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國章損壞罪

外國國章損壞罪(日語:外国国章損壊罪がいこくこくしょうそんかいざい)是日本刑事罪行,意圖侮辱外國,而損壞、除去或污損外國之國旗國章者成立(刑法92條)。

本罪並不規管針對日之丸旗等日本國章的行為,褻瀆日本國旗等國章在日本無專門刑罰[註 1],但一定情況下器物損壞罪等仍可能成立[註 2]

概説 編輯

外國國章損壞罪分類於針對國家法益之罪下的國交相關罪日語国交に関する罪之內。意圖侮辱外國,而損壞、除去或污損外國之國旗等國章者成立,法定刑日語法定刑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日元以下罰金刑法92條1項)[1]。本罪為親告罪,無外國政府請求日語請求下無法提起公訴(刑法92條2項)。

具體案例 編輯

保護法益 編輯

包括本罪在內,關於國交相關罪的保護法益日語保護法益有兩種相互對立的說法,一說基於各類型罪所定的目的及外國政府之請求這一訴訟條件等觀點,認為保護法益是國際法上的義務乃至國際法秩序下應保護的外國利益[6],另一說基於本罪所在章節為「國交相關罪」等觀點,認為保護法益是日本國的對外地位乃至外交作用[7][8]

客體 編輯

外國國章損壞罪的客體為外國之國旗等國章。國章指象徵國家權威的物件[9]

關於客體的範圍有兩種相互對立的說法,一說認為限定於大使館等官方懸掛的國章,另一說認為亦包括在國際體育場等公共場所由私人懸掛的國章。

行為 編輯

本罪的行為為損壞、除去、污損外國之國旗等國章。

損壞 編輯

根據判例,「損壞」是指「透過破壞或損毀國章本身的方法,如撕裂或切碎國旗等,使其象徵外國威信及尊嚴之效用滅失或減少的行為」(大阪高昭和38年11月27日高刑集16卷8號708頁)。

除去 編輯

根據判例,「除去」是指「不損壞國章本身,而透過移動位置、遮蔽等方法,使國章在當前所在位置發揮的象徵外國威信及尊嚴之效用滅失或減少的行為」(昭和40年4月16日刑集19卷3卷143頁)。

其中,關於遮蔽亦有認為應屬「損壞」之説[10]及認為屬類推解釋、不應包括在內之説[11]

污損 編輯

根據判例,「污損」是指「將使人抱有嫌惡之情的事物附着或附置於國章本身,從而使國章的效用滅失或減少的行為」(大阪高判昭和38年11月27日高刑集16卷8號708頁)。

目的犯 編輯

本罪為目的犯,意圖侮辱外國方構成本罪(刑法92條1項)。

訴訟條件 編輯

本罪無外國政府之請求日語請求下無法提起公訴(刑法92條2項)。參見刑事訴訟法237條3項。

罪數 編輯

關於客體為他人所有物時,本罪與器物損壞罪的關係,多數說為想像競合[11],亦有法條競合説[12]

腳註 編輯

  1. ^ 自由民主黨議員曾於2012年5月向國會提出增加「國旗損壞罪」的刑法改正案,試圖規管損壞、除去或污損日本國旗的行為,最終未成為法律。
  2. ^ 如1987年沖繩日之丸焚燒丟棄事件日語沖縄・読谷村「平和の像」破壊事件#日の丸焼き捨て事件,焚燒日之丸旗的知花昌一器物損壞罪成,1995年緩刑確定。
  3. ^ 1994年國際足協世界盃外圍賽 (亞洲區)最終戰於多哈進行,伊拉克在比賽結束前補時階段踢進一球,使日本隊伊拉克隊2:2平局收場,加上其他不利條件,原本排名第一位的日本跌至第三,失去首次參賽世界盃的機會。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国旗の授業. TOSS日語TOSS広島グループ. 2003-01-18 [2010-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5-04). 
  2. ^ ([//web.archive.org/web/20131029200022/http://www.47news.jp/CN/201102/CN2011020901000093.htm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ロシア、日本公使呼び抗議 国旗侮辱で捜査要求]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共同通信2011年2月9日
  3. ^ ロシア:国旗は模造品、侮辱の事実なし 日本が伝達[永久失效連結] 毎日.jp日語毎日.jp
  4. ^ ([//web.archive.org/web/20160304204817/http://www.jiji.com/jc/c?g=pol_30&k=201103030009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国旗侮辱問題で再捜査要求=ロシ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時事通信2011年3月3日
  5. ^ 日本の右翼がデモで韓国の国旗「太極旗」を冒とく…韓国で非難続出 2012/07/27(金) 19:58:26 サーチナ. [2019-09-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08). 
  6. ^ 団藤重光 『刑法綱要各論 第三版 』 創文社(1990年)163頁
  7. ^ 平野龍一 『刑法概説』 東京大學出版會(1977年)292頁
  8. ^ 前田雅英 『刑法各論講義 第二版 』 東京大學出版會(1995年)556頁
  9. ^ 林幹人 『刑法各論 第二版 』 東京大學出版會(1999年)471頁
  10. ^ 平野龍一 『刑法概説』 東京大學出版會(1977年)293頁
  11. ^ 11.0 11.1 林幹人 『刑法各論 第二版 』 東京大學出版會(1999年)472頁
  12. ^ 大谷實 『刑法講義各論 第四版補訂版 』 成文堂(1995年)513頁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