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文物局,是主管北京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管理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北京市文物局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製發。

主要領導
局長 舒小峰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 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行政級別 正地廳級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文物局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通州區宋莊南三街211號院1號樓
 郵政編碼 100007
 電話號碼 +86 (0)10
對外官網 北京文博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78年
影像資料


北京市文物局與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其他語言的掛牌處

北京市文物局與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其他語言的辦公樓

沿革 編輯

1951年,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直接關懷下,北京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員會下屬的北京市文物調查研究組正式成立,朱欽陶任主任,於樹功任秘書長。1957年,北京市文物調查研究組更名為北京市文物工作隊。該建制一直延續到1965年,主要任務是文物保護業務工作及考古發掘工作。[1]

1957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家文物出口鑑定機構在北京成立。[1]

1960年5月,北京文物、古董行業完成公私合營,組建北京市文物商店。北京市文物商店作為文物經銷單位,兼文物收購與為博物館供應服務為一體,使北京文物市場在歷史上第一次實現了國家規定的「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統一收購」。[1]

1954年2月,經北京市副市長吳晗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化事業管理局局長鄭振鐸倡導,首都歷史與建設博物館籌備處(首都博物館的前身)成立。1960年,因經濟困難,籌備處工作停滯,被併入北京市文物工作隊。1963年12月,經中共北京市委主要負責人鄧拓鄭天翔萬里等人批覆,籌備處恢復工作,並且定名為首都博物館籌備處。1966年6月文革爆發,首都博物館籌建工作被迫停止,直到文革結束後的1979年才恢復籌建工作。[1]

1966年文革爆發後,北京市文物工作隊更名為北京市文物清理小組。為適應文物搶救、清理抄家物資的需要,該小組還吸收了文物商店、中國書店部分人員參加工作。文革期間,北京市文物清理小組先後自煉銅廠揀選出金屬文物117噸,從造紙廠搶救出圖書資料320噸,從紅衛兵的查抄點集中揀選出古字畫18.5萬件、古舊圖書235.7萬冊。[1]

1978年,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在全國率先組建了省級人民政府文物管理機構——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該機構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對北京文物、博物館事業的全面管理。該局是在北京市文物管理處的基礎上建立,該局的建立使北京市文物工作首次實現了事業單位與政府職能的分離。原北京市文物管理處的業務工作按照工作性質分別由恢復的北京市文物工作隊和首都博物館籌備處承擔,其行政管理工作納入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機關,同時取消原北京市文化局文物處,將文化局承擔的文物、博物館、圖書館(後又劃出)管理職能併入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新組建的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下設文博處、圖書館處、計劃財務處等業務處室。其後於1983年、1988年又經改組,形成了文物處、古建工程處、博物館處、法制處、計劃財務處等的格局。1995年,法制處改為科研法規處。2000年,古建處與文物處合併成立文物保護處。[1]

2000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0〕2號),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更名為北京市文物局,為主管北京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管理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並調整主要職責。[2]2009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繼續設立北京市文物局,並調整主要職責。[3]

2024年2月1日,北京市文物局由東城區府學胡同36號遷至通州區宋莊南三街211號院1號樓[4]

職責 編輯

北京市文物局是負責北京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管理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5]

  •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文物和博物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
  • (二)負責本市世界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單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意見。
  • (三)指導本市博物館的業務工作,組織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博物館館藏文物鑑定、登記、借用、調撥和交換的管理工作。
  • (四)負責本市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保護地下文物埋藏區的意見;負責出土文物的調用。
  • (五)負責管理本市民間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動;培育、引導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館領域相關產業健康發展。
  • (六)負責本市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認定的管理工作。
  • (七)依法負責本市文物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有關文物的違法違章案件;承擔文物和博物館安全工作的管理責任。
  • (八)負責本市文物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與國(境)內外的文物交流和展示活動。
  • (九)規劃、指導本市文物和博物館領域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文物和博物館領域科學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學保護工作。
  •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編輯

內設機構 編輯

  • 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處)
  • 法制處(科研處)
  • 研究室
  • 申遺處
  • 文物保護處(革命文物處)
  • 遺產管理處
  • 考古處
  • 博物館處
  • 文物市場管理處(文博產業管理處)
  • 安全保衛處
  • 計劃財務處
  • 組織宣傳處(人事處、對外聯絡處)
  • 機關黨委
  • 機關紀委
  • 工會(團委)
  • 離退休幹部處

直屬事業單位 編輯

歷任局長 編輯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文化接管委員會文物部部長
  • 尹達(1949年1月1日—6月6日)
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文物處處長
北京市文物調查研究組主任
  • 傅振倫(1951年7月1日—1952年6月,北京市文物調查組主任)
  • 朱欣陶(1952年6月—1957年9月)
  • 趙學勤(1958年8月—1960年3月)
北京市文化局文物處處長
  • 彭成(1959年4月—1960年3月)
  • 董明秋(1960年3月—1968年10月)
北京市文物工作隊主任
  • 趙光林(1960年10月—1962年12月)
  • 彭成(1962年12月—1968年10月)
北京市文物管理處革命委員會主任
  • 萬海亭(1968年11月—1970年5月,主任、政委)
  • 常凱(1970年5月—12月)
  • 宋光明(1970年12月—1972年10月)
  • 李長發(1972年10月—1978年10月,主任、支部書記)
北京市文物事業管理局局長
  • 劉子章(1978年11月—1983年5月,兼黨組書記)
  • 朱熿(1983年5月—1988年5月,兼黨組書記)
  • 王金魯(1988年7月—1994年5月,兼黨組書記)
  • 單霽翔(1994年5月—1997年8月,兼黨組書記)[8]
  • 梅寧華(1997年10月—2000年,兼黨組書記)
北京市文物局局長
  • 梅寧華(2000年—2006年3月,兼黨組書記)
  • 孔繁峙(2006年—2013年3月,兼黨組書記)
  • 舒小峰(2013年3月—,兼黨組書記)[9]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榮大為. 北京文物事业五十年梗概. 北京文博. 2004-06-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北京市文物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報2002年20期
  3. ^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文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首都之窗,2009-09-21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7-01-05.
  4. ^ 北京市文物局变更办公地址公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4-02-01 [2024-03-13]. 
  5. ^ 局职能. 北京文博. [2017-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9). 
  6. ^ 北京市文物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首都之窗. [2017-01-05]. [永久失效連結]
  7. ^ 直属单位. 北京文博. [2017-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9). 
  8. ^ 单霁翔同志简历. 人民網. [2017-0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5). 
  9. ^ 舒小峰任北京市文物局局长. 新浪. 2013-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05).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