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查普曼

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1841年—1888年9月8日),是英國著名連續殺手開膛手傑克的第二名受害者,後者於1888年8月底到11月初在倫敦白教堂地區先後殺害並肢解五個女人。

安妮·查普曼
查普曼於1869年
出生1841年
倫敦
逝世1888年9月8日1888-09-08 (47歲)
遺體發現地漢伯利街29號, 白教堂,倫敦
51°31′13.35″N 0°4′21.20″W / 51.5203750°N 0.0725556°W / 51.5203750; -0.0725556 (Site where Annie Chapman body was found in Whitechapel)
職業賣花人, 鈎針編織工, 妓女
配偶John Chapman
兒女Emily Ruth Chapman
Annie Georgina Chapman
John Alfred Chapman
父母George Smith
Ruth Chapman

生活與背景 編輯

安妮·查普曼係1841年生於帕丁頓,閨名艾麗莎·安。父親名叫喬治,是一名保鏢。母親叫路德,兩人於1842年結婚。

1869年5月1日,安妮與一名名叫約翰·查普曼的馬車夫結婚,約翰是她的母系親屬。婚禮在騎士橋萬聖教堂舉行。夫妻兩人育有兩女一男,長女名叫艾米麗·路德,12歲時死於腦膜炎;次女名叫安妮·喬治亞;男孩名叫喬治·艾爾弗萊德,是一個跛子

1881年的時候夫妻兩人生活在溫莎,當時約翰在為一家名叫「聖列奧納多磨坊場小屋」的公司工作。

1882年,兩人短暫分居了一段時間,安妮拋棄了整個家庭,回到了倫敦市。大約在1884年或1885年時,夫妻雙方同意徹底分居,原因不明,警署的記錄的說法是「因為安妮不道德生活及酗酒導致了感情破裂。」安妮住在溫莎的時候經常因酗酒被捕。約翰以郵政匯票的方式,每周支付10先令的生活費給安妮,直到1886年聖誕節因肝硬化去世才終止。當時他住在溫莎的小樹林路。約翰的噩耗是安妮當時住在白教堂牛津街的內兄告訴她的。在與好友亞美利·亞帕墨訴苦時,安妮哭了。後來帕墨回憶道:「甚至兩年後,每每提起她的孩子及丈夫的病死,安妮整個人就極端地失魂落魄。」

安妮在1886年與丈夫分居的日子裡,與一名叫約翰·西維的制篩工同居,住在多塞街30號。安妮丈夫死後,沒了經濟來源,她才搬到了諾丁丘(Notting Hill)。

搬進多塞街 編輯

1888年5月至6月左右時,安妮搬到了多塞街(Dorset Street)35號一家叫克列星頓(Crossingtom)的出租公寓,當時大約有300人居住在裡面。房東代理人是提摩西·多諾萬。住在克列星頓這段時間,安妮與一名叫做史丹利·愛德華的磚匠交往。當安妮還住在溫莎時,他倆已經認識了。史丹利是一位退役軍人,領有退伍金,但安妮被殺後,他否定了他領有退伍金的說法。史丹利和安妮經常在周末相聚,一般在半夜1:00-3:00左右分手,史丹利經常為安妮和艾麗莎·庫帕墊付房租,並且叮囑多諾萬,如果安妮和其他男人相好就把她趕出去。安妮是在她丈夫死後經濟來源斷絕後才淪落為街妓的,在這之前她靠做女工及販賣鮮花為生。

1888年中旬至下旬這段時間,安妮曾向住在貿易路的弟弟借錢,弟弟名叫方頓·史密斯,當時借給她兩先令。

1888年9月1日史丹利·愛德華從外面回來了,他是8月6日離開安妮的,他們倆在布瑞史菲爾德街相會。就在史丹利外出的這段期間,安妮曾和艾麗莎·庫帕起過爭執,並演變成鬥毆,爭執的起因眾說不一,但始終是圍繞着史丹利,因為她倆都相互爭奪着史丹利的青睞。在布列塔尼亞酒吧時,庫帕打青了安妮的眼睛及胸部。

有一種說法聲稱:安妮看見庫帕乘哈利[誰?]熟睡之際,用便士偷換其弗羅林,於是安妮把這件事情告訴哈利,庫帕和安妮遂起爭執,9月2日時,庫帕在酒吧把安妮揍了一頓。

出租公寓的守夜人約翰·伊萬斯聲稱,兩人的爭執是9月6日時,在出租公寓裡開始的。起因不是因為哈利,而是因為安妮向庫帕借了一塊肥皂而沒有歸還。安妮用半便士砸向庫帕的臉上,說:「你很幸運,這些足夠賠償你的肥皂錢了。」

多諾萬則說,他在8月30日時看見安妮的眼睛青了一塊,安妮對他開玩笑說道:「它很可愛,不是嗎?」

史丹利是在9月2日到3日下午左右看見安妮眼睛淤青的,那是安妮正在向她的好友亞美利亞·帕墨展示其眼睛和胸部的淤青。

多諾萬後來在審訊時說,在安妮被殺的前一周,她並不在公寓裡,所以打鬥大概是在8月底的幾個星期里發生的。

9月3日星期一,亞美利亞·帕墨在多塞街與安妮相遇,:「誰打的你?」看到其右眼的淤青帕墨問道。安妮則一邊回答她的問題一邊展示胸部的瘀傷。安妮還抱怨說自己感覺很糟糕,正打算去向妹妹討一雙靴子,如果成功,就將其典當買啤酒喝。

9月4日星期二,帕墨再次與安妮在街上相遇,這次是在斯皮塔菲爾德教堂附近,安妮再次向其抱怨心情極其糟糕,並準備去收容所住幾日,因為她已經一整天沒錢吃東西了,帕墨給了她兩便士當作茶水錢,並告誡她不要拿去買酒。

9月5日星期三至6日星期四這段時間裡,沒有記錄證明安妮在哪兒,但在兇案發生後,多諾萬在其房間裡發現了一瓶藥,以此估計她大概在收容所里呆過。

最後幾小時與死亡 編輯

9月7日星期五下午7點左右,帕墨與安妮在多塞街碰面,這次安妮沒醉酒,帕墨問她是不是正往斯特拉特福爾德(Stratford)拉客(一般認為這是安妮賣淫活動地點),安妮回答說她身體很難受,不能去「工作」。帕墨離開她幾分鐘後,又返回原地看見安妮還站在原地,安妮說:「我不能放棄,必須振作,努力拉客,不然就沒錢交房租了。」

晚上11點半,安妮回到了出租公寓,請求進入公用廚房。半夜12點10分,一名叫腓特烈·史蒂芬斯的房客和安妮一起喝了幾杯啤酒。史蒂芬斯說,直到凌晨1時,安妮才離開了公寓。

半夜12時12分時,一名叫威廉·史蒂芬斯的房客(職業是印刷工),進入了公寓廚房並目擊了安妮,安妮告訴他,自己剛才去拜訪了住在沃克斯豪爾(Vauxhall)的妹妹,借到了5便士。史蒂芬斯注意到,安妮從一個破盒子裡拿出幾顆藥丸,並用撕碎的信封紙片將其包住,然後離開了廚房,史蒂芬斯認為她當時應該是去睡覺了。

9月8日凌晨1時35分,安妮回到了公寓,那時她正在廚房吃着烤土豆。守夜人約翰·伊萬斯被差遣來向她收取租金,安妮走到樓上告訴多諾萬說:「我暫時還沒錢付房租,但是請給我留着,我馬上就去找錢。」多諾萬訓斥道:「你能搞到喝啤酒的錢,卻交不出房租!?」安妮並沒有沮喪,她離開了多諾萬的辦公室,在門口站了幾分鐘說道:「沒事的,提姆,我馬上就回來。」並且對伊萬斯說:「我馬上就能搞到錢,布魯米(伊萬斯的綽號),讓提姆(Tim)給我留個床位。」安妮通常住在29號房間。伊萬斯目擊安妮從天父小巷(Little Paternoster)往斯皮塔菲爾德市場方向去了。

凌晨4時45分,約翰·理查森在去工作的路上時,進入了漢伯利街(Hanbury Street)29號,他坐在後院的門口撕去皮鞋上的皸裂,那時候天還很黑,在後來的審訊中他告訴警察當時並沒發現什麼異常。

清晨5點半,伊麗莎白·朗(Elizabeth Long)女士在去斯皮塔菲爾德上班的路上,經過漢伯利29號時,目擊安妮正和一名男性談話,男子背對着她,安妮則面對着街道,男子對安妮說道:「你願意嗎?」安妮回答道:「好的。」朗看到了隔壁黑鷹啤酒廠的大鐘,所以能夠提供準確的時間,後來她就前往市場上班了,也沒有回頭看。

在朗離開後沒多久,一名叫艾爾伯特·卡多什(Albert Cadosch)的年輕木匠進入了漢伯利27號後院,大概是去上廁所,27號後院與29號後院僅僅隔着一道籬笆,大約5英尺高。他聽見29號後院有女人的聲音叫喊道:「不要!」,然後聽見一個物體撞擊籬笆的聲音。

早晨6時,一名叫約翰·戴維斯的車夫發現了安妮的屍體,(他當時住在漢伯利街的3樓)並報了警。

驗屍報告 編輯

6時半,警方法醫喬治·巴格斯特·飛利浦在案發現場檢查了安妮的屍體,記錄報告如下:

「屍體的左臂橫向搭在左胸上,雙腿張開着,腳板着地,雙膝突起。臉部朝右,已有屍腫現象。舌頭突出,但沒有伸出嘴唇外,舌頭也有腫脹現象。門齒及臼齒都呈現出非常健康的狀態。

腹部被嚴重切割,當時並沒有出現屍僵現象,但很明顯已經開始了。喉部被切割得很深,傷口是從左向右切割的。屍體頭部的左側籬笆上有血跡,應該是從喉部噴出來的。

喉部和腹部的傷口是同一刃物所致,應該是一種非常鋒利而且很長的刀,大約6至8英寸,或者更長,但絕對不是刺刀或劍。應該是醫生解剖屍體所用的刀,普通的外科醫生是沒有這種器具的。 還有一種可能是屠夫所使用的刀具所致,但絕對不是皮革匠所使用的刀。死者大約是兩個小時前被殺害的,或者更早,但是早上溫度很低,屍體可能會僵硬得更快,從而影響死亡時間判斷。 死者死前沒有明顯打鬥或掙扎的跡象,應該是自願進入後院的。」

在驗屍房的報告如下:

「屍體的舌頭向前突出,右太陽穴有淤青。眼帘上部也有一處瘀傷,胸部有兩處很明顯的淤青,呈現出一個男人拇指的形狀,右手掌關節處也有一塊瘀傷。額頭左部有一塊老疤。屍體左半邊已經出現明顯的屍僵現象,特別是手指,呈現出半握拳狀。無名指處有擦傷,呈現出戒指的形狀。

死者的部,及腦膜感染了疾病,但不是致死之因。胃裡有一些食物,但沒有液體。沒有跡象表明死者死前喝過酒。雖然屍體沒有極度營養不良的現象,但是可以斷定,死者生前吃得很差。根據種種跡象推斷,死者是被人窒息死亡而後割喉的。

腹部被完全打了開,死者的腸子被從腸繫膜上拽了出來,掛在屍體的肩膀上。盆腔中,死者的子宮,和膀胱被兇手切割並帶走,而且切開都非常地整齊,應該是精通解剖學的人才能做到,即使是我也沒法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做到。」

葬禮 編輯

1888年9月14日星期五,安妮的屍體於倫敦市公墓下葬。

參考資料 編輯

  • Jack the Ripper The Whitechapel Murder by Terry Lynch
  • The complete and Essential Jack the Ripper by Paul Begg and John Bennett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