瑪爾巴垂涎札什倫布財產,自謂與前輩班禪額爾德尼仲巴呼圖克圖同系弟兄,皆屬有分,唆使廓爾喀滋擾邊界,搶掠後藏。今雖大振兵威,廓爾喀畏罪降順,匍匐乞命,若不為之剔除積弊,將來私相授受,必致黃教不能振興,蒙古番眾猜疑輕視,或致生事。是以降旨藏中,如有大喇嘛出呼必勒罕之事,仍隨其俗,令拉穆吹忠四人降神誦經,將各行指出呼必勒汗之名,書籤貯於由京發去之金奔巴瓶內,對佛念經,令逹賴喇嘛或班禪額爾德尼同駐藏大臣公同掣籤一人,定為呼必勒罕,雖不能盡除其弊,較之從前各任私意指定者,大有間矣。又各蒙古之大呼必勒罕,亦令理藩院行文,如新定藏中之例,將所報呼必勒罕之名,貯於雍和宮佛前,理藩院堂官會同掌印之札薩克達喇嘛等公同簽掣,或得真傳,以息紛競。)去歲廓爾喀聽沙瑪爾巴之語,劫掠藏地,已其明驗,雖興兵進剿,彼即畏罪請降,藏地以安。然轉生之呼必勒罕出於一族,是乃為私,佛豈有私,故不可不禁。茲余制一金瓶,送往西藏,於凡轉世之呼必勒罕,眾所舉數人,各書其名置瓶中,掣籤以定,雖不能盡去其弊,較之從前一人之授意者,或略公矣。夫定其事之是非者,必習其事,而又明其理,然後可,予若不習番經,不能為此言,始習之時,或有議為過興黃教者,使予徒泥沙汰之虛譽,則今之新舊蒙古畏威懷德,太平數十年,可得乎?且後藏煽亂之喇嘛,即正以法,(上年廓爾喀之侵掠後藏,時仲巴呼圖克圖既先期逃避,而大喇嘛、濟仲札蒼等,遂托占詞為不可守,以致眾喇嘛紛紛逃散,於是賊匪始敢肆行搶掠,因即令將為首之濟仲拿至前藏,對眾剝黃正法,其餘札蒼及仲巴呼圖克圖,俱拿解至京,治罪安插,較元朝之於喇嘛,方且崇奉之不暇,致使妨害國政,況敢執之以法乎。我朝雖護黃教,正合於王制所謂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而惑眾亂法者,仍以王法治之,與內地齊民無異。試問自帕克巴創教以來,曆元明至今五百年,幾見有將大喇嘛剝黃正法及治罪者。天下後世,豈能以予過興黃教為譏議乎。)元朝曾有是乎?蓋舉大事者,必有其時與其會,而更在乎公與明,時會至而無公與明以斷之,不能也;有公明之斷而非其時與會,亦望洋而不能成。茲之降廓爾喀,定呼必勒罕,適逢時會,不動聲色以成之,去轉生一族之私,合內外蒙古之願,當耄近歸政之年,復成此事,安藏輯蕃,定國家清平之基於永久,予幸在茲,予敬益在茲矣。

乾隆五十有七年歲次壬子孟冬月之上瀚御筆。

註解 編輯

[1]西番:也有的史籍寫成「西蕃」,即吐蕃之異稱。《元史》稱吐蕃諸宣慰使司為西蕃諸宣慰使司。明《華夷譯語》將西番譯為藏文字。

[2]陶宗儀:元末明初文學家。元末舉進士不第,明洪武中曾任過教官。他勤於記述典章制度,編撰有《輟耕錄》,亦稱《南村輟耕錄》,共計三十卷。內容多記元代的政事、典章制度和北京當時的文物建築,也保存了不少關於詩詞、小說、戲曲、音樂和繪畫等方面的資料。

[3]帝師:元代僧官名,意為皇帝之師。元朝特別設置了此職位,作為皇帝在宗教上的老師,其地位是十分崇高的。《元史·釋老傳》記載,在百官上朝,排班列隊時,在皇帝座位邊上,專為帝師設有座位。朝廷對於帝師的敬禮和尊信,「無所不用其至,雖帝、後、妃、主皆因受戒,而為之膜拜。」帝師出行,皇帝往往派大臣迎送,甚至借給皇帝的半副法駕儀仗,計一千二百五十人,為帝師開路導行。陶宗儀的《輟耕錄》中記載,皇帝即位前要由帝師授戒九次才能正式即帝位。故歷朝皆設帝師。

[4]毛奇齡:清朝經學家、文學家。康熙時,任翰林院檢討及明史館纂修官等職。治經史及音韻學,一生著作頗多,著有《四書改錯》、《西河詩話、詞話》和《竟山樂錄》等書。後人將其所有著作編為《西河合集》。

[5]「喇嘛又稱黃教」此說不確。西藏佛教後弘期曾出現過許多教派,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等等。在元朝的扶植下,薩迦派的上層喇嘛一度掌握了西藏地方政教大權。後來,宗喀巴大師在噶當派教義的基礎上,創建了格魯派,在清朝政府的扶植下,黃教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因此,黃教(格魯派)只能算作藏傳佛教教派之一。

[6]國師:中國古代封建帝王賜予僧人的尊號。意為「一國師表」,始於北齊文宣帝封法常為「國師」。元代由忽必烈授「國師」稱號的即為八思巴。《元史·釋老傳》載:「中統元年(1260年)世祖即位,尊為國師。」這是元朝建立後出現的第一位國師。此後在薩迦教派中,除八思巴之外,曾得「國師」之稱的還有七、八人。明代亦封有國師數十人。從藏、漢文史料記載得知,元明二代的國師有「大國師」「三藏國師」「灌頂國師」「熾盛佛寶國師」等稱號。

[7]大寶法王:藏族史上除元朝封八思巴為「大寶法王」外,明朝亦封有一「大寶法王」。《歷代噶瑪巴傳》記載:「永樂四年(1406年),明永樂帝多次邀請在藏族地區有較大實力的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德新協巴(1383——1415)去南京。……此後,遂封其為『大寶法王』」。明朝把這一封號之所以封給德新協巴,是因為當時噶瑪噶舉教派在西藏的勢力逐步擴大,實力已經遠遠超過了薩迦派。

[8]丹巴:是元代藏族高僧,西藏突甘斯旦麻人,出生於公元1230年。據《中國佛教》記載,他九歲時,即能很流利地背誦一些佛經。十二歲時,通達經咒壇法。二十四歲時講演大喜樂本續,眾僧悅服。蒙古中統年間(1260——1263)經八思巴推薦謁見元世祖忽必烈。此後,他住在五台山壽寧寺。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至京住在聖安寺。他曾為元世祖和元成宗治癒疾病。據說成宗病癒之後,命令天下僧人普閱藏經,並大赦天下。對於丹巴所給布施極為豐厚。大德六年(1302年)成宗北巡,命丹巴乘象輿行於皇帝車駕之前。大德七年(1303年)夏,丹巴死於上都(今內蒙古自治區多倫),享年七十四歲。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追號丹巴為「大覺普惠廣照無上丹巴帝師。」

[9]章嘉:章嘉系青海省佑寧寺一大活佛系統,其第一世扎巴鄂色出生於青海互助縣紅崖子溝的張家村,章嘉佛號即「張家」的雅稱。此處所說的章嘉為二世章嘉阿旺羅桑卻丹。《歷代章嘉呼圖克圖傳略》載,他於1642年出生於青海湟水南崖伊格溝達秀村。1657年前往西藏,在哲蚌寺果芒扎倉曾以羅哲嘉措為經師學習顯宗經典八年,1664年由五世達賴授比丘戒。此後又隨從羅哲嘉措學習密宗十五年,從而顯密雙通,於1683年返回安多。1693年,二世章嘉奉命赴京,因他博通佛學,,被康熙帝尊為自己的講經師,從此主要在北京和內蒙從事宗教活動。1700年,內蒙多倫諾爾的匯宗寺建成後,康熙任命他為住持。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康熙帝封他為「灌頂普善廣慈大國師」。並賜給金印。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二世章嘉在多倫諾爾圓寂。自二世章嘉起,歷輩章嘉為駐京呼圖克圖、格魯派在內蒙古地區的總教主,住在北京嵩竹寺。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欽定駐京喇嘛班次中,章嘉為左翼頭班,位居駐京喇嘛之首。章嘉活佛直到民國時期,還由國民黨政府授給七世羅桑貝丹貝仲美為「灌頂、普善、廣慈、宏濟、光明、昭因、闡化、綜持黃教大國師,大總統府高等顧問,以及京城、內蒙、察哈爾、五台山、熱河、多倫等處各寺廟掌印之頭銜。

[10]此處所說的「雍正十二年,仍照前襲號為國師」是指雍正帝依前世章嘉活佛之例正式封三世章嘉瑞必多傑(1717——1786)為「灌項普善廣慈大國師」。《大清會典事例》對此記載說:「十二年(1734年),復准章嘉呼圖克圖呼畢勒罕來歷甚明,於經典性宗,皆能通曉,不昧前因,實為喇嘛特出之人,應照前身賜封國師之號,其原有灌頂普善廣慈大國師印,現在其徒收儲,毋庸頒給外,應給予誥命敕書。」

[11]此處有誤,宗喀巴大師出生於元順帝至正十七年(1357),圓寂於明永樂十七年(1419)。碑文中所說的「宗喀巴生於永樂十五年丁酉,至成化十四年戊戌示寂」相差近一個饒迥(即六十年)。

[12]指五世達賴和四世班禪。據《清太宗實錄》記載,崇德七年,五世達賴和四世班禪遣伊拉古克三胡土克圖和戴青綽爾濟等至盛京,敬獻禮品。崇德八年,清太宗賜給五世達賴、四世班禪、薩迦法王、達隆法王、不丹法王、噶瑪法王等親筆信和許多禮品。其中給達賴的信中稱:「大清國寬溫仁聖皇帝致書於大持金剛達賴喇嘛:今承喇嘛有拯濟眾生之念,欲興扶佛法,遣使通書,朕心甚悅。茲特恭候安吉。凡所欲言,俱令察干格隆、巴喇袞噶爾格隆、喇克巴格隆、諾木齊格隆、諾莫干格隆、薩木譚格隆、袞格垂爾扎爾格隆等口悉。外附奉金碗一、銀盆二、銀茶桶二、瑪瑙杯一、水晶杯二、玉杯六、玉壺一、鍍金甲二、玲瓏撒袋二、雕鞍二、金鑲玉帶一、鍍金銀帶一、玲瓏刀二、錦緞四,特以侑緘。」

[13]此規定為元成宗時期所擬。《元史·釋老傳》記載,元成宗時期,宣政院的官員草擬了一道聖旨,規定「凡民毆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斷其香」,並說當時的太子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極力反對,才使這道聖旨沒有發出。

[14]後藏沙卜多特地方:據藏文《根敦珠巴傳》記載,一世達賴出生於後藏霞堆卓薩地方,即今西藏日喀則地區薩迦寺附近。

[15]後藏大那特多爾濟丹地方:《達賴喇嘛傳》記載,二世達賴出生於後藏達納地方,即日喀則宗屬地。

[16]前藏對嚨地方:即今拉薩附近的堆壠地方。

[17]蒙古阿勒坦汗:即明朝所稱俺答汗。四世達賴系蒙古俺答汗的曾孫,他出生於內蒙古土默特部。

[18]前藏崇寨:《五世達賴喇嘛傳》記載,五世達賴出生於前藏瓊結(即今山南瓊結縣)地方。

[19]此處所說的六世達賴,並不是倉央嘉措,而是指七世達賴格桑嘉措。康熙四十五年(1706)清朝明令廢黜了倉央嘉措,於1719年正式封格桑嘉錯為達賴喇嘛。但清朝堅持格桑嘉措是達賴六世,認為格桑嘉措是接替而不是繼承已被廢黜的達賴六世倉央嘉措的法位,所以不能認作達賴七世。至今保存在拉薩龍王潭公園的康熙帝《平定西藏碑》(1721年立)仍稱格桑嘉措為達賴六世。後來,因為藏族人民始終認為格桑嘉措為達賴七世,清朝雖然沒有明文同意,但也未有繼續堅持己見,等於默認格桑嘉措為達賴七世了。格桑嘉措出生於康區里塘地方。

[20]依照注釋[19]類推,此處所說的七世達賴,實際指八世達賴喇嘛絳貝嘉措。《達賴喇嘛傳》記載,絳貝嘉措出生於後藏托布加拉日崗地方。

[21]喀爾喀四部:喀日喀部的名稱始於達延汗之子格哷森札札賚爾。《蒙古源流》記載,達延汗諸子中阿拉珠博羅特據內五部喀爾喀之地,清初居住於興安嶺東南,編為巴林、札魯特、熬漢、奈曼等四部五旗。格哷森札札賚爾據外七部喀爾喀之地。格哷森札札賚爾以其七子分領漠北喀爾喀七鄂托克,傳到明末,並為土謝圖汗、車臣汗、札薩克圖汗三部。雍正三年(1725年),又從土謝圖汗部分出賽因諾顏汗部,合稱喀爾喀四部。其地理位置,最西是札薩克圖汗部,其東是賽因諾顏汗部,再東是土謝圖汗部,最東是車臣汗部。

[22]對活佛轉世制度的流弊問題,《西藏宗教源流考》亦記載說:「初,達賴、班禪及各大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出世,均由垂仲降神指示,往往徇私不法,為後世詬病。」從許多史書的記載中,可以看出當時世俗貴族有意使他們的子嗣作「呼畢勒罕」,以便把神權貴族在精神上的影響力把握在自己一族的手中;喇嘛們也願意攀上一個強有力的世俗貴族子嗣,作他們的「上師」,以便增加他們對於世俗的影響。

[23]札薩克(dsasag):清代官名,意為總管。有備兵札薩克與旗札薩克,外有喇嘛為札薩克者管轄僧眾。此官在原西藏地方政府為正三品。

[24]達克巴呼圖克圖:此人在《大清會典》理藩院,朝覲,喇嘛年班條中作「達克布·呼圖克圖。」

[25]紅帽喇嘛沙瑪爾巴:即紅帽系第十世活佛,本名叫卻朱嘉措。他是六世班禪班丹益喜的同母異父兄.六世班禪的另一個哥哥是仲巴呼圖克圖,他們三人的母親是拉達克土王的女兒。六世班禪在1780年乾隆帝七十壽辰時,專程來內地慶壽。乾隆皇帝賞賜的金銀和在京各王公大臣供養的金銀達數十萬兩,此外寶冠、念珠、晶玉之缽、袈裟、旃檀、華幡、瓷器、采帛、珍珠不可勝計。班禪圓寂後,全部被札什倫布寺的總管仲巴呼圖克圖所獨占,而卻朱嘉措卻一無所得,因此卻朱嘉措對此憤憤不平。於是,他逃到尼泊爾,唆使廓爾喀統治者發兵侵入後藏,搶劫札什倫布寺的財寶。當清朝派遣大軍進藏驅逐廓爾喀侵略軍時,卻朱嘉措畏罪自殺。此後,乾隆帝命令把卻朱嘉措的屍骨分別掛在前後藏及康區的各大寺院,以為叛國者戒。並把以羊八井寺為首的紅帽系寺院和所屬的土地、牧場、農奴全部查抄歸公,羊八井等寺的紅帽系僧人一律勒令改宗黃教,禁止紅帽系活佛轉世,噶瑪噶舉紅帽系從此斷絕。

[26]廓爾喀:即尼泊爾的一個民族。原統治尼泊爾西部廓爾喀地區,1559年由印度拉奇普特王公後裔所建。18世紀時強盛,1763——1769年,該部首領普里特維·納拉揚·沙阿攻滅馬拉王朝的加德滿都、帕坦和巴德岡三小國,建都加德滿都,史稱廓爾喀。

[27]拉穆吹忠;拉穆護法,噶丹寺附近一護法神名。這裡實際上指專事降神作法預卜未來的一類僧人,因為他們聲稱作法時附體之神皆為護法神,故漢文記載全部稱為「吹忠」。當時西藏最有地位之吹忠四人即拉穆吹忠、內沖、噶瓦東、薩穆葉,一般皆以拉穆寺之吹忠最為重要。

[28]據《清高宗實錄》記載,乾隆帝對此事曾專門發過一道諭旨,闡述其對喇嘛教的政策:「朕於黃教素雖愛護,但必於奉教守法之喇嘛等方加以恩遇。若為教中敗類,罪在不赦者,即當明正典刑,斷不稍為袒護。設如元季之供養喇嘛,一意崇奉,漫無區別,致有詈罵者割舌、毆打者截手之事,令喇嘛等無所忌憚,尚復成何政體!此次辦理占卜惑眾之羅卜藏丹巴(按:即濟仲喇嘛)一事,即於衛護黃教之中,示以彰明憲典之意!」這是乾隆對喇嘛教實行的一個新的重要政策。[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喇嘛說》 ,中國西藏(中文版)1995年第S1期
  2. ^ 周潤年. 北京雍和宫御制《喇嘛说》碑文校录考诠. 西藏研究. 1991年, (3期) [2022-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