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愔(約621年—667年),太宗李世民第六子,母隋煬帝女楊妃

生平 編輯

貞觀五年,李愔封「梁王」,貞觀七年,任襄州刺史。貞觀十年,改封「蜀王」,任益州都督,貞觀十三年,實封八百戶,任岐州刺史。李愔好狩獵、多非法行為,太宗叱責教誨,李愔不改,太宗大怒,叱李愔「禽獸調伏,可以馴擾於人;鐵石鐫煉,可為方圓之器。至如愔者,曾不如禽獸鐵石乎!」封戶、屬官減半,左遷虢州刺史。貞觀二十三年,太宗去世,高宗加李愔滿千戶。李愔再狩獵擾民。典軍楊道整叩馬進諫,被李愔毆打。永徽元年,御史大夫李乾祐彈劾李愔之罪,高宗大怒,左遷李愔黃州刺史。楊道整提拔為匡道府折衝都尉。

永徽四年,因母兄吳王李恪因誣被殺,李愔廢為庶人,移居巴州。不久之後,改封涪陵郡王。乾封二年二月戊戌[1],李愔去世。咸亨初年,復蜀王爵位,追贈益州大都督。陪葬昭陵諡號「悼」。有碑一方,現已亡佚。墓葬不明。

子女 編輯

  • 李璠,嗣蜀王,後被武則天流放至歸誠州而死(永昌元年(689年))。神龍初,中宗以其兄吳王李恪孫朗陵王李瑋子李褕為「嗣蜀王」。
  • 李璹,廣都郡王,永昌元年四月二十二日(689年5月16日)被誅殺。
  • 李瑾,江陵郡王。
  • 寶安縣主,嫁武周溱州司戶崔思古。生高宗輦郎崔子偘。

注釋 編輯

  1. ^ 《舊唐書·本紀第五·高宗下》(乾封)二年......二月戊戌,涪陵郡王愔薨。

傳記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