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柴科制 (韓語:전시과田柴科)是朝鮮半島高麗王朝期間實行的土地制度。名稱來源為向職官提供了兩種類型的土地--田地和柴地(伐木取用燃料之林地),科則指按職官等級授地,職官被賦予徵稅權而不是土地所有權。

歷史 編輯

田柴科制是在976年以高麗早期的役分田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按照官職和性格授予土地。 998年,高麗穆宗在位期間,修改為僅授予前任和現任官員,並且支付的土地面積也有所減少。 1076年,由於土地短缺,土地只提供給現任官員。

但是,除了田柴科還有功蔭田柴存在,即高級官員擁有的田地和柴地可以永久擁有。軍人和地方政府官員如果職位世襲,也可以繼承田地,政府還為官員的遺屬提供了田地。

11世紀,田柴科制由於土地短缺難以維持,導致12世紀貧困且備受歧視的武官起義,進入武臣政權時代。武臣政權時期武臣大肆掠取土地,導致田柴科制完全崩壞,豪族、寺院也通過土地兼併,得到了大量農莊,人民失去土地,又遭剝削導致民變四起。

1391年李成桂引入科田法,宣告田柴科制終結,不過科田法實際上仿效田柴科制,只是重新分配土地,使親李成桂的士大夫階級具有經濟基礎,對抗親高麗的豪族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