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培

中国法学家(1906-1997)

李浩培(1906年7月6日—1997年11月6日),男,上海人,中國國際法學家。國際法研究院院士。

李浩培
李浩培
出生(1906-07-06)1906年7月6日
 大清上海
逝世1997年11月6日(1997歲—11—06)(91歲)
 荷蘭海牙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職業法學家
知名作品《李浩培文選》

生平 編輯

1928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1936—1939年在英國倫敦經濟政治學院研究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及比較民法。回到中國後歷任武漢大學教授(1940年1月至1947年10月)和浙江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擔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局委員、國際關係研究所研究員、外交部顧問、北京大學兼職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兼職研究員、中國國際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理事等職。1993年,李浩培作為世界知名的國際法專家,被選任為南斯拉夫特設國際法庭法官。

死亡 編輯

1997年11月6日,在荷蘭海牙一名女護士Lucia de Berk被控告殺害中國法學泰斗李浩培。[1]該護士2001年被荷蘭警方逮捕,2003年被判處終身監禁,她不服上訴。2006年阿姆斯特丹高院維持原判將她關押進監獄。2007年案件發生重大逆轉,哲學學者Ton Derksen挺身而出拿出材料呼籲檢察院重審此案。2010年護士被無罪釋放。[2]

著作 編輯

主要著作有《國際私法總論》、《國籍問題的比較研究》及《條約法概論》等書。主要譯作有《國際法》、《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刑法典》、《美國刑法的反動本質》及與他人合譯《法國民法典》、《拿破崙民法典》等。其主要著作都收錄於《李浩培文選》一書中。

李浩培主張採用比較方法研究法學,國際私法應有以研究衝突法為主要內容的特定範圍,並肯定一般法律原則是國際法的淵源之一。

參考文獻 編輯

  1. ^ 5年沉冤 中国法学泰斗海牙遭变态女护士毒杀.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5). 
  2. ^ 荷兰“杀人天使”绝处逢生的启示. 荷蘭一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2).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