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五,又稱塞戲、簺戲、蹙戎、蹙融,是一種擲採行棋的擲賽遊戲,為六博的變體,差別之一在擲具的不同[1]鮑宏寫有《簺經》紀錄規則,已失傳。

日本過去曾錯把格五當成是五子棋,如近代的《古事類苑》就如此紀錄[2],但在中國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棋類[3]

六博棋盤簡圖之一,有說法是這種棋盤是塞戲[4]

文獻 編輯

塞戲 編輯

  • 穆天子傳》:「天子與井公塞也。」
  • 管子》:「流於博塞,戲其工瞽。」、「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發五政:一政、曰禁博塞。」
  • 莊子·駢拇》:「問穀奚事,則博塞以游。」
    • 成玄英註:「行五道而投瓊曰博,不投瓊曰塞。」
  • 說文》:「簺,行棋相塞謂之簺。」
  • 邊韶《塞賦》:「欲弈無局,欲博無楮。問:何以代博弈者乎? 曰:塞其次也。」、「四道交正,時之則也;棋有十二,津呂極也。」
  • 南齊書》:「文季雖不學,發言必有辭采,當世稱其應對。尤善簺及彈棋。簺用五子。」

格五 編輯

  • 爾雅》:「格,至也,亦格五,博屬行箭,但行梟以格殺,漢吾丘壽王善之。」
  • 葛立方《韻語陽秋》:「魯直詩云:「眼見人情如格五,心知外物等朝三。」

塞戲與格五 編輯

  • 漢書》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 劉德註:「格五,棋行,《簺法》曰簺、白、乘、五,至五,格不得行,故云格五。」
    • 師古註:「即今戲之簺也,音先代反。」
    • 孟康 (三國)註:「格音各,行伍相各,故言各。」
  • 鮑宏《簺經》:「簺有四采,塞、白、乘、五是也。乘五,至五即格不得行,故云格五。」

蹙融 編輯

  • 資暇集》:「今有奕局,取一道人行五棊,謂之蹙融,融宜作戎。此戲生於黃帝蹙鞠,意在軍戎也,殊非圓融之義。庾元規着《座右方》,所言蹙戎者,今之蹙也。」
  • 酉陽雜俎》:「小戲中於奕局一枰,各布五子,角遲速,名蹙融。予因讀《坐右方》,謂之蹙戎。」

格五與蹙融 編輯

  • 彭乘《續墨客揮犀》:「蹙融,或謂之『蹙戎』,《漢書》謂之『格五』,雖止用數棋,共行一道,亦有能否。徐德佔善移,遂至無敵。其法已常欲有餘而致敵人於險,雖知其術止如是,然卒莫能勝之。」
  • 沈存中《筆談》:「格五即今之蹙融,其法以己常有餘,而致敵人於險。」
  • 黃朝英靖康緗素雜記》:「乘五,至五即格不得行,故云格五。簺,先代反。又世俗有蹙融之戲,謂以奕局取一道,人各行五棋,即所謂格五也。」 
  • 章太炎《膏蘭室札記》:「今之跳五子,當即古之格五。」

格五與五子棋 編輯

  • 黃遵憲《日本國志》:「亦有格五,其法布子成行以得五者勝。」

結論 編輯

從上述引文看,秦漢時期時塞戲每方有六枚棋子,具有塞、白、乘、五這四種采名,其中擲到『五』就不能移動,所以又稱格五。依《爾雅》記載,擲具是箭(箸),而不是當時六博用的瓊。

有些六博局是中央方框與四角曲道以斜線相連,傅舉有認為是塞戲[4]

文獻無任何記載或觀點認為與象棋有所繼承關係。傳至南北朝甚至有《簺法》、《簺經》等關於它的專門著作。格五這棋類的精要之處是行棋相塞,使對方格不得行,所以稱作格五。也稱為蹙戎。

唐代成玄英註解《莊子·駢拇》時寫:「行五道而投瓊曰博,不投瓊曰塞。」 認為六博與塞戲差別在是否用瓊作投子,而《爾雅》指出別名為格五的塞戲是投箭,但他是把六博錯認為「行五道」[1]。後人錯以為塞戲沒有擲具,誤會塞戲擺脫六博僥倖取勝的成分[6][1]

宋代以降的文獻記載並不相符,描述每方棋子只有五枚,共走一道。

清末有將格五當五子棋。

參考 編輯

  1. ^ 1.0 1.1 1.2 宋會群、苗雪蘭. 《中國博奕文化史》. 中國: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0-08-01. ISBN 9787509716854 (中文(簡體)). 
  2. ^ 202 遊戯考[囲碁・将棋]. [2013-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8-13). 
  3. ^ 連珠…その起源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1-07-24.
  4. ^ 4.0 4.1 傅舉有:《論秦漢時期的博具、博戲兼及博局紋鏡》,《考古學報》1986年1期
  5. ^ 格五解釋. [2010-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17). 
  6. ^ 中國象棋史 Archive.is存檔,存檔日期201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