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達佩斯條約

布達佩斯條約全稱為《國際承認用於專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達佩斯條約[1](Budapest Treaty on the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of the Deposit of Microorganisms for the Purposes of Patent Procedure)。《布達佩斯條約》是關於國際專利申請的重要條約。根據該條約,專利申請人可以向國際管理機構備案有關微生物,從而在申請專利時獲得其他締約方的承認。

《布達佩斯條約》1977年4月28日訂立於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1980年8月19日正式生效,現有67個締約國。中國於1995年4月1日交存批准書,同年7月1日正式生效。[2]

  1. ^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0-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01). 
  2. ^ WIPO-Administered Treaties. WIPO Lex. [2023-06-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8)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