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兵器(英語:small arms,也稱小型武器小武器單兵輕武器[1])是指任何可以由單個步兵輕易進行徒步運輸並獨立操作的輕型武器,通常包括手槍衝鋒鎗步槍霰彈槍輕機槍等完全依賴彈丸拋射物動能對目標造成物理性毀傷的槍械

可以步兵徒步搬運、但需多人協作操作才能達到最佳作戰效果(比如中型機槍、輕型重機槍反器材步槍反坦克步槍)或依賴爆炸性彈頭或燃燒物來毀傷目標(比如手榴彈口徑在100毫米以下的迫擊炮火箭筒榴彈發射器反坦克導彈便攜式防空導彈火焰噴射器地雷等)的武器系統則不屬於輕兵器,而被稱作是輕武器(light weapons)。廣義上說,輕兵器算是輕武器的一個子集,兩者都屬於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ATT)中「小型輕型武器」(SA/LW)的限制範疇內。

與輕武器相對,重武器(heavy weapon)指的是因為重量和尺寸無法由步兵靈活搬運並穩定操作、必須依賴車輛飛行器船舶載具以及大型腳架和固定平台才能有效使用的武器,比如口徑在100毫米以上的重型迫擊炮、重機槍無後坐力炮火箭炮、大型導彈步兵炮和各類大型火炮等。

輕兵器和輕武器應用廣泛,如警用軍用(特別是特種作戰)、射擊運動打獵以及居家自衛,許多犯罪恐怖主義甚至政變也主要使用輕兵器。大多數輕兵器的火力不具備有效打擊各類車輛和防禦工事的能力。

關於衝突區域限制販賣軍規輕兵器的國際性運動,請參閱輕兵器擴散問題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小武器和轻武器·联合国裁军事务. [2019-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