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罪惡罪惡的一種,「任何非神聖的行為都需要在道德上負責」。 [1]其他基督教神學家則拒絕了這一定義,並認為,自然道德是原罪的間接結果,就像道德罪惡一樣,儘管道德罪惡定義為「人類的活動直接造成」。[2] 但無神論者認為,自然罪惡的存在就是在挑戰全善全能全善上帝[3]

自然罪惡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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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罪惡源於犯罪者,或故意犯罪的人,這種標籤為蔑視了某些罪惡職責或從事了某些惡習的人。自然罪惡則只有受害者,通常被認為是自然過程的結果。這樣確定的「罪惡」僅從受影響者的角度來看是罪惡的,他們認為這是一種苦難。例子包括癌症,先天缺陷,龍捲風,地震,海嘯,颶風和其他造成痛苦的現象,這些現象顯然沒有伴隨的緩解作用。這種現象對受害者造成了「罪惡」,但沒有肇事者應受指責。

儘管有些人認為各種「上帝的作為」是邪惡的,但上帝允許罪惡的行為是因為他賦予了人類自由意志。這自然伴隨着選擇的自然後果(如禁果)。

聖經中,上帝被描繪成最終的創造者和肇事者,因為「太陽,月亮和星星,天體活動,雲,露水,霜凍,冰雹,閃電,雨,雪,雷電和風都受上帝的約束。」 [4]歸因於上帝的自然罪惡例子如下:

 
約伯記

》1:19)。

  • 我萬軍之耶和華在忿恨中發烈怒的日子,必使天震動,使地搖撼,離其本位。(《以賽亞書》13:13)。
  • 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利26:19-20)。
  • 對南方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火在你中間著起,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猛烈的火焰必不熄滅。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以西結書》20:47)。

傳統有神論者(例如托馬斯·阿奎那 )區分了上帝的意願和上帝的允許,聲稱儘管上帝允許邪惡,但他不會做。[5]一些現代開放有神論者對此表示贊同,例如格雷戈里·博伊德認為:「上帝的善良無法完全控制,在任何意義上都會成為邪惡。」 [6]阿奎那部分地從主要和次要因果關係方面解釋了這一點,因果關係是上帝是世界的主要原因,而不是世界上發生的一切的次要(或內在)原因。這些記載通過人類墮落的故事解釋了自然罪惡的存在,人類的墮落不僅影響了人類,也影響了自然(創世記3:16-19)。


特別是自宗教改革以來,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允許之間的區別、以及主要因果和次要因果關係之間的區別一直存在爭議,特別是約翰·加爾文。在這一傳統的現代繼承者中,馬克·R·塔爾伯特(Mark R. Talbot)將邪惡歸於上帝:「上帝的統御是一切發生的最終原因,包括所有罪惡者和事物的存在以及任何邪惡行為或事件的發生。」[7]上帝對一切事情的預言和直接意願的解說導致了雙重預定論和有限的贖罪學說。 [8]

自然與道德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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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雅克·盧梭回應了伏爾泰對樂觀主義者的批評,指出為宣佈1755年裏斯本地震為自然之災而需要進行的價值判斷,忽略了人類應為里斯本市的建設和組織而付出的努力這一事實。因為災害已經加劇了他們的痛苦程度。畢竟,倒塌的建築物、火災和人類的封閉生活導致了很多人死亡。

對於自然災害,屬於自然罪惡還是道德罪惡的問題亦有爭議,例如對全球變暖的影響有了新的認識,這一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但是,即使在工業革命開始之前(許多人認為這是全球變暖的起點),自然災害(例如地震,火山,海嘯,洪水,火災,疾病等)依舊經常發生,不能歸因於對人類的行動。但是,人類行為加劇了自然災害的惡果。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表示,人類活動是將「極端天氣事件轉變為更大的自然災害」的關鍵因素。例如,人類的「森林砍伐和洪泛區開發」將降雨變成「毀滅性的洪水和泥石流」。當人類破壞沿海珊瑚礁,砍伐紅樹林,破壞沙丘系統或清理沿海森林時,「極端沿海事件將造成更多的生命損失和破壞。」海嘯造成的破壞「根據珊瑚礁的保護程度和剩餘的紅樹林覆蓋程度而有所不同」。 [9]

在歐洲,人類的發展「助長了洪水的頻發」。 [10]在地震中,人們常常由於「設計和建築不當的建築物」而受傷或死亡。 [11]

在美國,火災並非「完全自燃」。有些火災是由於人為因素而引起的。而在「偏遠、容易引起火災的地區」建造建築物會造成更大的財物損失。 [12]在西方,塵土飛揚「導致嚴重的人類健康問題」被證明是「人類活動的直接結果,而不是自然災害的一部分。」 [13]

總之,有證據表明,某些「自然罪惡」是人類活動造成的,因此包含道德上的罪惡元素。

挑戰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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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罪惡是在討論罪惡問題神義論問題時通常使用的術語,指的是事物狀態,這些狀態本身就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因此獨立於能動性的干預。自然罪惡和道德罪惡都是對宗教信徒的挑戰。許多無神論者聲稱,自然罪惡證明沒有上帝,即使有上帝都不是全能全善,因為全善的上帝不會允許這樣的罪惡發生在祂的創世。

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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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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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rakakis, Nick. The Evidential Problem of Evil. The 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IEP). [2020-1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30). 
  2. ^ The Problem of Evil. princeton.edu. [2020-1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01). 
  3. ^ Michael Martin, Atheism: A Philosophical Justification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2), 412.
  4. ^ Baker's Evangelical Dictionary, s.v. 「Providence of God.」
  5. ^ David Bentley Hart, The Doors of the Sea: Where Was God in the Tsunami? (William B. Eerdmans, 2005), pp. 82–89.
  6. ^ Gregory A. Boyd, God at War: the Bible and Spiritual Conflict (InterVarsity Press,1997) 20.
  7. ^ Mark R. Talbot, 「All the Good That Is Ours in Christ,」 in Suffering and the Sovereignty of God, ed. John Piper and Justin Taylor, 43–44 (Crossway Books, 2006). Available online at desiringgod.org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8. ^ David Bentley Hart, The Doors of the Sea: Where Was God in the Tsunami? (William B. Eerdmans, 2005), pp. 89–91.
  9. ^ Natural disasters made worse by human activity. expatica.com. [August 30,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28). 
  10. ^ 「Natural Disasters Made Worse by Human Activity」 (May 20, 2008), Expatica.co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ccessed December 2, 2009.
  11. ^ 「UN Says Poor Construction to Blame for Earthquake Deaths – May 19, 2008,」 Expatica.co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ccessed December 2, 2009.
  12. ^ 「Southern California Forest Fires,」 time.co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ccessed December 2, 2009.
  13. ^ 「Dust in West up 500 Percent in Past 2 Centuries, says CU-Boulder Study,」 eurekalert.org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ccessed December 2,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