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戒[1](?—?),字定復,河東絳州正平(今屬山西新絳縣)人。[2]

宣和六年(1125)進士。早年擔任縣令。[3]紹興五年被趙鼎薦為國子監丞,後擔任福建提舉官,不久召回,授以尚書兵部員外郎。紹興八年,升遷為監察御史[4]殿中侍御史[5],因反對議和,改外任;紹興十二年羅汝輯彈劾張戒與趙鼎、岳飛等破壞和議,被停職。紹興二十七年,以左宣教郎主管台州祟道觀至終。著有《歲寒堂詩話》二卷。

注釋 編輯

  1. ^ 錢曾《讀書敏求記》誤作「趙戒」。
  2. ^ 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八十七卷載:「戒,正平人。」張戒《乞留趙鼎疏》自謂:「臣本貫河東絳州。」《儀顧堂題跋》卷十三謂「戒為絳郡」。
  3.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八十七卷載趙鼎向宋高宗推薦張戒,曰「自登第十餘年,只曾作縣令」。
  4. ^ 熊克《中興小紀》載:紹興八年五月,「監察御史張戒入對,因言諸將權太重。……」
  5. ^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八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