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瓜和巴布達國旗

安提瓜和巴布達國旗北美加勒比海安提瓜和巴布達的唯一合法代表國家的旗幟。1967年2月,聯合王國給予這島國內部自治權。此面國旗是由島上的Reginald Samuels這名教師設計,於當年2月27日被政府批准。旗幟的紅色象徵着力量;藍色象徵着海洋與海洋給這島國帶來的希望(漁業、旅遊業);黑色和白色代表着當地從非洲和歐洲遷來的居民。黑藍白三色三角形好比當地的居民站在白色的沙灘上望向遠處青藍的加勒比海,與黑色夜空。黃色的太陽漸漸地從地平線上升起,表示着安提瓜和巴布達獨立後新時代帶來的黎明與新風。

安提瓜和巴布達
用途國旗民用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67年2月27日
形式由兩邊的紅色直角三角形,與中間的黑藍白倒三角形組成的旗幟。黑條中間是半輪黃色的太陽。
用途政府旗(海)​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67年2月27日
形式由兩邊的紅色直角三角形,與中間的黑藍白倒三角形組成的旗幟。白底色加上了英格蘭國旗的聖佐治十字架,黑條中間是半輪黃色的太陽。此是海衛隊隊旗。

安提瓜和巴布達海岸警衛隊的船隻上插着特殊的海衛隊隊旗。正式的國旗被置於左上角,白底色加上了英格蘭國旗的聖佐治十字架,代表着安提瓜和巴布達與聯合王國的密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