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學士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分為四種,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指在獲得學士學位的之後,再在不同學科門類中學修另外一門學位,一般為二年學制。第二學士學位其地位介於碩士學位之間。

歷史 編輯

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少數高等學校開始設立第二學士學位班,後逐步推廣[1]。鼎盛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有130多所學校開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課程。

2019年7月9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下發《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該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2]

2020年5月28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再次開啟第二學士學位教育[3]

參見 編輯

參考鏈接 編輯

外部鏈接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