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2011年「百度百科違反協議及侵害維基百科編輯者權利」問題對策研討活動/公開信

注,本頁僅為範例,不代表本內容任何編輯者意見。


各大百科網站運營機構的全體主管您好:

我是一個互聯網用戶。在使用互聯網查閱資料的過程中,我難免會需要一些百科全書式的網站體系以供查閱資料,其中就涉及到維基百科、百度百科和互動百科等類似的百科全書式網站。這些百科全書式的網站,帶給我很多知識和樂趣,在這裡我對此深表感謝。
在使用一些百科全書式的網站中,我發現維基百科採用的版權協議為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此協議允許用戶自由地傳播信息,並以雙協議的機制領先於其它百科全書網站之上。這讓我深感榮幸,因為我的偶然編輯能帶給全世界人對事實的中立認知。
但我也十分困惑,一些商業性公司所建立的百科全書網站,號稱為「中文最大」,卻以侵犯知識產權為其依歸。以某百科全書網站為例,其使用協議中明確說明,採用的是「CC 協議」,其協議頁(http://cn.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licenses_exp/)也說明「但在這些過程中對方必須保留您對原作品的署名。」但在其引用內容的過程中,卻對引用維基百科網站的內容未加任何標註,隨意複製其內容。須知維基百科的版權協議聲明,引用其作品必須保證保留原作者的著作信息。這些百科全書網站的行徑,我覺得是難以容忍的。更讓我驚訝的是,在這些以CC協議發布的內容下方,居然有「©2011 XXX(該公司名稱) 」的標識。如此標識其意即為表示全頁信息採用商業化的全屬版權。此標識實際上是與其宣稱的「CC 協議」衝突的。這樣的做法無疑等於與客戶簽訂協議後,單方面違反協議。
抱着這樣的疑問,我向這些百科網站公司求證,奈何得到的是石沉大海。這讓我們這些互聯網用戶感到困惑,互聯網使用是否可以脫離版權法律?如此大的百科全書網站是否未有收錄版權法律條文?這樣的一個公司是否對版權法律如此漠視?
我在此向全體百科網站運營機構建言,任何公司均應符合其公司註冊地及業務發生地的法律。對於侵犯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的內容,只有兩個處理辦法:
儘快將所有非法占有知識產權的內容全部從公司網站上刪除,或;
將內容重新依照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發布,並註明其出處,以及加上出處的網站鏈接。並刪除網站頁面下方的商業版權標識。
在這裡我也強調,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和一般的商業不同,但這並不等於以此版權釋出的內容可以隨意使用而不受任何約束。我也敬告世界各國的司法機構,對類似的網站在貴國營運或提供服務的,應注意其營運及服務是否有侵犯本國法律。如該公司股票在本國上市,請注意其是否違反本國的上市法律。
我相信你們肯定會審時度勢,堅決牴觸以上非法行為。在此我對貴機構全體員工深表謝意,感謝你們閱讀此公開信。
本公開信原文以中文發出,歡迎世界各國人民翻譯為各種文字。在各大百科網站對類似行為作出修正前,歡迎全世界人民及媒體對此信進行公開傳播,唯需注意尊重本公開信的版權協議。
一位互聯網用戶

附:一些百科網站侵犯知識產權內容的名單(此名單列出的僅為部分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