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緯(?—?年),河南開封府鈞州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十二年八月授禮科給事中[3]。十六年正月升湖廣按察司僉事,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參議。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二》:正德十二年八月,初給事中員缺,吏部以行人楊秉義、進士席彖、張天性、吳廉、李緯、李學、及宦、傅良弼八人請補。有旨:令別推知縣。吏部遂推知縣李長。又有旨令推行人,吏部再推行人華淳,既而皆用之。彖、天性、長戶科,廉、緯禮科,秉義、學、宦、淳兵科,良弼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