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樹芬(1877年—1950年代),字沅香廣東東莞附城下板橋村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實業家、律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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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樹芬初於廣州私塾讀書,後就讀於天津教會學校。1908年,錢樹芬隨伍廷芳博士出國,到美國芝加哥大學留學,學習工業,留學期間在中國領事館任司書。1912年,錢樹芬畢業,回中國後,曾任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1913年,錢樹芬到廣東參加競選,成功當選民元國會議員,赴北京就任。龍濟光統治廣東時期,錢樹芬辭去公職,充任執業律師,參加了「反運動」。1916年3月,袁世凱下野後,錢樹芬任廣東民政司司長,倡議修築莞龍公路。1938年日軍佔領廣州後,錢樹芬率全家遷到韶關,任廣東實業公司董事會董事長。1944年底,日軍進犯韶關,錢樹芬率公司全體職工及家屬步行到東江,在和平縣龍川縣梅縣平遠縣等地進行考察。[1]

抗日戰爭結束後,錢樹芬從東江返回廣州,仍任執業律師,並任廣州臨時參議會參議員,廣州沙面外籍人產業清理委員會委員、廣州市政府顧問、廣東省政府縣長任用審核委員等職務。1949年,錢樹芬移居香港,1950年代後期逝世。[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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