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按

古代官職

巡按,原本指行各地,考視察。《新唐書》百官志:「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

王爺廟中陳列的巡按執事牌

巡按是明、清職官名,全稱是巡按御史明成祖永樂年間,派遣御史至各地巡視政情,稱「巡按御史」,簡稱巡按,職權似漢朝刺史。《日知錄》:「漢之刺史,猶今之巡按御史;魏晉以下之刺史,猶今之總督;隋以後之刺史,猶今之知府、及直隸知州也。」

明代之巡按御史由監察御史中選出,最先由都察院挑選出兩名候選人,再由皇帝欽點並重點面談。每年八月巡按出巡天下,除去路途時間,以一年為期限。許帶書吏一名、人吏兩名,必須同行,不許單獨行動。官制七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特權,「察吏安民之效,已見於二三百年者也。」

清初沿用明制,但巡按御史均系漢人擔任,滿人與蒙古人未能介入,多受滿人權貴質疑。又「多受屬員獻媚,參劾無聞」,是以屢有興廢。順治十八年(1661),永久廢除巡按御史制度,這使得地方權力制衡的架構被打破,總督、巡撫權勢趁機坐大。康雍乾時期,屢有臣僚奏請恢復巡按制度。[1]清政府則通過密折制,試圖彌補巡按御史廢除後地方大吏監督缺失的負面影響,但終究是皇帝一人難敵全國性貪腐。乾隆中期以來,地方連續發生侵貪大案,督撫以欺矇為能,禮部侍郎尹壯圖上疏稱「各省督撫聲名狼藉,吏治廢弛」,如甘肅冒賑案,牽涉總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縣官員113人,震動全國,案發時乾隆帝驚覺此案「竟無一人舉發陳奏」。伴隨著康雍乾盛世的謝幕,巡按制度最終未能恢復,成為嘉道中衰的重要誘因。

巡按雅稱為按君、「代天巡狩」。《明史》的《職官志》:「巡按則代天子巡狩」,程登吉幼學瓊林》文臣:「代天巡狩,贊稱巡按」「稱都堂曰大撫臺,稱巡按曰大柱史。」。「八府巡按」常見於小說

注釋 編輯

  1. ^ 儲方慶《裁官論》一疏中說:天下之官以數萬計,而其大勢常出於兩途,六部操政柄,行之於督撫,督撫之下府縣,以集其事,此一途也;科道察部臣之奸,巡方制督撫之專,而推官實為之爪牙,此又一途也。……天下之大,天下之人之眾,並為一途,以亂一人之視聽,恐非天下之福」。(《清經世文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