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鵬展(?—1840年),字南崧壯族廣西上林縣人,清代學者、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拔貢,同年秋舉於鄉。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聯捷己酉科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充任雲南鄉試副考官,升福建道監察御史。刑部郎中金光悌專擅,被張鵬展彈劾而離任。嘉慶五年(1800年)上疏指出當時地方官吏聘請幕僚的弊端。[1]嘉慶六年,皇帝打算東巡盛京,受沈琨以及張鵬展等勸阻而未成行。嘉慶十四年(1809)遷光祿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奉天府府丞,兼管學政,又轉太僕寺卿、太常卿。嘉慶十八年(1813)升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嘉慶二十五年辭歸鄉里,先後講學於桂林秀峰書院、上林澄江書院,又曾任賓州賓陽書院山長。道光五年(1825)受聘總纂《賓州志》。道光二十年(1840年)卒。著有《離騷經注》、《讀鑒釋義》、《谷貽堂全集》等。

家族 編輯

張滋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張鵬展:《請厘吏治五事疏》,《皇朝經世文編》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