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纘烈(16世紀—17世紀),武璵,號六五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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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啟元年(1621年),史纘烈中式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2],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進士[3],授福建建安知縣,以木符計算役事,令當地安寧;四年福建鄉試同考,丁憂歸。崇禎元年(1628年)起任浙江山陰知縣,出資安葬海難死者,又建築塘壩,教民漁業。崇禎三年浙江鄉試同考,四年拾遺去職,改任南京國子監學正。

崇禎五年,升任南京戶部廣東司主事,歷任浙江司員外郎、郎中,八年(1635年)外遷湖廣黃州府知府,私下拿出五百金和紳士合資置火器和武器,在三台河築墩臺,以防備流寇入侵取道渡江;崇禎十一年(1638年)改任柳州知府。升雲南曲靖副使。[1][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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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史鍾華,贈光祿卿。祖史洪逵,贈光祿卿。父史弼,官南京光祿寺卿。有子史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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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金壇縣志·卷九·人物誌》:史纘烈 字武璵,弼子,天啟壬戌進士。授建安知縣,刻木為役,無寸符付吏,唯令民自投,有建安果安之謠。起復山陰知縣,瀕海之民遭颶風蕩析,死者十餘萬,為具棺衾收瘞之,築塘壩以捍衛漂沒,因地利以教漁桑。厯陞戶部郎中,出知黃州知府,時流寇蹂躪黃梅、廣濟間,欲下黃取道渡江;纘烈出私帑五百金,合紳士捐項,置火器及諸守具築墩臺於三台河,分兵據要害,日為牛酒饗士,賊不得渡,及去官不數日黃州陷。調柳州知府,陞雲南曲靖副使,以前守黃被重創,猝發卒。長子直,字羽侯,崇禎初任靖江遊擊,致仕家居,方撫琴聞懷宗變,北望拜慟哭,以琴弦自經而死。
  2. ^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熹宗天啟元年 解元陳組綬 ……史纘烈 見進士
  3.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史賛烈,六五,書一房,乙未十一月二十五日生。金壇籍溧陽人。鄉一百十六名,會一百七十二名,三甲二百三名。兵部政,癸亥授付建建安知縣,甲子本省同考,丁憂。戊辰補山陰縣,庚午本省同考,辛未拾遺,改教南國子監學正,壬申升南戶部廣東司主事,癸酉升浙江司員外,甲戌升郎中,乙亥升黃州知府,丁丑考察,調。戊寅補柳州知府,升雲南付使,庚辰考察。曾祖鍾華,贈光祿卿。祖洪逵,贈卿。父弼,南京光祿寺卿。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永曆)時雲南先後司道:……史纘烈,字武璵,金壇人。天啟二年進士。歷建安、山陰知縣,南京戶部員外郎,黃州知府,設守具。調柳州,轉曲靖副使,創重卒。子直,事別見。
  •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
  • 光緒《金壇縣志》·卷九·人物誌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
官銜
前任:
熊則禎
明朝建安縣知縣
1623年-1624年
繼任:
王資
前任:
馬如蛟
明朝浙江山陰縣知縣
1628年-1631年
繼任:
鍾震陽
前任:
楊通宇
明朝黃州府知府
1635年-1637年
繼任:
許文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