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晳(?—前540年),,名,字子晳,又稱公孫黑,是鄭穆公的孫子,子駟的兒子[1]公孫夏的弟弟,鄭國上大夫。

子晳
子晳
本名姓:
氏:
名:黑
活躍時期春秋時期
知名於鄭國上大夫
兒女
父母父:子駟

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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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58年,鄭國尉氏司氏叛亂的殘餘分子待在宋國。鄭國人由於公孫夏伯有子產的緣故,用一百六十匹馬和師茷師慧兩位樂師作為財禮送給宋國,又以子晳為人質。宋國司城樂喜堵女父尉翩司齊交給了鄭國,把認為有才能的司臣放走了。鄭國人把這三人剁成了肉醬。[2]

良駟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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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44年,鄭卿伯有派子晳出使楚國,子晳不肯去,說:「楚國和鄭國現在的關係不好,互相憎恨,派我去楚國,這等於是要我死。」伯有說:「你家世世代代都是辦外交的。」子晳說:「可以去就去,有困難就不去,什麼世世代代辦外交的?」伯有要強迫他去,子晳發怒,準備攻打伯有氏,大夫們為他們調和。十二月初七,鄭國的大夫們在伯有家裡結盟。裨諶對此感到憂慮,說:「這次結盟,它能管多久呢?《詩經》說:『君子多次結盟,動亂因此滋長。』現在這樣是滋長動亂的做法,禍亂並沒有停止,一定要三年然後才能解除。」[3]

子產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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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43年,子產輔助鄭簡公前去晉國,晉國大夫叔向問起鄭國的政事。子產回答說:「能不能見到,就在這一年了。駟氏和良氏正在爭鬥,不知道怎麼調和。如果我能夠見到他們的調和,就可以知道鄭國政事的走向。」叔向問:「他們不是已經和好了嗎?」子產答道:「伯有奢侈倔強而又固執,子晳喜歡居於別人之上,兩人互不相讓,雖然已經和好,還是結下了仇怨,不久就會爆發。」[4]

伯有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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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有喜歡喝酒,便造了地下室,並經常在夜裡喝酒,奏樂。前543年,伯有去朝見鄭簡公,再度要派子晳去楚國,回家以後又去喝酒了。七月十一日,子晳帶者駟氏的甲士攻打並且放火燒了伯有的家,伯有逃亡到雍梁,酒醒以後才明白是怎麼回事,於是又逃亡到許國。大夫們聚在一起商量,當國子皮說:「《仲虺之志》說:『動亂的就攻取它,滅亡的就欺侮它。』摧毀滅亡的而鞏固存在的,這是國家的利益。罕氏、駟氏、豐氏三家的祖先本來是同母兄弟,伯有驕傲奢侈,所以不免於禍難。」[5]

伯有得知鄭國人為他結盟,很生氣;得知子皮的甲士沒有參加攻打他,很高興,以為子皮是在幫助自己。七月二十四日,伯有從墓門的排水洞進入,攻打舊北門,駟帶率領國人攻打伯有,伯有最終被殺死在買賣羊的街市上。[6]

伯州犁之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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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41年三月,列國的卿大夫在虢地結盟,楚國令尹公子圍陳列了國君的服飾,兩個衛士拿着戈站在旁邊。楚國大夫伯州犁解釋東西是向楚王借來的,鄭國大夫行人子羽覺得東西是不會還回去了。伯州犁說:「您還是去擔心你們的的子晳想要違命作亂吧。」[7]

兄弟爭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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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大夫徐吾犯的妹妹很漂亮,公孫楚已經和她訂了婚,子晳又硬派人送去聘禮。徐吾犯害怕,把這事告訴子產。子產說:「這是國家政事混亂,不是您的憂患。她願意嫁給誰就嫁給誰。」徐吾犯請求公孫楚和子晳讓自己的妹妹自行選擇,他們都答應了。子晳打扮得非常華麗前去徐吾犯家中,陳設財禮然後出去了。公孫楚穿着軍服進來,左右開弓,一躍登車而去。徐吾犯的妹妹在房間內觀看他們,說:「子晳確實是很美,不過公孫楚是個真正的男子漢。丈夫要像丈夫,妻子要像妻子,這就是所謂順。」她便嫁給了公孫楚。子晳發怒,不久以後就把皮甲穿在外衣里而去見公孫楚,想要殺死他而占取他的妻子。公孫楚知道子晳的企圖,拿了戈追趕他,追到交叉路口,用戈敲擊子晳。子晳受傷回去,告訴大夫說:「我很友好地去見他,不知道他有別的想法,所以受了傷。」[8]

鄭國的大夫們都議論這件事,子產說:「各有理由,年幼地位低的有罪,罪在於公孫楚。」於是就抓住公孫楚而列舉了他所觸犯的國家的五條大節。[9]前541年五月初二,鄭國把公孫楚放逐到吳國。[10]

薰隧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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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41年六月初九,由於公孫楚作亂的緣故,鄭簡公和大夫們在公孫段家裡結盟。子皮子產公孫段印段子太叔駟帶在閨門外邊私下結盟,盟地就在薰隧。子晳硬要參加結盟,讓太史寫下他的名字,而且稱為「七子」。子產並不加討伐。[11]

子羽之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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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41年,子產行人子羽前去探望生病的晉平公。晉國大夫叔向向行人子羽詢問鄭國和子晳的情況,子羽答道:「他還能活多久?沒有禮儀而喜歡凌駕於人,仗着自己富有而輕視他的上級,不能長久的。」[12]

三罪被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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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40年秋季,子晳準備發動叛亂,想要除掉游氏而取代游氏的卿位,由於他的舊傷發作,而沒有實現,駟氏和大夫們想要殺死子晳。子產正在鄭國邊境,聽說了這件事,害怕趕不到,便乘坐了傳車到達,讓官吏歷數子晳的罪狀,說:「伯有那次動亂,由於當時正致力於事奉大國,因而沒有討伐你。你有禍亂之心不能滿足,國家已經對你不能容忍了。專權而攻打伯有,這是你罪狀的第一條。兄弟之間爭奪妻子,這是你罪狀的第二條。薰隧的盟會,你假託君位,這是你罪狀的第三條。有了死罪三條,怎麼能夠容忍?你不快點去死,死刑就會到你的頭上。」子晳再拜叩頭,推託說:「我早晚就死,不要幫着上天來虐待我。」子產說:「哪個人可以不死?兇惡的人不得善終,這是天命。做了兇惡的事情,就是兇惡的人。不幫着上天,難道幫着兇惡的人?」子晳請求讓自己的兒子印擔任褚師的官職。子產說:「印如果有才能,國君將會任命他。如果沒有才能,早晚和你一樣的下場。你對自己的罪過不擔心,而又請求什麼?你不快點死去,司寇就要來了。」七月初一,子晳上吊死了,被暴屍在周氏地方的要道上,寫着罪狀的木頭放在他的屍體上。[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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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春秋釋例·卷四·世族譜》:公孫黑,子晳,子駟子。
  2. ^ 《左傳·襄公十五年》:鄭尉氏、司氏之亂,其餘盜在宋。鄭人以子西、伯有、子產之故,納賄於宋,以馬四十乘與師伐、師慧。三月,公孫黑為質焉。司城子罕以堵女父、尉翩、司齊與之。良司臣而逸之,托諸季武子,武子置諸卞。鄭人醢之,三人也。
  3. ^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鄭伯有使公孫黑如楚,辭曰:「楚、鄭方惡,而使余往,是殺余也。」伯有曰:「世行也。」子晳曰:「可則往,難則已,何世之有?」伯有將強使之。子晳怒,將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鄭大夫盟於伯有氏。裨諶曰:「是盟也,其與幾何?《詩》曰:『君子屢盟,亂是用長。』今是長亂之道也。禍未歇也,必三年而後能紓。」然明曰:「政將焉往?」裨諶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產?舉不逾等,則位班也。擇善而舉,則世隆也。天又除之,奪伯有魄,子西即世,將焉辟之?天禍鄭久矣,其必使子產息之,乃猶可以戾。不然,將亡矣。」
  4. ^ 《左傳·襄公三十年》:子產相鄭伯以如晉,叔向問鄭國之政焉。對曰:「吾得見與否,在此歲也。駟、良方爭,未知所成。若有所成,吾得見,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對曰:「伯有侈而愎,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雖其和也,猶相積惡也,惡至無日矣。」
  5. ^ 《左傳·襄公三十年》:鄭伯有耆酒,為窟室,而夜飲酒擊鐘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皆自朝布路而罷。既而朝,則又將使子晳如楚,歸而飲酒。庚子,子晳以駟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後知之,遂奔許。大夫聚謀,子皮曰:「《仲虺之志》云:『亂者取之,亡者侮之。推亡固存,國之利也。』罕、駟、豐同生。伯有汰侈,故不免。」人謂子產:「就直助強!」子產曰:「豈為我徒?國之禍難,誰知所儆?或主強直,難乃不生。姑成吾所。」辛丑,子產斂伯有氏之死者而殯之,不及謀而遂行。印段從之。子皮止之,眾曰:「人不我順,何止焉?」子皮曰:「夫人禮於死者,況生者乎?」遂自止之。壬寅,子產入。癸卯,子石入。皆受盟於子晳氏。乙巳,鄭伯及其大夫盟於大宮。盟國人於師之梁之外。
  6. ^ 《左傳·襄公三十年》:伯有聞鄭人之盟己也,怒。聞子皮之甲不與攻己也,喜。曰:「子皮與我矣。」癸丑,晨,自墓門之瀆入,因馬師頡介於襄庫,以伐舊北門。駟帶率國人以伐之。皆召子產。子產曰:「兄弟而及此,吾從天所與。」伯有死於羊肆,子產襚之,枕之股而哭之,斂而殯諸伯有之臣在市側者。既而葬諸斗城。子駟氏欲攻子產,子皮怒之曰:「禮,國之干也,殺有禮,禍莫大焉。」乃止。
  7. ^ 《左傳·昭公元年》: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圍設服離衛。……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鄭行人揮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憂子晳之欲背誕也。」
  8. ^ 《左傳·昭公元年》: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犯懼,告子產。子產曰:「是國無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與。」犯請於二子,請使女擇焉。皆許之,子晳盛飾入,布幣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觀之,曰:「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婦婦,所謂順也。」適子南氏。子晳怒,既而櫜甲以見子南,欲殺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執戈逐之。及沖,擊之以戈。子晳傷而歸,告大夫曰:「我好見之,不知其有異志也,故傷。」
  9. ^ 《左傳·昭公元年》:大夫皆謀之。子產曰:「直鈞,幼賤有罪。罪在楚也。」乃執子南而數之,曰:「國之大節有五,女皆奸之:畏君之威,聽其政,尊其貴,事其長,養其親。五者所以為國也。今君在國,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國之紀,不聽政也。子晳,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貴也。幼而不忌,不事長也。兵其從兄,不養親也。君曰:『余不女忍殺,宥女以遠。』勉,速行乎,無重而罪!」
  10. ^ 《左傳·昭公元年》:五月庚辰,鄭放游楚於吳。
  11. ^ 《左傳·昭公元年》:鄭為游楚亂故,六月丁巳,鄭伯及其大夫盟於公孫段氏,罕虎、公孫僑、公孫段、印段、游吉、駟帶私盟於閨門之外,實薰隧。公孫黑強與於盟,使大史書其名,且曰七子。子產弗討。
  12. ^ 《左傳·昭公元年》:叔向出,行人揮送之。叔向問鄭故焉,且問子晳。對曰:「其與幾何?無禮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
  13. ^ 《左傳·昭公二年》:秋,鄭公孫黑將作亂,欲去游氏而代其位,傷疾作而不果。駟氏與諸大夫欲殺之。子產在鄙,聞之,懼弗及,乘遽而至。使吏數之,曰:「伯有之亂,以大國之事,而未爾討也。爾有亂心,無厭,國不女堪。專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爭室,而罪二也。薰隧之盟,女矯君位,而罪三也。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將至。」再拜稽首,辭曰:「死在朝夕,無助天為虐。」子產曰:「人誰不死?凶人不終,命也。作凶事,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請以印為褚師。子產曰:「印也若才,君將任之。不才,將朝夕從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請焉?不速死,司寇將至。」七月壬寅,縊。屍諸周氏之衢,加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