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1942年3月8日—2022年10月24日)[1],原名汪康福[2],中國江西省吉安市永新縣人,曾任江西省蓮花縣琴水小學教師,1966年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汪康夫拒絕認罪並一直申訴,引發中國內地輿論關注和媒體報道。[3][4][5]2022年2月其申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駁回。2022年10月24日逝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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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出生日期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等文件。
  2. ^ 鳳凰網在人間工作室. 80岁老人鸣冤56年含恨离世:“我就是不服,我没有强奸”. 鳳凰網. 2022-10-25 [2023-0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2) (中文(中國大陸)). 
  3. ^ 教师汪康夫申诉40年:仍相信法律 "被强奸"女生出面翻供. 人民政協網.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8). 
  4. ^ 74岁老人50年前被学生诬告成强奸犯 如今获清白. 新華網.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8). 
  5. ^ 钱江晚报:曙光后面还藏着两个疑问--观点. 人民網.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