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廷相(?—1688年),字鈞衡,清朝政治人物。郎熙載之子,郎廷輔郎廷佐之弟。

早年出身欽天監筆帖式。順治十一年,任宗人府理事官。順治十三年,改刑部理事官[1]。順治十八年,任河南右布政使[2]。康熙二年,任四川左布政使[3],康熙六年,改四川布政使[4]。康熙八年,升任河南巡撫[5]。康熙十四年,任江西巡撫[6]。康熙十五年,任福建總督[7]。康熙二十五年,管理船廠事務[8][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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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 清 國史館傳稿 ,701005655號
  2. ^ 清代職官年表 ,3冊 ,1774-1776
  3. ^ 清代職官年表 ,3冊 ,1776-1779
  4. ^ 清 代職官年表 ,3冊 ,1779-1780
  5. ^ 清代職官年表 ,2冊 ,1538-1541
  6. ^ 清代職官年表 ,2冊 ,1544
  7. ^ 清代職官年表 ,2冊 ,1362-1363
  8.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 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655號
  9. ^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273):「弟廷相,字鈞衡。初授欽天監筆帖式。累官四川左布政使。四川屢經兵燹,廷相蒞任,百廢俱興,民不知擾。康熙八年,授河南巡撫。廷佐卒,上即擢廷相為福建總督。會精忠降,餘黨紀朝佐、張八等尚抗拒,廷相剿撫兼用,旬月悉平。鄭錦及山寇朱寅屢犯郡縣,遣兵分剿,屢卻之,擒斬甚眾。十七年,錦窺漳州,據玉州等寨,分擾石碼、江東橋。廷相請援,詔康親王督兵協剿。時寇勢甚張,上責廷相庸懦不能殄賊,命解任。二十七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