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德弘礼(1600年—1667年),又作宏礼,字具德,俗姓张氏。会稽浙江绍兴)人,临济宗僧人[1]普陀寺出家。 1573年前往安隐寺参谒汉月法藏,密云圆悟的第三代传人,得法于三峰寺汉月法藏[2]清初任灵隐寺住持。 主事灵隐寺期间,历时十八年,募资重建灵隐寺,[3]于清圣祖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竣工;沿于代禅风,开堂说法。[2] 师于崇祯十一年,[1]主持云门光孝寺,实行刀耕火种,一代古德典范。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主径山法席。[4] 于康熙六年十月示寂,世寿六十八,法腊四十七。存有《具德礼禅师语录》三十卷。

弘法 编辑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具德和尚至杭州灵隐寺,从谭吉弘忍禅师,协撰《五宗教》。于弘忍禅师示寂之后,具德禅师方四处云游挂单,曾于会稽扬州等处开坛宣法。[5]

具德和尚在灵隐寺重兴启建后,命其弟子戒显任寺院住持,弘礼自退居杭州双径寺。于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赴扬州天宁寺巨渤和尚,为众应机说法。七日后圆寂[5]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来源 编辑

  1. ^ 1.0 1.1 弘礼
  2. ^ 2.0 2.1 靈隱寺的高僧群. [2020-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6). 
  3. ^ 具德弘礼灵隐事略. [2020-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7). 
  4. ^ 具德弘礼禅师. [2020-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6). 
  5. ^ 5.0 5.1 具德弘礼. [2020-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7). 

外部链接 编辑