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北區聯邦地區法院

美國紐約北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N.D.N.Y.)是美國94個、紐約州4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上訴至第二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上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

美國紐約北區聯邦地區法院
(N.D.N.Y.)
上訴法院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
建立April 9, 1814
法官5名
首席法官Gary L. Sharpe
官方網站

紐約北區法院是之前的紐約聯邦地區法院的繼承者之一,後者於1814年4月9日被分割成了南北兩區。北區中後又被分出西區,如今北區法院涵蓋紐約上州的32個郡,其中有很多都跟加拿大接壤。


該法院在奧爾巴尼賓漢姆頓Plattsburgh雪城Utica設有法庭,在Watertown設有設施。該法院通過自動案件管理系統接受案件的審理。[2]

參考 編輯

  1. ^ 中文名参考. [2013-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7). 
  2. ^ CM/ECF. [2013-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